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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六章 飞上枝头的土鸡

珍宝斋的生意从开门开始就一直好的不得了。

经过这半年多的经营,可以说在长安城里珍宝斋已经融入百姓们的生活中。

珍宝斋的门槛很高,装饰也很奢华,原本来说,有这样装饰的门面,一般普通老百姓是进不去也不敢进的。

但珍宝斋却不同,虽然看起来门面很大气,里面卖的东西虽然都动辄上万贯的珍宝,可摆在一楼货柜上最多的还是五个大钱就能买走的肥皂、牙刷等普通百姓们都能用得起的东西。

至于说更贵一点的香水等东西,那是给深闺内院里的大小姐们用的,就算是普通百姓里的女子,攒上一两个月钱想要买瓶香水,也不会亲自上珍宝斋来买。

多半是让前来买生活用品的父辈兄弟们顺手捎来。

至于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富家小姐们,要么是让贴身丫鬟前来,要么是专等着三天一次的珍宝斋雇用的婆子们亲自登门,从她们手里购买。

沈云给珍宝斋的定位就是平民化,他虽然起了一个对于普通百姓们来说有些遥不可及的名字,但珍宝斋的原型其实就是沈云心中,前世里自家楼下那个大一点的日用百货超市。

宅男的格局在沈云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在珍宝斋的规划里,程经曾提过要把珍宝斋打造成高端销售商铺。

用沈云的理解那便是程经想把珍宝斋打造成前世里类似那些国际奢饰品大牌的商铺。

在这一点上沈云有一种本能的抗拒,尽管程经苦口婆心的耐心给沈云解释。

如今的炎朝权力枢纽真正能够掌握的地区,也就是以长安为中心的关内这片区域。

一旦出了这个区域,朝廷的威望和控制力度就呈现断崖式下降。

珍宝斋的发展日后肯定不能局限于在长安城附近,如果把他打造成专门以富人官绅服务的店铺,一来利润可观,二来日后对于珍宝斋的扩张也很有好处。

毕竟在炎朝这些掌握了话语权的乡绅地主们心里,看待普通百姓普遍上是以一种俯视的眼光。

甚至于说在大部分乡绅地主的眼里,百姓们只是比牛马更高级一点的物种。

珍宝斋若是走平民路线,便是再赚钱,只怕也会引起这帮人的方案,甚至于还会有人皇而堂之的提出,官绅们参与珍宝斋的买卖,便是与民夺利。

对于这帮当婊子还立牌坊的乡绅地主,官绅阶层,程经是再了解不过。

哪怕是隔上上千年,封建王朝官绅们骨子里的东西是不会变的。

再者来说,珍宝斋走高端路线,不光会让这帮人有明显的阶层荣誉感,还会筛掉一部分有钱却没有身份的商贾。

把珍宝斋彻底包装成一个高贵人专属商铺,不管在哪里开分店,都会让当地的官绅阶层发自肺腑的拥护。

程经说了很多,但沈云并不在意,反而对此嗤之以鼻。

因为在他的理解中,前世的世界五百强排名第一的好像并不是什么奢饰品店,而是一家零售百货机构。

既然现在梁老三需要的是钱,给自己下的命令也是要在最短的时间之内赚到更多的钱。

那么程经所谓的高端路线就是走不通的,沈云以此拒绝了程经的建议,强硬的要求珍宝斋走平民路线。

当然效果也如沈云预料的那样,珍宝斋一经推出,马上就得到了长安城所有人青睐。

再加上针对城内达官贵人们,沈云采取的办法则是上门服务,这更是满足了这般勋贵们要处处与寻常百姓不同的虚荣心。

甚至于在长安百姓们心里,珍宝斋那些身穿华服,所谓的店外服务人员能够亲自登门给他们推荐珍宝斋最新产品,足以让这家人在其他人面前吹嘘一辈子。

因此珍宝斋正店的客流量那是相当的大,普通的百姓们就算没事也喜欢往珍宝斋跑。

不为别的,就因为珍宝斋里有暖气。

长安的冬天是真的能活活冻死个人,这珍宝斋里听说地下埋着浑身都是火焰的地龙,人进去之后,便是光着衣服也嫌热。

加之珍宝斋主店的位置又在长安城黄金地段,平日里就是车水马龙,现如今一开门,门口的百姓们更是如赶庙会一般。

珍宝斋的掌柜叫沈富,乃是跟着沈云多年的老仆。

对于现在这种热闹非凡的场景,沈富早就习以为常。

他像平常时候一样,给员工们训完话,端着精致的茶壶坐在二楼的一处偏房里。

这间偏房乃是自己少爷亲自设计,说给自己当办公室用。

沈富自然不懂办公室是什么意思,可少爷既然说了,那就一定有他的道理。

作为沈家忠心耿耿的奴仆,沈富对自己少爷那是敬若神明,平日里只要一闲下来,最喜欢给珍宝斋里这些个员工们讲述自家少爷传奇的经历。

以致于珍宝斋上上下下所有人都对沈云这位炎朝最年轻的状元郎,开朝以来升职最快的户部侍郎的经历那是倒背如流。

沈富慢条斯理的坐在宽厚的沙发椅子上,这种沙发椅子乃是珍宝斋接下来要推出的新款产品。

怎么做成的,沈富并不清楚,但他却知道此物出自自家少爷之手,那还能差了?

