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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三章 玫瑰带刺

吴情哪里是真有未卜先知的本事,不过是想着大长公主断然不会放宵小之辈进来,而依她所见,能挨着定北将军之后而来的,自然就是对她感兴趣的人,如今能提到感兴趣,而她又不熟悉的人,想来就是这位了。

原本以为还要在路上有机会见面,没想到却提前见到了,想必以后还要有段日子的接触,趁此机会谈谈也没什么不好的。

吴情大方的说道:“来者是客,大王子请坐吧。”绝口不提燃烛上茶之事。

燕默风见吴情如此,索性就大方的从到了圆桌的另一边,自己伸手倒了一碗过来,赞道:“虽然不是新沏的,可也能入口,可见姑娘平时生活也颇精致啊。”

极品的碧螺春,听说大夏皇宫一年也不过得了几斤,瞧着吴家九姑娘喝的竟似极随意的样子,想来平时也是常喝的。

吴情淡然道:“深夜造访,大王子不会是只为了一杯茶吧。”

燕默风轻笑道:“姑娘冰雪聪明,自然该知道燕某所为何来。”

吴情摇了摇头,道:“我与大王子并不相识,又不是大王子肚子里的蛔虫,哪里就知道大王子的心思。”

扑哧,燕默风笑了,道:“照九姑娘这般说,我要赞一声九姑娘胆子大呢,还是要赞一声九姑娘不重礼节呢,夜半三更,与一个陌生男子对桌饮茶,啧啧……”

吴情听了也不恼,只把目光看向外面,说道:“大王子信不信,现在外面早就被人围住,大王子只怕进得来了也出不去了。”

吴情以一副看瓮中鳖的表情看着燕默风,到让燕默风一滞,说起来他这次进大长公主府也确实是容易了些,听说大长公主手下有一批暗卫,是大夏朝的精英,他原本有些不屑一顾,如今看来,只怕自己也落到了人家的圈套里。

不过到底是一国王子,将来的皇位继承人,此刻并不见慌乱,漫不经心的说道:“九姑娘又岂知我是无备而来?”

吴情摇了摇头道:“大王子有备也好,无备也罢,都与我不相干,大王子来了这么久,若只是想喝茶叙旧,不好意思,恕小女不奉陪了,小女累了一天要休息了,若大王子还有别的事情要说,小女若能相帮,自会尽力为之。”

“噢,你有什么能帮我的?”燕默风一副不相信的表情。

吴情淡笑道:“至少我不会把自己的妹妹卖给一个足以做她父亲的人以换取自己争权夺利的资本。”

燕默风的脸色瞬间就黑了下来,吴情虽然夜视没有燕默风好,可是还能清晰的感觉到燕默风身上散发的冷气,知道自己猜中了,今晚定是燕琼琚侍寝了,想来燕默风也是得到了燕琼琚侍寝的消息之后才来的她这。

燕默风的眼睛慢慢的眯了起来,一双眼睛极有兴致的盯着吴情慢慢的说道:“原本我对九姑娘并不是势在必得,如今看来,九姑娘到真真是燕某刮目相看,少不得燕某就要争取一二了。”

吴情翻了个白眼,哼道:“大王子莫要说笑,不管今晚大王子来与不来,大殿之上,大王子那番话出口,连自己的妹妹都舍了出去,便知大王子的好胜心有多重,我,不过是一个筹码,战场上失利,想在女人上得利,只怕大王子来京之前就将定北将军的事情打探的一清二楚了吧,夺人妻不过是给定北将军脸上抹黑,同时让君臣生疑罢了,若是定北将军不让,自会找皇上理论,到时候皇上一言九鼎,若是收回,就成了言而无信,若是不收回,不只定北将军,就连镇国将军府只怕都要对皇上存有怨言,一个女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女人占的位置,再有先前的圣旨赐婚,皇上这般抹了定北将军的面子,无疑也是让镇国将军府不好看,君臣起了嫌隙,至少北国又能安生个几十年,就算没有那份五十年的条约,二、三十年的休养生息,也能让北国缓过一口气,到时候或是卷土重来,或是拉同盟,寻联合,也不至于让北国出现被大夏吞并的可能,有了这二、三十年的时间,大王子自然也在北国占稳了根基,可算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尤其京城曾风传定北将军夫人对定北将军一往情深,新婚之夜洗手做羹汤,只为定北将军能凯旋而归。”说到最后语气就不自禁的带上了嘲弄,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古代穿越之旅还有做红颜祸水的潜质。

啪,啪,啪。

燕默风忍不住击起掌来,呵呵笑道:“原本以为定北将军扔在府里的夫人是个孱弱美人,如今看来,到真真是让燕某佩服的紧,一环环,一扣扣,竟是丝丝入缝,看来,小王以后与九姑娘共处的日子只怕是有的期待了。”

吴情却是不以为然的说道:“大王子只怕迎娶我回去也不好对北国的大臣交代吧。”

燕默风一愣,哼道:“本王子做事,何须向别的交代。”

