笔趣趣 > 我与黑化男配的日常 >我与黑化男配的日常

所以他爹到底爱不爱他娘呢?这又是千古一大谜题了。

顾宁对他娘,是没什么感情的。并不是他麻木,一来,在前世时,他就是一个孤儿,父母对他来说,就只是一个概念,哪怕是写文时,也会有意无意地炮灰掉主角的父母;二来,即便是他这个身体的原主,给他的记忆中,也没有提到他娘。

总归就是没有感情。所以听到对方杀了他娘时,他也并无激动。而这种淡定,在对方看来,也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也或许是对方想通过刺激自己,情绪波动,继而逼出自己承认他是顾远之的儿子,但实际上,恐怕还是希望看到自己这种反应的。

对于情敌,拼死伸出了儿子,而自己亲手杀了她,她儿子对她没有任何感情,这种结果,一定很满足对方的变态心理吧。

说实话,顾宁还是挺希望他爹没有死的,还在这个人世,不是因为顾远之是他爹所以舍不得他死,而是因为他被这个受到男男女女爱慕的男人给勾起了好奇心,世间竟能有如此令人恋恋不忘之人么?

这程度都不是一句“一遇此人误终身”的程度所能概括的了。其妖孽至极,大抵是魅惑了众生,就这么消失在人世,留给那些爱慕他的人更是遗憾,思之不能忘。

最重要的是,爱慕他的深井冰实在是太多了,他一个人招架不住,只有他爹这个妖孽才能收服他们。

他真心是只想做个安静的美男子。

但是。绝对还是不能主动暴露他爹就是顾远之,顾宁非常担心,万一这个蛇精病坚持他爹没有死,非要拿自己的性命来威胁他爹出现那可就玩了。

这个想法刚冒出来,顾宁就打了一个战栗,马丹,有一句话叫做好的不灵坏的灵,但愿他并不是乌鸦嘴。

大概是天道觉得自己给顾宁开的金手指已经太多了(然而这金手指并没有什么卵用),决定小小地给顾宁一个挫折。顾宁的想法与对方的想法可怕地不谋而合,之所以说着这个不谋而合可怕——

废话。一个深井冰想拿自己的性命当成诱饵来威胁一个是否在人世还尚未可知、有极大的可能已经驾鹤西去、即便还没死翘翘也不知道在哪个角落呆着的人。任谁都会觉得可怕。

从顾宁对他爹的描述中用了很长很长的前缀这件事可以看出,他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既然你娘已经被我杀了,你爹也不知所踪,那就由我来接手你吧。”那人一双颜色不一的瞳孔散发着掠夺的气息。这种掠夺无关男人的欲望。而是对于顾宁生命的渴求。这人真是想杀了自己。

顾宁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倒不是害怕,而是面对比自己强大的人,身体带出的本能反应。

不过。他的脑子正飞速地运转着。这只蛇精病是不是当自己傻啊,听不出话中的潜台词?哼,劳资一点都不傻,智商绝对完爆对方。

这句话分明是想让自己乖乖地跟着对方走,还“接手”呢,他都二百多岁了,哪怕是他的灵魂年龄也有五十多岁了——好伐,心理年龄还有待考究,但是不管怎么样,他现在都不是一个需要监护人的年龄。接手?他和对方可是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他现在可是有家室的人,若是正要说接手,也是熙云接手了他。

顾宁想得很清楚,若是一开始他只是猜测的话,现在变已经笃定这只蛇精病是想拿自己当人质了。

他更相信,如果他那个便宜爹真的会因为他的生命受到威胁而出现的话,此人也不会轻易放过他,轻则继续拿自己当筹码威胁他那个妖孽爹和他在一起,重则一刀把自己“咔嚓”掉,毕竟自己的身体里流淌着的不仅仅是他爹的血,还有他娘——也就是这只蛇精病最强情敌的血……

对于这个人来说,顾远之只需要有一个就行,而其他即便是与他相似的人,都难以容忍吧。

顾宁天马行空地想着,心中越发警戒起来,他摇了摇头,道,“不约,蜀黍我们不约。”

“你叫我什么?”

“怪蜀黍?”顾宁歪着头,一派天真的模样,对方的眼神越发迷离起来,神情恍惚,像是想到了什么,但在转瞬之间,他又清醒起来了。

心中冷笑两声,这声叔叔,还真是个笑话呢!太过荒谬。

大概只是一个调侃的称呼罢了。

他又何必想那么多。

对方一直在和自己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并不想承认他是顾远之的儿子,又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呢?

