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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小男生是不能随便招惹的——

忍痛为小爱那几盘老贵的三文鱼买单后,我好笑地看着因背着林丹青而形象尽毁的小爱,拍拍手,出门叫了一辆出租车。

我们住在酒吧后面一个破老的小区。房子不大,两室两厅。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带,一个单身女人加一只猫,若是住得太大,岂非造孽?

小爱嘿嘿地将林丹青丢到了他自己的床上,然后小心地磨蹭到我身边,笑得近乎谄媚,“锦夜,那我今晚就跟你睡了。”

我用嘴巴努了努客厅的沙发,“那里。”

小爱立刻垂头丧气。

——倘若是一只猫,垂头丧气的模样一定很可爱。可如果换成一个足足比我高一个头的男人,他垂头丧气的模样,简直就有点欠揍了。

固然很帅。

“算了,今晚不去看店了,让店长自己折腾去。”我看了看窗外正烈的阳光,又透过半掩的门缝,瞟了一眼林丹青,淡声道:“我去补眠。”

林丹青一时半刻只怕醒不了。被小爱算计过的人,通常都会睡上几天几夜,他这次的量虽然很少,好歹也会睡到第二天凌晨吧。

小爱‘哦’了一声,接了一句,“我也睡觉。”

他很自发地蜷缩在沙发上,懒洋洋地翻了个身,重新变成一只雪白慵懒的猫。

我笑笑,上前掩好林丹青的房门,然后爬上床,蒙上被子,开始睡觉。

这一觉睡得并不安稳。

好像又回到了那条墨色翻滚的河畔,他一身黑铠,冷冷地站在对岸。

醒来时,汗水浸透了薄薄的睡衣,心悸悸地空。

我在主卧的洗手间冲了一个凉水澡,随便套了一件米色吊带,赤着脚走了出来。

——反正也睡不着了。

到了客厅,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晚上十一点半,平时,正是酒吧生意正好的时间,前面应该忙成了一锅粥吧。

身为老板,我却躲在家里偷懒,难怪一直发不了财——实在太不敬业了。

这样想着,人已经转到了橱柜那边,本想拿杯子喝水,刚走几步,便瞧见了小爱坐在玄关那边的小吧台后,正贼兮兮地偷酒喝呢。

他显然也是刚起来没多久,同样赤着脚,轻巧地走到橱柜前,一面抿着垂涎欲滴的笑,一面将我收藏了很久的路易十三慢慢地从顶层拿下来。

我也不吵他,只是屏着呼吸,冷不丁地出现在他背后,抬头拍了拍他的肩膀,“喂。”

小爱一惊,那瓶价值两万块的酒便从他手中倏地滑了下来。

还好我眼疾手快,赶紧接住了,不然,就冲着这一笔账,我也要让他去店里当牛郎!

“那个……咳咳,那个……我就是想擦擦灰……”小爱左顾右盼,果然用袖子擦了擦吧台的桌面,“看,好多灰啊!”

“少来,拿杯子吧,今天我们喝了它。”我破天荒地没有凶他,反而和颜悦色地吩咐道。

小爱有点反应不过来,随即又绽颜笑了,“好,我去拿杯子!”

我则走回客厅的沙发,斜倚着靠背,脚搭在茶几上,用开瓶器‘啪’一声开了酒瓶。

有一个很闷骚的电影,里面有一句很闷骚的台词。

水与酒的区别在于,水让人越喝越冷,酒却越喝越暖。

于我,却恰恰相反。

一杯温热的白开水会让我的胃暖暖的,可无论多名贵的酒,都会让心变得空荡荡的,继而冰冷。

小爱是知道的,所以,那瓶酒他非常豪气地喝了一大半,喝到脸色潮红,两只眼睛水润润的,最后,‘啪’地一声,倒在了我身上。

小爱贪杯,但他并无酒量。

我将他扶在沙发上躺好,又信手拉起一条薄毯,小心地为他盖上,俯身时,看着他醉态可掬的模样,忍不住捏了捏他不下心露出来的猫耳朵。

他不适应地躲了躲,优美的唇没甚气质地瘪了瘪,嘟哝道:“锦夜,离姓林的远一点……”

