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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节 叶氏家族(7)

刚刚还说自己知道轻重的梁淑群,听到这句话,差点晕过去了。

这个到底是多少钱啊,他是不知道的,但是呢,如果将这个钱都摆放在松洲的话,恐怕这里是盛不下的,这么多的钱,简直就不是人应该有的,就连国家都不可能有。

“这么多钱,利润多少?”

梁淑群这几年也看了一下叶檀写的东西,知道一点意思,不管你的摊子摆的多大,没有钱赚都是假的。

“一百二十万贯。”

“怎么会这么少?”

按着他的理解,至少也得有一半吧,可是却这么少,怎么回事?

说起这个事情,张玉都觉得叶檀有点像是败家子的感觉。

“听说,他将钱中的三成投给了太子殿下的基建投资部,三成改善了松洲的基础设施,还有两成给了哪些工匠,剩下的才是利润。”

“松洲的基建设施?”

这个梁淑群还真得不知道,这个到底是什么呢。

要是以前的话,张玉也肯定不知道,但是呢,这几年倒是知道了一些。

“松洲的路,水渠,水塘,水库,房间,医学院,农业园,人员的生活等等,都是如此,你以为光靠这这些人就可以获得这么多的好处啊?”

“松洲的路不是很好吗?为何还要修?”

梁淑群奇怪地问道,古人对于路的理解可能就是官道,只要是那个好了,一切都会好的,可是呢,叶檀来自后世,小的时候,自己家的路,通过到了学校,就是一条泥路,平时大车经过,就会将一条本来平坦的路压成高低不平,这个倒是很适合骑自行车,可是呢,一旦下雨,这条路就会变成水沟,甚至于水塘,当时刚开始修路的时候,为了应付上面的人,总是会找人用四不像车子拉上几十车粉石(一种打石头厂子里面特有的一种材质,明晃晃的看着很不错,但是呢,你以为不错,这种石头最大的特点就是面,放在地上之后,很快就铺满了,然后车子过去之后,就会变成碎片,然后一场大雨之后,就什么都不剩下了。),最后往往都是劳而无功。

“因为不够好,村子之间还是泥路,这样子是不行的。”

当初叶檀提出来这个时候,不少人都觉得是浪费,但是呢,人不能总是在吃饱饭,吃块肉的思路里跑来跑去,否则的话,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还不够好?这里的一切都比京城的那个路都要好,还不够好?”

梁淑群觉得叶檀是不是有点脑子毛病,这样的路子,说真的,很多地方根本就没有。

“我们这里是不错,可是你不要忘记了,松洲的不少县城可不是什么好地方,还有一些深山老林,那里如果没有更多的路的话,里面的东西运不出来,外面的好东西运不进去,而且那里大部分都是一些头人当家的,这样子对于松洲的统治也是不利的,所以,一旦路开了,里面的人如果不听话的话,那么松洲的军队就会进去,用叶檀的话说,大唐如何不知道,自己不是宰相,可是呢,松洲却是自己的地方,他需要所有的土地以及上面的人都应该听到自己的声音,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好处,如果不同意的话,那么就不要怪自己不给面子了。”

“他的心可真大,不过为什么要给工匠那么多钱,他们需要吗?”

梁淑群是读书人,而且是个没有读书出现成绩的人,所以,他对于工匠的看法还是不行的。

“叶檀说过,想要让大唐的版图变得小一点,就需要让速度快一点,所以,他开始弄了一点东西,哪些东西虽然很厉害,可是呢,非常的费钱,等到什么时候,一天之内可以从松洲回到长安的话,那么就算是完成了第一步了。”

“他这样的想法,怎么可能啊?”

梁淑群不知道那里面的一些东西,所以觉得除了神仙之外,没人可以。

“他要求农业园那里的人做的事情就是研究农作物,不管是什么,如何高产,如何适应干旱,还有其他的病虫害之类的,反正很多,这样的东西一旦出来了,就是大唐的福音,还有医学院,哪里的一切都是为了更好地给百姓看病,这样的事情一旦做成了,你以为需要的钱少吗?”