享受着沙发的舒适,沈富悠然自得的品着茶,嘴边哼着昨日里在新开的云德社听来的小曲。

最近几处仓库招不到人的事沈富并不放在心上,毕竟当自家把这事禀报给自家无所不能的少爷时,少爷很淡定的说了一句,新官上任三把火,几位皇子的珍宝坊刚开张,必然是要搞出一些动静来,不用去理会,等他们累了,自然迎刃而解。

沈富觉得自家少爷说的很有道理,几位皇子看起来高高在上,可终究是圣人的儿子。

搞出来这个什么珍宝坊,虽然气势看起来挺吓人,可他们如果真有本事和胆子,为什么不直接冲着珍宝斋店铺来,为什么不冲着珍宝斋城外的工厂来?

偏偏挑了珍宝斋在城内的仓库下手,还只是给自己添添乱,并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损失。

“哎,太子这帮人终究还是年轻啊。”沈富不由的翘起二郎腿,心里那叫一个得意。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这个当了半辈子奴仆的人,也有可以评论当朝太子的日子。

这些都是自家少爷带给自己的啊。

沈富一想到那位几乎无所不能,好似天命在身,所做之事无所不成,年纪轻轻就做上当朝三品大员的少爷,整个人的心情比吃了蜜还要舒畅。

“一呀嘛更儿里呀,月了影儿照花台。秋香姐定下了计,她说晚傍晌来。”沈富眯着眼,老神在在的哼唱着从云德社听来的小曲,口中喝着珍宝斋专门给皇帝上供茶叶泡的茶水,只觉得此时此刻,便是拿个神仙也不来换。

快活的日子总是很短暂,一声惨叫的啊哟,打破了沈富的美梦。

紧接着蹭蹭蹭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脚步在自己门口停下,急促的声音响起来:“掌柜的,楼下有人来闹事,把少掌柜的打了。”

蹭的一声,个子原本并不怎么高的沈富站了起来,狰狞怒目,啪的一声将茶杯放在桌上。

门外这人嘴里的少掌柜名叫沈红,并非自己的亲生儿子,自己却比对待亲生儿子还要疼他。

沈红原本是店里的伙计,本来不姓沈,后来沈富见他长得富态,办事机灵,与自己特别投缘,因此收他为义子干儿。

这沈红乃是个十分有眼神的人,既然做了沈富的干儿子,索性连名字也改了,跟着姓沈,因为这事还得到了少爷沈云的赞赏。

沈富一辈子没有儿子,对这位干儿子那是视如己出,捧在手里怕化了,一听儿子被打,怒火瞬间就顶了上来。

啪的一声推开了门,吓得报信的伙计差点从二楼栽倒下去。

“谁人这么大胆?居然敢来这里撒野?”沈富怒目盯着瘫倒在地的伙计,声若破鼓一般,十分的刺耳。

不等那伙计答话,只听得楼下有人凄惨叫道:“爹啊爹,你要给孩儿做主啊。”

只是这一声,沈富心如滴血,自己好不容易老来得子,还指望着这个儿子给自己这一脉开枝散叶,前几日才给他娶了第五房小妾,如今在自己地头上被人打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啊!

“儿啊!”沈富的声音原本就不好听,这一声儿叫的是发自肺腑,如杜鹃泣血,只是旁人听的像是一条老狗挨了打一般。

沈富踉跄着从楼梯上快步走下,一下一楼,就见到自家那宝贝儿子躺在地上,用手捂着脑袋,鲜血流了一地。

“儿啊,谁哪个挨千刀下手这么狠,这是要咱们沈家断后啊!”沈富心疼的几欲昏厥,上前一把抱住了沈红,老泪纵横。

沈红见了自家老子来了,哭的更是惨烈,一边抬手指着站在门口的那帮人,一遍哀嚎道:“爹,便是这姓周的,他带着一帮地痞流氓来闹事,儿子赶他,他手下这帮人反而出手打儿子。”

倚在门框旁好似没有骨头的地痞唐八一见沈红指他,哎呦一声怪叫,将嘴上叼了三天都没舍得点着的香烟小心的夹在手里,看着沈红怪叫道:“我说你斜眼陶二,怎么一当了这珍宝斋的少掌柜,眼不歪了,心还歪了,你哪个眼见我唐八打你了?分明是你自己不小心撞到了门柱子上,还在这血口喷人。”

旁边的这帮坏小子们全都跟着起哄起来。

“可不是,陶二你小子现在不偷看人大姑娘洗澡,眼不歪了,攀上了高枝怎么心开始歪了。”

“是啊,陶二,分明是你仗势欺人,想要来打八哥,反倒自己撞在门柱上,还在这胡说八道。”

...

地痞无赖们嘴里能有什么好话,加上这沈红原本就是打这条街上长起来的,没进珍宝斋之前经常和这帮地痞们一起吃酒耍钱。

旁人不知道他的底,以唐八为首的地痞们却是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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