我笑。

身体松松地滑了下来,倚着沙发,坐在地板上,双腿曲起,一瓶酒还剩下一杯,高脚杯摇一摇,丰富的色泽,便如路易十三丰富的口味,让人目眩。

顺手打开电视,午夜剧场播放着一部很老的影片。

《卡萨布拉卡》。

里面优雅的英伦口音,本身便是一首怀旧的歌。

然后,那个黑人歌手坐在钢琴前,开始了这部电影最美的吟唱。

“Youmustrememberthis.

Akississtillakiss;

Asighisjustasigh.

Thefundamentalthingsapply

astimegoesby.

Andhentoloversoo,

theystillsay“iloveyou”.

Onthatyoucanrely

nomatterhatthefuturebrings

astimegoesby

……

It'sstillthesameoldstory,

afightforloveandglory,

acaseofdoordie.

Theorldillalayselelovers

astimegoesby”

醇厚的嗓音,惹满历史尘埃的旋律。

不知不觉又喝了一大杯,胃不舒服,人很清醒。

终于决定放过自己,将剩下的酒搁在前方的茶几上,我站起来,准备给自己倒一杯白开水,刚一转身,便看见林丹青扶着额,站在房门口。

我眨眼,迅速扭过头。

还好,沙发上现在只有醉醺醺的傻猫一只,毯子滑落一半,叠在地上。

“你醒了?”转眼间,我已经换上一副温良纯善的笑容,盈盈地瞧着他。

林丹青一脸疑惑,但他涵养甚好,并没有将疑惑表现出来,只是无比羞涩地应道:“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自己只喝一口酒就会醉……”

“是啊,那酒真厉害。”我笑眯了眼,随声附和。

林丹青甚为窘迫,在门口又站了一会,简单地看了一下屋里的摆设,迟疑地问:“这是你家?”

“嗯,简陋了一点,可能入不了林公子的法眼。”我也学着他的窘迫,看谁纯过谁。

不过,好吧,他是真的纯,我是装的。

“不是,很精致。”他微微一笑,信步走到摆在小厅里侧的钢琴旁,“你会弹钢琴?”

“哪里,”我煞风景地解释道:“有一个人欠着我的债,没钱还,用他的钢琴抵债而已。我琢磨着它还值几个钱……”

林丹青莞尔,人已经坐了下来,掀开琴盖,信手拨弄着。

娴熟的动作,扬出的,是熟悉的曲调,便是我刚才听到的电影插曲。

我有点惊异,趴在沙发靠背上,眨巴着眼瞧他。

不可否认,会弹钢琴的男生很迷人,特别像林丹青这种全身上下都是纯纯的艺术气质,手指又如此修长漂亮的男生,简直可以迷死人。

正欣赏着呢,林丹青突然停下了演奏,转头,很安静地看着我。

“你喜欢这首歌?”他问:“刚才看见你听这首歌时在发呆。”

“哦,我经常发呆。”讪笑一声,我清了清嗓子,回答。

“锦夜。”他叫了我一声,很小心也很坚定的语气。

他这样突然称呼我全名,倒让我吃了一惊,“怎么?”

“我知道你是锦衣夜行的老板娘,我还知道,你常常喜欢发呆,一边喝白开水一边发呆,我和朋友去过你的酒吧几次,但客人太多,你没有记住我。”他望着我,轻声道。

我眨眼:这是什么情况?

“老实说,那天听讲座时,在人群里看到你,我很惊喜。”林丹青羞怯且狡黠地坦白道:“我是故意坐在你旁边的。”

……原来我才是被狩猎的一方。

这个事实让我顿觉挫败。

既然如此,我还装什么淑女,无端端让人憋得慌。

我从沙发上滑了下来,端起酒杯,一步三摇地移到钢琴前,压低身体,敛着意义莫名的笑容,几乎贴着他的脸,柔声问:“这么处心积虑,难道,你想追我?”

