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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大漠与孤烟

加尔德大陆,兽族境内,匹伊德热大漠。

这里是大漠边上,一滩戈壁旁的一座小酒馆。

小木屋饱受着风沙的摧残,在大漠腾腾的,裹挟着沙子和咸水的热风下摇摇欲坠,唯有三两匹瘦马,屋前插在沙地里的酒馆旗帜,还证明着这个小屋没有被废弃。

杰克伊莱姆是这家小酒馆的老板,他的儿子小伊莱姆是酒馆的下手,兼厨师、服务员、以及保安和收银员的业务,有了儿子跑腿,老杰克只用一整天窝在破破烂烂的酒桌后面,高高把脚跷在桌子上,一点一点地品尝自己调的烂酒。

客人没来,可能不出几天这里的酒都会被他喝完。

这是常态每当父亲拍着酒瓶屁股,将整个酒馆仅剩的一滴酒倒进自己嘴里的时候,小伊莱姆都会从离这里十来公里远的铁路旁带新的酒过来,这一批酒又够老杰克生活个小半年了。

要说生意,倒也是不差,这酒馆刚好建在了匹伊德热大漠的入口处,从这里进入大漠,便能到达大漠中心的“黄金大都”,兽族的黄金开采城市,戈登城。

黄金不管在哪个种族都是硬通货,这种金属品质高,对圣力的导引效率极高,非常适合用来制作高级法阵即使不用来制作法阵,仅用作装饰,也是极为昂贵的金属。

虽说大漠中心的黄金开采工作已经被兽族王室以及圣加尔德垄断,但大漠何其广阔,从几十年前,戈登城发现了大量金矿开始,席卷整个大陆的淘金热便从未停止过。

不去中心的戈登城,难道大漠的其它地方就没有金矿了吗?

答案在那些淘金徒的眼里当然是否定的,只要有利益可图,人们就从未停止过脚步。

老杰克从二十七……还是二十六年前,在这里开酒馆以来,就见过了形形色色的客人,兽族、妖族、蛮族,乃至魔族人……他们有前来戈登城工作的,有想在大漠其它地方找到金矿的,甚至还有想探寻大漠里的遗迹的、古墓的。

除了第一种客人以外,后两种客人老杰克基本上都没有再见过从另外的地方离开了,或着埋骨在漫漫黄沙中,谁知道呢?

他现在有个破破烂烂的酒馆,有个十三岁的儿子,几匹老马,还有绿洲住地的妻子,酿着自家的麦子酒……年纪大了的他就想每日大酌一番后,经营着酒馆,这辈子就过去了。

不过自己的儿子,小伊莱姆,似乎对这种生活很是不满。

这不,他又在听那些淘金客的胡言乱语了,一双眼睛里满是向往。

小伊莱姆虽然年龄尚幼,可身体却一点都不像小孩子,他们伊莱姆家是土生土长的兽族人,兔头人身据老杰克年轻时候的考察,自家的血统应该是属于什么沙漠林兔,反正在沙漠的破天气里倒是有生存的条件。

小伊莱姆浑身长着棕色的短短的毛,和他老爹浑身乱糟糟的长毛不一样,一双大大的眼睛,永远高高直立着的长耳朵,显得那么有精气神,小伊莱姆的存在,让这座死气沉沉的酒馆充满了属于年轻人的活力。

“你是说,离这里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座大金矿?”小伊莱姆捧着一瓶麦子酒,惊讶地问道。

“那是……咕咚……”坐在酒桌旁的是个健壮的狼人,他把一杯棕黄色的麦酒一下全倒进了自己嘴里,抬手向自己身后那几个狼人同伴,“我们这次就是为那座金矿而去咳!”

“听说那座金矿,还有一只可怕的异兽!一条十米长的大蜈蚣!”那狼人抢过小伊莱姆手中的酒瓶,直接把瓶口怼进自己的嘴里,一瓶喝完,他已经有了明显的醉意。

“老大,别喝多了。”他身后一只略瘦弱的狼人按了按头上帽子的帽檐,把帽檐放在自己的鼻子上。“今天还得完成那座洞窟的探索。”

“哈哈!那是!”为首的狼人爽朗地大笑了几声,揪着自己的衣领,似乎是受热,解开了衣领露出了他厚实坚硬的胸膛,“不用你说……哈克曼!我心里有数!本大爷可是堂堂中级二级使徒!”狼人用爪子咚咚地拍着自己。

“中级”小伊莱姆惊呼一声,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碰见使徒,而且还是级别这么高的使徒!

跟老杰克闲聊时,老杰克就提到过,中级以上的使徒随随便便就能在圣加尔德的任何一个分殿里,谋上一份差事,进了圣加尔德,那可以说是有了铁饭碗,吃穿不愁了。

想不到这样的一位强者也到了这里淘金,难不成这大漠里真有什么宝藏不成?小伊莱姆憧憬地想到。

他从帮酒馆干活儿的几年里,除了从家的来回,从机车站的来回,就没有再去过大漠的其它地方他现在多么想跟着这一群狼人一起到那金矿里冒险啊!