“这个小子,真的是疯狂。”

梁淑群以前一直以为叶檀是个普通的孩子,有点运气,还有一点传承就算了,可是呢,现在却似乎不是如此,这个孩子做出来的事情,简直就是无敌了,对于一些事情的看法也是超前的,但是呢,他都是植根于百姓,他觉得百姓好才是好,虽然他不是儒家子弟,可是呢,做的事情都是儒家的一些行为,这样的人就应该老老实实地在松洲生活就好了,为何要出去呢?难道公主真的就是那么漂亮的吗?

叶檀想要娶公主的行为,可不是开玩笑的,而是当初就说出来了,为了这个,他打算给长乐公主一个巨大的婚礼,让天下的人都看看,叶檀的决心,因为如此,所以很多东西的投资都是如此的直接而狂暴。

“老哥哥,我以前也算是读了一点书,可是呢,能够有他这么大勇气的人,说真的,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果他是皇帝的话,我都觉得这个做出来才是最好的,可是他只是一个侯爷,就在我担心的时候,他却又将这一切都展现在陛下的面前,这样的行为,简直就是没有了任何的后遗症,因为只要是大唐在,他就不会有事,而如果大唐不在了,他却也可以保住这里,这样的人,简直就是人杰,你说呢?”

张玉以前都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此无所谓的人,但是呢,这些东西都是在你的面前,让你看到。

“这小子,胆子真大。”

梁淑群的话不是没有道理,自古皇帝的猜忌就是一个大问题,伴君如伴虎,可不是一句好话呢,但是呢,这个小子就是如此的可怕的,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嗯,我听张毅说过,叶檀曾经和皇帝陛下说过,如果我娶了长乐公主之后,你觉得我对于你的统治有威胁,那么你不用对我动手,我离开大唐,离开这块土地,到时候我们就可以保住这份君臣的感情了,可好?他的这句话,可以说是将陛下的疑心都给压下去了。”

“爹,公爹,吃饭了。”

梁静从外面进来,看着两人老头聊着不错,就轻声地说道。

“我们就在这里吃吧。”张玉的话,刚落,就听到梁静小声地说道,“公爹,这个不好吧?”

“为何?”张玉虽然这些年有了底气了,不过做事还是比较不错的,所以对于自己的儿媳妇的一些话还是会赞同的。

“张毅回来了。”

一句话,就让两个老人一愣,随即就点头,开始下床,去饭厅吃饭。

梁静的孩子已经有了五岁了,是个女儿,而老二是个儿子,今年三岁,不过呢,可能是被叶檀熏染了,对于女儿张汝欣张毅是很喜欢,而儿子张汝宁却是有点不太在意,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不过呢,家里有了孩子,总是会有无数的倒霉催的事情发生,只是这样的事情却是让人欢喜的。

饭桌上菜,然后一脸严肃的张毅就从外面回来了,他的表情很严肃,虽然还是那个读书人,但是呢,这些年经历了太多的事情,他已经将自己的心脏变得更加的硬了,因为不硬,你是没有办法存活的。

张汝欣看到自己的父亲,小丫头梳着冲天小辫,嘴里的牙齿少了一颗,对着张毅喊道,“阿爹……”

张毅本来严肃的表情一下子就化成了一滩水了,一把就将这个小囡囡给抱起来,然后闻着她身上有淡淡的孩子的清香夹着一丝甜味,不由得捏着她的鼻子道,“在家里听话不?”

张汝欣得意地说道,“阿爹,我是很听话的,就是弟弟不听话。”

“哦?你弟弟做了什么,不听话?”

他一边说着,一边走到了饭厅里。

一路上都是小丫头在告状,不过呢,这个都是甜蜜的负担,让人心中舒服。

“回来了?”