林丹青的脸霎时红了,目光更是不知道往哪里放好,最后,他垂头死死地看着琴键,喉咙里出来的,还是小心而坚定的声音,“嗯。”

我哂然:这算是哪一出戏?

老牛吃嫩草?追忆初恋时的似水年华?

“你为什么要追我啊?”我后退一步,叹息着问:“总不会是什么狗血的一见钟情吧?”

他终于抬起了头,憋红了脸,手指扣着琴键,低声道:“算是命中注定吧……我觉得,我这辈子只会爱上你。”

我愕然,很想伸手去试一试他的额头,看看这个孩子有没有发烧。

虽然我接近他的目的不纯,刚刚看他弹钢琴的时候,也不是没有那么一点心动过,可真被林丹青这样正儿八经地告白,我却怯场了。

暧昧是一回事,那只是九分好奇加上一分别有目的,可是,如果谈到了‘爱’,就全然是另外一回事了。

“你只知道我叫锦夜,有一间酒吧,见过几面,吃了一顿中途被打断的饭,便说,这辈子只会爱上我?”这一番话,让我自己都觉得哭笑不得,“喂,如果我没记错,你今年是二十一岁,而不是十二岁吧?”

他抿嘴,脸色更是彤红,可目光反而坚定了,笔直地看着我。

渐渐的,我也不笑了,因为他的神情告诉我,他并没有开玩笑。

面前这个玻璃一样漂亮纯洁的小男生,在一起朋友聚会中,对正在喝白开水发呆的我,一见钟情了?

而他刚好是林家的,据他的语气,既然称呼林家现任的董事长为爷爷,只怕是林氏宗亲,搞不好,还是第几名顺位继承人。

呵呵,生活可比电视剧有趣得多。

将杯中剩下的酒一口饮尽,我也正经起来,放下酒杯,整个人都趴在钢琴上,似笑非笑地盯着他,问:“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他静静地看着我,没有回答。

我勾着唇角,声音沉了下去,如暗夜的幽思,“爱,便是你把自己的心从安全的胸腔里挖出来,赤裸裸地放在对方手中。从此以后,对方任何一个微小的动作,无意的表情,或者一句漫不经心的话,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伤了你,让你疼痛,可你甚至没有反抗的能力,只能看着你的心在暴露的空气里慢慢腐蚀,变得千疮百孔,直到它痛死的那一天。现在,林丹青,你回答我,你还觉得自己会爱上我么?”

对付这种纯情的小男生,如果扯上感情问题,还是快刀斩乱麻比较利落一些。

“……我现在已经觉得痛了。”他微微蹙眉,深深地看着我。

我闻言一愕,眨眨眼,顿时挫败得无以复加。

敢情我是对牛弹琴了。

林丹青仍然看着我,黑白分明的眼眸很深很纯,没有一点杂质。

他的眼睛有点偏女性化,但与小爱的妖媚并不一样,双眼皮,长睫毛,一直水润润,像未经人事的大家闺秀,也因此,更加容易把人秒杀。

我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到沙发的背靠上,顺手摸起扶手上一包开封的烟,甩开打火机,点燃。

懒洋洋地吐出一口烟圈,我对他说:“你还是找与你同龄的女孩子说那一通话吧,二十一岁,你应该还在读大学吧?找个还在大学里的女孩,她们还年轻,年轻的人,总比我们这些老人无知勇敢一些。我对你而言,真的太老了,所以,抱歉啊,一见钟情的游戏,真的无法奉陪。”

“你很老吗?”林丹青小心地问。

我笑,“是啊,很老很老了,少说比你大几百岁。”

他抿着嘴,那倔强委屈的表情,显然以为我在开玩笑。

——我说过,这年头,真话往往是没人信的。

“喂,锦夜。”他认真地叫我的名字。

我叼着烟,吊儿郎当地瞧着他,一脸不合时宜的痞相。

“在刚才之前,我只是觉得,我会爱上你,可现在——我想,我已经爱上你了。”他的表情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决绝与激动,“无论你现在用什么理由将我推开,我都不会放弃。”在说这番话的时候,林丹青的眼睛很亮,亮得我不敢直视。

很多年前,我也曾对一个人,说过同样的话,那个时候,我还很年轻很年轻,或许,比林丹青更年轻,可以轻率无畏,可以勇往直前。我越过众人,大步走到那个人人都惧怕的男人面前,仰视着他英俊绝伦的脸,叉着腰,张狂地宣布,“喂,我看上你了!”