不得不说,吴情的话学是切中了要害,他此次虽然有自己的打算,若论求亲,自然以皇室公主最为妥帖,就是回国,也可以变向的宣扬是大夏皇室在支持他,可是这样以来,只能让他得以赞时的缓冲,于长久而言并不见好处,毕竟北国是战败国,在他父皇心理就是一根刺儿,若是他再娶了大夏皇室的公主,就等于把这份耻辱时时的摆在府里,就如同他天天在府里看着父皇曾受的羞辱一般,若是再有哪个弟弟进些谗言,到时候他的位子就要危矣。

北国官员虽然他经营许久也有些自己的人,可这些人当中真正能对自己死忠的也不过半数,还有一些墙头草,外加上一些偏中立的,只听父皇的官员,这批人自是不好争取,他直到现在还没立正妃就是因为想在这些人当中挑选一位合适又有号召力,而且自家本身就有错踪复杂的姻亲关系的贵女,正所谓强强联合,才能更加稳固自己的江山,而且有这么一位贵女的号召,就算是以后也不会落人口实。

在吴情听来,燕默风的话明显带着底气不足,而这种底气不足,偏偏就是她要找到的一丝希望,少不得鼓舞道:“虽然我是一介女子,可朝中形势自来不在意,不论是大夏,还是北国,都与我们这些女子没什么相干,可偏偏大王子要把一个不相干的小女子拉到这样的朝廷旋涡里,那少不得我就要周旋一二。”

燕默风听了嗤笑道:“九姑娘且莫妄自菲薄,以九姑娘刚才这番见解,只怕一般的闺阁女子自是难以做到,可见九姑娘虽然身在闺阁,可心却在外,说起来,九姑娘与我没准就是同道中人呢。”

说到这,燕默风有些得意的轻扬的眉风,对于自己的相貌他一向是自信的,微带着挑逗说道:“燕某人自来就爱怜香惜玉,最舍不得美人垂泪,若是九姑娘跟了我,燕某定不会让九姑娘独守空闺。”

噗,咳咳咳。

吴情一口茶进嘴还没等咽就听到燕默风这般发哆又让人恶寒的挑跳,止不住的咳了两声,才道:“大王子还是用正常的语气跟我说话吧,这般的猥亵实在与大王子衣官楚楚的形象不相配,难不成大王子想与衣冠禽兽划等号。”

燕默风无奈的抚额,好不容易学着自家王弟的样子流露出一副风流大少的表情,怎么就被嫌弃了呢,王弟不是说女人都喜欢这样的吗,尤其像吴家九姑娘这样嫁了人一年还没被**的姑娘,不更应该喜欢吗?

燕默风叹了一口气道:“九姑娘可真真是不懂风情。”

吴情腹腓,我一个将军夫人,跟敌国王子大半夜的玩风情,只怕传出去两人的名声都尽毁了。

吴情没有与燕默风兜圈子的心思,开门见山道:“大王子与我兜了这半天的圈子,到底意欲为何?”

燕默风也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说白了就是一个女人对于他而言有何利用价值,这趟过来纯粹是好奇,吴情是个什么样的人,大殿之上一舞也足以名动大夏,可这般女子定北将军竟然舍得在新婚之夜就抛下,让燕默风听信外边那些传言还真不信,毕竟他不是肤浅之辈。

只是这会听着吴情的问话,燕默风摇了摇头,道:“我就是想见见姑娘是个什么样的人。”

吴情一听,失笑道:“大王子的好奇心,真是……不敢恭维,不知大王子在北国的时候,若是对哪位官员的夫人好奇了,或是对哪位闺秀好奇了,是不是也会如今日这般行径。”

话刚一落,猛一拍头道:“到是小女想错了,估计以大王子的品貌做起**贼来,那些内院妇人想来会更加欢迎,就是闺中小姐,只要大王子把名号一报,想来也是多半会投怀送报的,啧啧,大王子想必艳福不浅啊。”

燕默风听着吴情话里的随意,全无礼教可言,不禁纳闷道:“九姑娘就不怕燕某人今天晚上也做一回**贼?”

吴情大方的摊手道:“大王子想来没听过一种花是采不得的。”

燕默风听的新鲜,在北国,多少女人为他趋之若鹜,若是能得他一个回眸,那些人只怕晚上做梦都是他的影子,只不过他从不滥情,于他而言,女人就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该在适当的时候选择适当的人,这才是最合适自己的,至于什么情啊,爱啊,那都是男人哄女人的手段,新鲜时宠两天,过了新鲜劲,也不过如是。

只是对于正妻,他的要求就要高一些,不仅要帮他打理内院,而且还要有本事在娘家起到号召力,至少在他登位路上不能成为阻碍。

燕默风有些感兴趣的看着吴情道:“不知道九姑娘口中的花是哪一种?”

“玫瑰花,也叫蔷薇,天生带刺,鲜艳欲滴,象征爱情的火焰。越是鲜艳的玫瑰,越吸引人的眼球,让人高涨,也就更让人得意忘形,一个失神,小手就被刺得淋淋。”

微顿一下,吴情又道:“大王子可知为何玫瑰花会带刺?”