老杰克吸吮着酒瓶长长的瓶口,内心毫无波动地看着这群人的对话,他这二十来年看过了太多这样的冒险家,淘金客,甚至连高级使徒也曾有所目睹但能够活下来的,就老杰克所了解到的,可能连百分之一都没有。

像自己这样天天喝酒不也挺好,臭小子想什么冒险!

老杰克看向时不时会漏下细沙的天花板,他实在是再清楚不过自己这个儿子的想法,所以故意装出了这等颓废的样子,让儿子留在自己身边,在亲情的捆绑下没法儿自由地遨游这片大漠。

他这样的教育无疑是极为失败的,老杰克自己没有意识到他觉得大漠除了他们居住的绿洲,机车站,还有他们这座小酒馆,其它地方包括戈登城都是凶险之地。

哪儿都别去才最好。

当他意识到自己教育有多失败的时候那个时候,已经来不及后悔了。

“叮零零”本因为那狼人说完话后稍微安静一点的小酒馆,随着酒馆门被打开,一串风铃声打断了众人各自的思考,他们都齐刷刷地将目光聚集到了门口。

包括一直窝在躺椅里的老杰克也是直起了身子,把酒瓶顿在桌上,按着瓶身,另一只手撑着桌子,醉眼朦胧,但却细细地眯着自己的兔子眼睛,想看清楚那来人:

毋庸置疑,那是个女人,不论是身形、相貌,还是绀青色长发在脑后束成的高马尾,都能够看出来。

但称其为“女人”似乎有些许不合适,她虽然身材高挑,看起来比一米七的小伊莱姆还要高上半个头,可实在是太过年轻,就算眼神坚毅,表情也是冷肃,可脸上的稚嫩却是能够看出的

首先用排除法,她不是兽族。老杰克心里暗自打着趣,又嘬了一口酒,看着那姑娘走了进来,随便找了一张小桌自己一个人坐下。

她的相貌并不出众,就老杰克这么多年看过的姑娘,比她样貌好看的多了去了,只是这姑娘的气质实在是和周围格格不入,像是出鞘的尖刀般锋锐,似乎一靠近她就会被利刃所伤。

她把宽大帽檐的帽子和抱在手上的长袍放在桌上,伸手向桌面敲了两下,示意酒保过来。

老杰克朝着小伊莱姆努了努嘴,小伊莱姆马上反应过来,搓着手走到姑娘身前,客客气气地道:“您好客人,请问您要喝点什么?”

气质出众的姑娘看小伊莱姆走了过来,也没有刚进门时那么冷漠,她先瞥了一眼小伊莱姆头上挺得直直的兔耳,才对着他微笑道:“仙人掌水,谢谢。”

切,没意思!那群狼人观察了姑娘一会儿,实在是对不上自己的胃口,自顾自地开始喝起酒来。

“要我说,”那个为首的狼人又是几杯下肚,已经喝得醉醺醺的了,“要女人,就应该要大胸大屁股的,最好还要年纪大一点的那种,有夫之妇……”

他瞥了安静得坐在边上的那位姑娘,继续发表着他“高明”的见解:“有夫之妇,懂得配合你……不像那些小姑娘,躺在床上跟死猪似的!

“对对对!科林斯老大说得对!人妻才让人回味无穷啊!那些小姑娘像什么话!”周围的狼人附和道。

边上的姑娘接过小伊莱姆递过来的仙人掌水,在小伊莱姆听来都明显轻薄羞辱的话,她好似完全没有听见,充耳不闻,淡定地将一杯清淡的水喝下肚。

喝完水后,姑娘从长袍里掏出两枚银币,丢在了桌上,转身欲离去。

“喂!”

就在她快要走出酒馆时,那为首的名为科林斯的狼人叫住了她:“小丫头,你叫什么名字?”

她回过头瞄了一眼这些狼人,一秒不到,便回过头去。

没有得到回答的科林斯似乎被惹恼了,他的下眼皮颤了颤,呲起了自己的在嘴两边锋利的犬牙,朝着姑娘咆哮:“我正在,问你的名字!别他妈不识好歹!”

小伊莱姆被这阵仗给吓到了,他维持着收拾桌子的动作,那两枚银币还被他夹在手指间没有放回兜里。

但老杰克还是在小声小声地嘬着酒这点小场面他要是都慌张,那他这二十来年的酒馆岂不是白开了?

那姑娘转过头来,神色略微惊讶,但看上去似乎不像是被科林斯的声势吓到了,那表情感觉是在表达另一个意思

“不识好歹的,是你才对吧?”

姑娘把她的表情所表达的意思讲了出来,语气冷冽。

没人注意到,她墨蓝色眼眸中的黑色瞳孔,陡然扭曲成了锯齿形,宛如一道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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