男人的回答,也如今日的我一样,他勾起唇角,弯下腰,贴着我的脸,用魅惑低醇的声音,低低地问我:“你要把你的心,交到我手上吗?”

是的,我交了。

所以,许多年后的今天,我才会在这里,抽着烟,无可奈何地看着眼前的另一个轮回。

转过身,将未尽的香烟灭在烟灰缸里,将死的烟雾,缭绕着我的手指,在寂夜中,如斯温暖。

我低头哂笑,既而苦笑,既而暴汗不已。

小爱啊小爱,我承认错了,我不该图一时好玩,接近林家的人。

林家的人都是偏执狂,早几百年我就知道了啊。

“我不推开你,只是请你离开,也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再转身的时候,我脸上又堆满了纯洁无暇的笑容,连声音都变得很温柔。

听我这样说,林丹青漂亮的眼睛顿时湿润了,他欲言又止,过了许久,才低下头,涨红了脸,“对不起,我太唐突了。”说完,他真的就这样转身,一副小可怜样儿。

我目送着他的离开,时钟正指向凌晨四点。

等门合上后,我转过头,有点意外地看到本应该醉醺醺的小爱,伸着两只毛茸茸的爪子,扒拉着沙发扶手,雪白的脑袋搁放在爪子上,碧色的眼睛里满是不解,很可爱地瞧着我。

“有话快说。”我看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问:“你觉得我太狠心了?”

“有点。”小爱砸吧着小嘴巴,耳朵一摇一摇,“多好的一株嫩草啊。”

“你懂什么,我若是不这样做,那才是真正的狠心。且不说我不喜欢他,单单只是他的身份,那也是不可能的。你以为我真的找死啊?好死不如赖活。”我耸肩,“明天去拜拜桃花仙,拜托它别乱送桃花运了。随便送几个美人看看就成。”

小爱的耳朵又摇了摇,“锦夜。”

“嗯。”

它翻了个身,仰躺在沙发上,白绒绒的肚皮朝向我,前爪则贴着胸口,“你刚才说什么,把心交到对方手中……心脏离了身体还能活吗?那是什么法术啊?”说着,它的爪子不住地在胸口挠啊挠,似乎在很认真地想这个技术问题,“分身术?傀儡术?”

我爬过去,使劲地捏了捏它的耳朵,“这种少儿不宜的问题,你还是少考虑了,对了……你什么时候醒的?”

“厄……”

“说!”

“在他表白的时候啰……”小爱一句话未说完,钻了个空子,从我的腋下晃了过去,哧溜一声窜进了自己的房间,“继续睡觉。”

门哐当一声合上了。

我好笑地看着落荒而逃的小爱,想着它方才的傻问题,突然戚戚。

是啊,心离了身体还能活吗?

很多时候,只怕生不如死吧。

第二天,我才醒悟到:我小看林丹青了。

更准确地说,我小看富家子林丹青的烧钱程度了。

这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哥儿,难道不知道,这摆满整间酒吧的花——实在很浪费吗!

还不如签张支票给我!

“老板,这些花怎么处理?”经理不得不为难地询问我。

花太多,连走廊上都摆满了,如果不处理,等下也不用打算开门做生意了。

“好办啊。”我喝了一口白开水,淡淡道:“今天本店大优惠,买一打啤酒,送一个花篮,赶紧把促销活动打印出来贴上啊!”