“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可以不这么叫你。”顾宁嘀咕道,“反正看你年纪要比我大很多,不肯承认自己老了也很正常,我能理解的。”

多让对方气一会儿,他就赚一会儿。

顾宁自欺欺人地想着。

那只蛇精病自然是无言以对。

两人大眼瞪小眼,干瞪眼了许久,这只蛇精病才不急不慢地缓缓地开了口,“我姓楼,你可以叫我楼叔叔,也可以叫我楼前辈。”

“咳咳,楼前辈。”让他对着唐礼唐义叫前辈还叫的出口,不过,对着这么一张应该很年轻的脸,顾宁这么叫实在是有些膈应的慌。

嗯,之所以说应该是一张年轻的脸,毕竟这人和魔皇是情敌,应该是差不多年纪,魔皇还是一张年轻的脸,这只蛇精病比魔皇东西修为高,没理由是老态沧桑。

不过,膈应就膈应吧,顾宁一点都不想叫”楼叔叔“,总有种更加违和的感觉。

蛇精病皱了皱眉,不过因为额头被遮挡住,所以顾宁并没有能看到那微皱的眉头,不过凭借着他看到对方眼中划过的一丝不愉之色,顾宁也能知道对方对这个称呼并不是很喜欢,哪怕这个是对方给自己做出的选择……

对方恐怕是更喜欢楼叔叔这个称呼。至于为什么,恐怕又是和他的妖孽爹有关系。

顾宁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人生自古有情痴,此恨绵绵无绝期。

试问,这世间到底是情为何物,直教人变成深井冰。

不过,即便对方并不喜欢这个称呼,顾宁也不打算改口,虽然他比较想叫对方“蛇精病”,不过鉴于自己的小命还拿捏在对方的手里,还是不要作大死了,嗯,小小的挑衅一下就好。

“天色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还请楼前辈把我的两只小宠还给我。”

“看来是问不到什么了。”蛇精病似乎是喃喃自语,而不是在和顾宁对话,但凭着顾宁的耳力,还是能听见对方的话。

所以赶快还给我啊!

“不过,这两只灵宠看起来很眼熟啊。”蛇精病又说道。

顾宁突然想起来,小东西原本是属于魔皇的,后来被送给了他的妖孽爹,在他妖孽爹失踪之后的二百多年后,这只小东西又到了自己的手里。

卧槽,这就是活生生的证据啊。

顾宁整个人就不好了。

蛇精病和魔皇是情敌,情敌送给自己心上人的灵宠,他没有理由不知道……以对方变态的程度,哪怕是他那个妖孽爹今天救了一只蚂蚁,也绝对要了如指掌的吧。

果然还是自己太年轻。

他就这么冷眼看着自己撒谎吧。

不过,他为什么会觉得小黄鸡很眼熟?

小黄鸡在一般人看来,也就是一只普通的小黄鸡——虽说小黄鸡是从传说中的孔雀蛋里孵化出来的。

然而长得和孔雀并没有半毛线的关系。

难道对方知道什么?

“眼熟?灵宠长得像也没什么吧,我那天在路上还看见两只长得很像的独角兽呢。”

“是么?”蛇精病掀开罩住笼子的纱布,相依相偎的两只小家伙便出现在了顾宁的视线之中。

顾宁的心紧了紧。

“这种模样的灵宠我平生只在两人身边见过,但都是同一只,你算是第三个人,而这灵宠天地间只有一只,你这只便是我哦以前看见过的那只。你还要骗我多久?真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便就来找你了么?”

“我不明白,就因为这只灵宠你就找到了我?”顾宁仍旧不死心地装傻,“这只灵宠是我几十年前去飘渺仙境的时候所遇到的,那时它一头钻进了我的怀里,然后就一直跟着我了……”

“你不懂?好,让我来告诉你,这只灵宠一开始是一个男人的,后来那个男人将它送给了你爹,你爹和那个男人感情破裂之后,便想要把它还给那个男人,但是它已经将你爹认为主人了,不肯再回去,便一直跟着你爹。你说你捡到了它,也不是不可能,但是这几百年来,进去飘渺仙境的人也有不少,但只有你把它带了出来,这只能说是因为你的气息,让它觉得很亲近。你不是顾远之的儿子,谁还会是顾远之的儿子?”

而顾宁注意的是,小东西真的和他的妖孽的结契了么?

不知道结的是什么契。

一般来说,一个是一损俱损的契约,主人死,灵宠死。

第二种是,主人死,而灵宠就可以在主人死后,寻找下一任主人。

而现在小东西还活着,他爹,到底死没死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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