张玉看到自己的儿子自然是高兴了,毕竟这个人是自己的亲儿子啊,但是呢,还是有点面子了,而梁淑群看着这个女婿,也是很喜欢的,这个家伙不读书了,因为叶檀说过,如果你想要读书当官的话,我可以帮你,但是呢,以后你不能插手松洲的一切事务,因为你以后属于大唐的,如果插手松洲的事务的话,就容易出事的,所以,他就拒绝了,读书自然是好的,什么时候都不能放弃,但是呢,当官真的那么好嘛,这些年,他见过了无数的官员,真正意义上做事的人还是不多,最好的就是我就是不干活,也不去做坏事,有点类似孙岚的那样子的,但是呢,这样的人,说真的,是没有用的,都不如叶檀,有的时候,甚至于,他都觉得如果叶檀是太子的话,以后大唐的日子肯定是最好的。

“是的,爹,岳丈好。”

张毅坐在那里,却没有放开自己的宝贝女儿,而她也环住自己的脖子,似乎是很想她一样。

“欣儿,下来。”

梁静将自己的围裙放下来了之后,看着自己的女儿还在那里和自己的丈夫说着悄悄话,而桌子上菜肴已经摆好了,两个老人都在看着呢,难道不让吃饭?

“我不。”

张汝欣狠狠地抱住了张毅的脖子道,“我要和阿爹在一起,欣儿想阿爹了。”

“吃过饭之后再抱,现在爹爹累了,需要吃饭。”

梁静本来想要难为一下这个臭丫头,可是呢,不行啊,不只是张毅喜欢张汝欣,就算是自己家的两个老人都是很喜欢,小丫头非常的喜欢活泼,而且很聪明,虽然到处惹事,但是呢,该读书的内容一点都没有少,相对而言,自己的儿子张汝宁却是差了不少,只能说资质一般,不过这孩子很听话,几乎都是跟着张汝欣出去玩,然后出现事情,负责背黑锅。

“爹爹累了?”

张汝欣一听到这句话,顿时就松开了手,然后看着他的脸蛋道,“阿爹,你累了,囡囡给我吹吹。”

说着就张开缺了一个牙齿的小嘴巴,对着他的脸蛋咕咕地吹着,结果没有控制好,直接一口口水直接喷到了张毅的脸上。

梁静一愣,这个臭丫头,怎么可以如此,刚要说话,却没有想到张毅噗嗤一声笑了,“小丫头,你这是给阿爹洗脸呢?”

“人家不依,人家不依……”

小丫头可能也发现自己做错了,再次抱住了他的脖子,开始撒娇。

“好了,欣儿,下来吧,让你父亲吃饭,他累了一天了。”

张玉的话是没用的,就和梁静是一样的,可是呢,梁淑群的话却是有用的,因为叶氏小学的负责人就是他啊,一听到这句话,小丫头就赶紧从张毅的脖子上下来,然后找了自己的位置,面前摆着盘子,都是白色的瓷盘,这样的东西如果放在长安的话,至少也得有十贯钱,而在这里不过是平常的东西,有好东西自然是先给自己的封地的人使用啊,所以,为什么很多松洲的人会下手那么狠,因为你这么做的话,一切都会完蛋的。

桌子上的东西很简单,红烧肉,现在叫做叶肉,凉拌黄瓜,木耳炖鸡,红烧鱼,还有就是一碟子炝青菜,特别是黄瓜和青菜,这个季节能有这样的东西可不是简单的存在,而在这里就不是什么,而红烧肉现在的名声在大唐的贵族哪里已经非常的有名气了,因为口感极好,不管是什么人都可以吃的舒服,而穷人呢,也是很喜欢,因为这个将一份臭肉(古代的猪肉是臭肉,有骚的味道),变成了一份美食,而且红烧肉有个特点,不需要厨师多大的本事,只需要你的耐心就好,其他的什么作料都是辅助,所以,大家都很喜欢,而且不少人开始养猪了之后,这个东西一年就有上百斤啊,这个肉可是非常的不错,古代的人辛苦了一辈子,能够吃上肉的次数可能只有一两次吧,现在好了,还可以拿出去卖,你说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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