经理闻言,连忙去打印宣传语录去了。

此时不过是下午六点,店里只开了半扇门,有早到的顾客,我们也会让进来,放一些舒缓的音乐,让他们坐在那里喝柠檬水。

不到七点,本店概不提供酒水。

这个规矩,来过几次的顾客都知道。

我仍然坐在吧台前,正翻看账本呢,一个西装革履、戴着墨镜的男子不知何时站到了身后,鬼魅一样,“听说你这里提供特殊的饮料?”

“要酒等七点,如果是要其它的东西,最近风声紧,没进货。”我头也不抬地回答了一句,又翻看了两页账本,那个人却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仍然站在我身后,高大的身形在吧台上投射出一团浓浓的阴影,如此森冷。

我若有所悟,转头看向他。

那人也取下墨镜,露出与小爱差不多的碧色眼睛,但颜色远比小爱深邃得多,肤色很白,五官更是精致得令人发指,头发在灯光下呈淡淡的金色。

“对不起,我要的是……特殊的饮料。”他再次强调着自己的要求,声音很好听,像光滑的金属,清冽冰冷,质地优良。

“第一天来G市?”我了然问。

“嗯。”他还算和气,尽管身上阴森的气场实在挥之不去。

“没犯命案吧?”我按部就班地问了一句,“你该知道我们这里的规矩,我只是买卖人,不想惹麻烦,更不想帮助逃犯,如果你已经在G市犯了案,为了避免麻烦,我不能做你的生意。”

“没有。”他微微一笑,“G市是林家的总部,我不会自寻死路。”

“算你聪明。”我颌首,“一份价钱一分货,现金还是刷卡?对了,我只收人民币,不收美金的。”

“……你可以去银行兑换。”他对我的这个规矩显然很不解。

“没办法,我这人又古板又守旧。”我嘿嘿地笑了笑,把刷卡机推到他面前,“算了,你还是刷信用卡吧。五千块一杯,多谢惠顾。”

他很爽利,掏出一枚花纹繁复、金光灿灿的金卡,“哗啦”一下。

如此潇洒,如此利落,如此大方的姿势——我看得心花怒放。

等这位世界级帅哥走进后堂后,刚才站得远远的调酒小妹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眼冒星星地问:“老板,那个人真的帅毙了,也不知道是哪国人,你看那身材,那举手投足的贵族气质,那张秒杀神鬼人畜的脸,天啦,真像一个优雅的中世纪吸血公爵啊。”

我白了她一眼,“怎么看其他客人,没见你有这样的眼力?”

调酒小妹“啊”了一声,不明所以地看着我。

我继续低头看账本。

这家伙,只怕在血族中,也算是贵族了。

不知道为何要来G市?

那位贵客有小爱招呼着,不用我太操心。酒吧后面还有一个偏僻的房间,平时是酒窖,偶尔也招待一些不喜欢见光的客人,便如这位超级大帅哥。

终于挨到七点,锦衣夜行正式营业,我吩咐两个服务生把卷门全部推上去,再将帘子掀起来,哪知,帘子刚掀,我便见到了林丹青。

林丹青穿着一套清爽的T恤、牛仔裤,看上去阳光迫人,与这里格格不入。

我双臂抱胸,冷冷地看着他。

林丹青也乖巧,并不搭理我,而是很自发地坐在我旁边,抬头向酒保说:“这里有多少蓝花,就给我多少打啤酒。”他显然已经看见了我贴在门口的促销广告。

酒保犹豫地看着我,我耸肩,“林公子有钱,随他,不过,我们酒吧的规律,除非喝倒了,否则,绝对不允许浪费酒。你买多少就得喝多少。”说完,我又正儿八经地加了一句,“我最恨浪费酒的。”

也最恨把钱不当钱用的,尤其那钱还不是他自个儿挣的。

林丹青抿着嘴,一副委屈且倔强的表情,很孩子气,也很动人,他端起面前的一扎啤酒,一声不吭地喝了下去。

我本以为他会很快喝倒,哪知,今天他的酒量突然变得奇大,三杯扎啤下肚,除了脸色红了一些,眼睛更加水润漂亮外,并无其他异状。

我也懒得继续看他了,正要转身离开,招呼其他客人,本应该在后堂的小爱‘器宇轩昂’地走了出来。他穿着一件淡粉色的衬衣,前面两粒扣子故意敞开,头发凌乱,凤眼乜斜,表情简直就是一骚包!

