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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番外-侄儿与弟弟

大黎七年时, 广州的番禺城,已比先前大了近三倍。 .

因为阻碍货运,番山和禺山中间的山谷已经不足以支持城市的建设, 于是朝廷干脆把组织人手, 将番山铲平, 山岩就地填海造陆, 开出来的土地又把港口扩建了一波。

西方的商船如今还是运送大量的金银来购买东方的货物, 当然, 除了奢侈品之外,东方的精美提花织机、药材等物也是重点交易品,罗马和波斯的商船都对的黎朝的蒸气机船头垂涎无比, 曾经向朝廷递交国书,想求一台回家,但还是被拒绝了。

这东西产量和需求差距太大, 国内都没满足, 卖是不可能卖的。

船铃响动,一条大船缓缓进入码头。

这时,码头的旗手吹响了哨子, 打着旗语让船在旁边等候。

又过了一会, 一条船从旁边离开码头,他这才挥着手中旗帜, 让船停入码头。

船还未停稳, 几名衣着身着薄麻的俚人从船上跃下, 拉着纤绳让船停靠得更稳, 随后便有管理者过来清点货物, 扯单子让报关。

一番麻烦的手续之后, 才到码头约了车队, 将船上的货物送下。

“这是什么?”背着沉重又有些柔软的货物,力夫们有些好奇地问。

“这是胶,”帮着搬货的俚人笑了笑,“前些年,朝廷让朱涯州(海南岛)种些叫橡胶树的苗,给了很多财物,这几年,那树长大了,用刀割个口子,便流些白乳,汇集到一起,就凝成这胶了。”

“啊,那这些有什么用呢?”力夫不解地问。

说到这个话题,这个俚人瞬间眉飞色舞“那用处可就大了去了,胶鞋、胶鞋你知道么?”

力夫瞬间睁大了眼睛,背着胶的身子瞬间抖了抖,仿佛背的不是胶,而是黄金。

他怎么可能不知道,交广之地炎热潮湿、雨水繁多,赤足也好,布鞋也罢,在雨水天都能将脚泡着发白发肿,但若有一双胶鞋,这些便都不是问题。

如今,普通人家若有一双胶鞋,那都是可以传家的宝贝!

看到力夫的反应,俚人满意地昂起了头,眉眼间都是自信,思绪也回到了很久以前……

那是黎朝才刚刚立国不久,朝廷便给他们朱涯州运来很多种子,育苗之后,就选土开垦种植,当时他们寨里的俚人是很生气的,不愿意让这些外人在自家地盘种树。

但是——广州的官府立刻就给他们俚寨送了二十匹布和豆油两车,并且表示只要树长得好,每年送的东西只会多不会少。

他们这些部族哪见过这种场面,当场便同意了,根本没有一个有意见,而朱涯州的其它俚僚人都对此非常嫉妒,而那些汉人也非常给面子地在其它俚人的地盘里也种上了树苗,且给了财物。

种些树就能有这么多的收入,他们当然也就倍加珍惜这些树苗,对异人交代的照顾办法没有一点马虎。

年前朝廷不再给他们送粮油布匹了,当时他们还叫嚣着要砍掉那些树,这时,朝廷却派人来割胶,并告诉他们,每片林的胶都能换来比先前多十倍百倍的粮食布匹。

从那之后,这些树林就成了各个俚寨最贵重的财物,别说砍树了,谁割的不好伤了树,都要被重罚的,而有了这些胶,他们再也不必看着番禺城里东西眼馋了,好多寨子都每人穿了一件新衣,人人每月都能吃上两回肉食,过上以前不敢想的日子……

“发什么呆呢,天都要黑了,还不去缴税!”旁边有人喝道。

……

港口的税务繁忙至极,张舆处理完最后一单橡胶税务后,这才揉了揉手腕,起身离开衙门。

刚刚到门口,便遇到了一位大人物。

主管着整个西南事务的孟岚静深这些年已经将政务大部分交给了新提拔的官员们,平日里神出鬼没,基本看不到人,如今却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纵然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张舆一时还是有些紧张起来。

“张大人,”孟岚上下打量了下这位女神血缘上的亲弟弟,缓缓道,“公主百日之期将至,陛下宣你前去洛阳,为你的外甥女庆祝。”

突如其来的惊喜让张舆难以自抑“阿姊、陛下竟有了皇女,何时的事,怎毫无消息?”

孟岚心说我要知道就好了,也没看她怎么显怀怎么疲惫怎么难受,好像就是腰围粗了一点,然后打个了卡,孩子就生出来了,网上玩家们甚至因此一度怀疑这孩子是不是单皇后生的。

张舆谢过孟岚告知,便飞快回家,收拾东西。

老管家知道这事后,长吁短叹了数息,终是没再说什么,把小公子们和夫人邀着,去寻北上的船。

这些年,张舆在广州过得还算自在,但交广之地毕竟潮湿炎热,又远离中枢,如今能回洛阳,自然是天大的好事。

……

张舆带家人北上时,一路上总能遇到玩家来围观。他们用张舆听不懂话嘀咕“这老婆好像是他在广州取的啊,怎么办,按历史来推断,他该在建邺娶妻的啊,将来他的曾孙女还能把梁武帝萧衍生出来么?”

“但他的儿子还是叫张长惠、张次惠啊,这个是按辈份来的吧?”

“张九龄怎么办啊,开元之治的名相,他的十六世孙……”

“得了吧,张九龄和李白一个时代的人,这也太远了。”

“就是,按现在的工业发展,没准李白能坐飞机入四川呢,还能写个毛的蜀道难啊。”

“那岂不是文化的大灾难啊?”

“不过是少背点诗,问题不大……”

洛阳神宫。

雪花飘飞,青年眉目如画,静坐庭中抚琴。

庭边几个小火炉静静地散发着热意,让他不至于在这天气里冻僵。

旁边还有一个他请来的好友,与好友带来的拖油瓶。

和喜欢怼人的司马邺不同,王悦这种温柔真诚的翩翩君子交起朋友来,就很难有人拒绝的了。

卫摩便是其中之一。

“太子心乱了?”司马邺嗑着瓜子问。

王悦悄悄在桌下踢他一脚。

卫摩白了他一眼,停下抚琴的手,冷笑道“你再叫我太子,我就打掉你的牙。”

他这些年和姑姑的关系并没有疏远,在求学同时,也在单皇后那学了些防身之技,在揍人方面,从没吃过亏。

司马邺有些悻悻地低下头“我这不是叫习惯了么。”

“陛下从未有立我为太子的念头,”阿摩叹息道,“再说了,我就差她十岁,真要立我为太子,搞不好会死的在她前边。”

太子岂是好当的,从古自今,年龄差大点还好,年龄相近的,但凡君王英明,那就妥妥的是个早死的命,他是没有一点兴趣的。

“那你就真的不入朝么?”王悦有些担心地问。

“我已经通过了考试,天凉大人已经决定收我为入室弟子了,”阿摩揣手入袖,淡然道,“等百日宴过了,我便去青州,去继承天凉大人的衣钵。”

“就不意难平么?”司马邺好奇道。

“那些异人岂是我能摆得平的,”阿摩连连摆手,“你没跟在陛下身边,不知道厉害。真让我去,怕是用不了半月,便死得顺理成章,让别人掌握大权了。”

这些年他是见识过的,所以早早明白自己的定位,一心求学,准备在科学的领域里大展身手。

司马邺和王悦对视一眼,脑子里掠过一些大人物的面貌,都认可这个道理。

也对,这天下如今变得太快,还是让能杠的住的人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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