燕默风从来在这上面没有涉猎,不过却愿意听吴情说来,笑道:“愿闻其详。”

“如此我便给大王子讲一个故事吧。”吴情说完见燕默风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便接着说道:“很久很久以前,天上的玫瑰奉王母娘娘的懿旨到凡间寻找千年人参王,路遇一个村庄口渴了,于是来到一户人家讨口水喝,这时从房子里走出一秀才,他送给玫瑰仙子一碗水,还送给她十两银子,让路上可以买些吃的。玫瑰仙子见到秀才心地善良,于是动了凡心,和秀才喜结良缘。可是好景不長,這件事情很快被王母娘娘知道了,她颁下懿旨,让玫瑰仙子在三天之内回天庭领罪,否则就将打回原形,永世不得为仙。

可是玫瑰仙子不愿意放弃和秀才的幸福生活,于是精神一天比一天衰弱,终于有一天化作了一株玫瑰花。她在给秀才的心中这样写道:“亲爱的郎君:我本是天上的玫瑰仙子,只因为看见你的心地善良才与你共结连理,可是仙凡不能通婚,王母娘娘命我三天之内回天庭领罪,否则就将打回原形。可是我舍不得郎君,现在我将化作一株玫瑰花。你不用想我,只要让我在你的身边就好。”

秀才看完信后很伤心,于是求王母娘娘救救玫瑰仙子。王母娘娘告诉秀才,除非用他的血肉浇灌玫瑰花,用他的心化作化肥滋润玫瑰花,玫瑰仙子才能复活。秀才听了后,毫不犹豫的拿起匕首把身上的血和肉割下来,用来浇灌玫瑰花。用他的心化作了花肥,滋润了玫瑰花。秀才死了,玫瑰仙子复活了。可是她不愿意再回到天庭,她变成了一株玫瑰花,为了纪念她和秀才那段真挚的愛情,她穿上了带刺的羽衣,无论是否被刺的体无完肤,她都不在乎。从此以后,玫瑰花就成了带刺的花朵。”

啪,啪,啪。

又是三声击掌,似乎燕默风并不怕惊动外面的人一般,或者他也想明白外面的人既然能让他进来,就不会与他为难一般,爽朗的笑道:“九姑娘这是在借花喻人喽,若是燕某人想摘下九姑娘这朵花,只怕会被刺的遍体麟伤。”

吴情不承认,亦没否认,轻转着手里的茶碗说道:“据说,越是鲜艳的玫瑰刺长得越多。如果你发现有一丛这样的玫瑰吸引了你,你又不能自控想采一朵或更多,你能得到最好的礼物就是双手沾满自己的鲜血。”

还有一句就是一旦这样的玫瑰喜欢上你来采的话,她们会自动藏起刺来,温顺的让你采走。不过吴情相信能采摘自己的人绝对不会是燕默风。

燕默风却是不信道:“若是我强行采摘又如何?”

吴情讥笑道:“有这样一朵玫瑰,是让人眼馋,手馋的玫瑰。一个采摘的家伙以为自已实力不凡,想占有这朵鲜艳欲滴的花儿,花儿在虚与委蛇无效后,毛了,只动用了十八般武艺中的一般,叫什么吹毛求疵,好象是,记不清了。这家伙就手肿了一年左右,后遗症就是从此不能流出人血来了,不过也怪,血反而从鼻子里不断大量涌出。”

说到这,吴情刻意瞧了一眼脸色不大好的燕默风,又附上一句道:“因为玫瑰这种花就像是天生带有灵性一般,若是想让你采,便不会刺你,收起刺的锋芒,在你面前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与绵羊比谁更温顺;如果她不喜欢你采时,玫瑰们就会耍弄十八般武艺,刺得你头顶生疮,脚底流浓。所以面对这种花大王子只要记得是你的玫瑰呢,你就爱,你就采,不是你的呢,不论有多好看,你就只远观而不亵玩,做到明礼止情。玫瑰是有刺的,她只刺小人,不刺君子,你要记清的,莫做无谓的牺牲。”

燕默风目光变换,说出口的话少了之前的戏弄,带上了一丝阴鸷道:“九姑娘这是在拿花喻人,又以君子相邀,若是本王子强行采去,只怕换来的是两败俱伤,只是本王子到不知道九姑娘的自信缘于哪里,何以就断定本王子亦会受伤?”

不喜欢只管剪去刺,老虎拔了牙也不过只会吼两声,更何况是一朵花,燕默风虽然不是催花之人,可也不会被一个女子威胁。

吴情哪里会猜不出燕默风的想法,轻讽道:“大王子若想断其锋芒,只怕从此以后大王子见到的不过是一株没了神采的玫瑰,试问这样的人,大王子要来何用?”

燕默风自然不会喜欢木偶,因此心理闪过这样的想法,却没有想过真的去做,更何况他自认为也是翩翩君子,到不至于于一个女子这般为难,就像是他不舍得自己的妹妹去自荐枕席一样,对于即将和亲的女子,他也没想过要错待了她,只不过在北国想要生存下来,只依靠他一个男人只怕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顾虑周全,单看他父皇的后宫,母妃生存的何其艰难,每天闭着眼睛都在防着别人的暗算,如此便可想像后宫的生存是何等的残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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