可就是这幅尊荣,匍一出场,竟然引起尖叫一片。

便连刚才对‘中世纪吸血帅哥’流口水的酒保小妹,也啜着红艳艳的嘴唇吹口哨,一脸激动癫狂。

我抹汗。

难道果然是我的审美观出问题了么?

我怎么觉得这个时候的小爱很欠揍啊。

正想着,小爱已经走到了我身后,手很自然地环上我的腰,还对面前那些冒星星眼的女生送了一个飞吻,眯了眯眼,溜了几个横波。

老天啊,我不认识这只丢人现眼的猫。

“嗨,林公子,好巧,又见面了,怎么,又来见我的亲爱的?”小爱一面说,一面低下头,在我的脸颊边亲了一下。

我一头黑线,压低声音问:“你丫没吃老鼠吧?”

他很受伤,“像我这样尊贵的血统,从来不吃老鼠。再说了,老鼠是用来玩的,不是用来吃的。”

我抬头望天。

小爱则趁机上下其手,极不安分地将我搂过来搂过去,脸上欠揍的笑容也越来越浓,“啧啧,林公子这幅醉美人的模样实在诱人,这等姿色,不去跳脱衣舞真是可惜。”

“你是跳脱衣舞的?”林丹青脸涨得通红,盯着小爱问。

“是啊,我这位可是本店最红的脱衣舞男,没办法,我就喜欢这样妖娆的男人啊,林公子太清汤白水了,实在不是我要的型。”我一狠心,也凑了过去,冲着小爱的脸颊,‘啪嗒’亲了一下。

小爱怔住。

我暗暗地掐了小爱一下,他这才回神,对林丹青稍显客气地笑了笑,“这里实在不是林公子该来的地方。或者,等会我还有一场表演,林公子欣赏完了再走?”

小爱本是想气他,哪知,林丹青沉默了一会,突然从高脚椅上滑了下来,一言不发地走上了大厅中间的T型舞台。

我眨眨眼,扭头看向小爱,“他不会是想……”

“应该是吧。”小爱笃定地点点头,兴致盎然地往吧台上一倚,“哇,真想看看那个小身板脱光后是什么样子。期待啊期待。”

一脸的色迷迷。

“瞧瞧你这个样子,太可耻了。”我极富正义感地训了小爱一句,也往吧台上一倚,还不忘回头吩咐服务生,“叫他们把舞台的灯调亮一点!”

小爱无语地转向我,然后,凝视数秒后,我们相视一笑,怎么看怎么像狼狈为奸。

身后的调酒小妹抬手擦了擦汗,急退三步,冲着其他客人,指着我和小爱,坚定地宣布,“我不认识他们。”

无论如何,林丹青上台了。

一脸青涩,长相俊秀,气质美好,打扮阳光的林丹青,走到了不停摆动的镁光灯下。

他接过司仪手中的话筒,低着头,涨红着脸,嗫嚅道:“下面,我要为大家表演一段脱衣舞”。声音渐小,若不是耳力够好,根本就听不清他后面的三个字是什么。

全场顿时一片寂静,随即,便是满场的尖叫声和叫好声。

看来,大家都和我们一样期待啊。

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这么害羞的孩子,且看他能撑几分钟。

我慢条斯理地端起水,正要继续喝,劲爆的音乐已经炸响,林丹青先是傻子一样呆站在舞台中央,等大家嘘声渐起的时候,他突然抬起头,笔直地看向我,然后——

我的水喷了出来。

走眼了,真的走眼了,简直走眼走大发了。

林丹青不但会跳舞,而且,是相当之能跳,那种混合了爵士、拉丁、街舞,外加一点钢管舞成分的奇异舞姿,夹杂着他清秀得近乎透明的容色,给人一种很奇怪的反差感,既纯洁又妖娆,好似堕落凡间的天使,但又褪不去那一身的仙尘,电力太足了,他如果真的在这里跳舞,我会晚晚爆棚,彻底发达的。

说好了是脱衣舞,当然不可能继续穿着衣服,林丹青的手划过蜿蜒如蛇般的腰,一狠心,终于掀起了T恤,露出了紧窄结实的腰身,还有白皙却并不羸弱的胸膛。

一阵阵刺耳的尖叫海浪般连绵不绝。

小爱则撇撇嘴,拿了一张纸巾,放在我面前扬了扬,“喏,擦擦你的口水,还有鼻血。”

说完,他扯开剩下的几粒扣子,也大步走了上去。

我又眨了眨眼,望着小爱在更鼎盛的欢呼声走上了台。修长的、近乎透明的手指极优雅地掀开衣领,在万人瞩目中,脱掉了衬衣,那一刻,全场诡异地窒息了——小爱比林丹青高,比起林丹青的单薄纯粹,他更像一尊绝美的维纳斯雕塑,匍一出场,便夺去了他的全部光芒。

也难怪,人怎么能跟妖比。

我为林丹青叫屈啊。

可这个状况没有维持太久,在看见小爱上台后,林丹青有了短短一瞬的黯淡,继而,也不知道是不是情绪作祟,他突然激昂起来,被夺走的光芒,也一点点地回温,不同于小爱的光彩夺目,他的光环,如遥远的星光,纯正而洁白。镁光等下,是两具绝对魅惑的躯体,在刀光剑影、幻世迷离的气场中,跳起了贴面舞。

我赶紧回头找纸巾,却发现满场的纸巾都已告罄——男人女人统统鼻血长流不止。

“继续脱——”

“继续脱——”

“继续脱——”

不知道是谁嚷嚷了一句,顿时,这个从心底发出的要求,如雷声轰鸣般爆满全场,我不得不捂住耳朵,才避免了耳膜震破的厄运。

此时,台上那两个如花似玉、俊美绝伦的小男生,赤着上身,肢体摩擦,小爱娇嫩欲滴的唇,几次都快贴上林丹青晕红的耳垂。眼神在灯光的闪烁下,更是妖媚得造孽,似幻似真,不分男女。

让人不激动都不行。

我汗了汗,虽然有心停止这场闹剧,可看看场内的情况,如果我以老板的身份出面制止,估计会被气急败坏的色男色女们疯狂砸场。

也在这时,我又察觉到那丝森冷。

目光从台上慢慢地顺着冷气移了过去,只见方才进后堂的‘世界级帅哥’,正戴着墨镜,安静地走了出来。

我看了他一眼,心口登时一跳,暗道了一声‘不好’,也顾不上其它,赶紧朝他跑了去。

后面的调酒小妹不满地说:“看老板猴急的样子……”

可我不得不急啊,两个冤家死对头见面,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林丹青白纸一样的人,虽然担了‘林’这个姓,却没有一点自保能力。

如果这位‘客人’对林丹青发难,他就死定了。

果然,‘世界级帅哥’刚刚走到人群中,便似有所悟地停住脚步,他的目光刚刚转过来,我已经气喘吁吁地闪到了他前面,“这位客人,既然货款两清,那就——慢走不送了,请,请。”

我下逐客令。

可惜,他还是发现了林丹青。

“林家的人?”他的声音不似刚才那样温和优良,简直是杀机四溢。

“是林家最微末的旁亲,和普通人一样,你不要轻忽妄动。”我满头大汗,脸上却努力保持矜持沉静的笑,证明自己没有说谎。

“不,他是林氏宗亲,甚至于,是嫡亲。”他摘掉墨镜,幽蓝的眼眸翻涌着炙热的血红,“抱歉,为了防止行踪暴露,我必须杀了他。”

我又温和地笑了笑,紧接着,脚跟一转,瞬间移到了林丹青面前,抓着他的手腕,“跑啊!笨蛋!”

“小爱,拦住他!”一面跑,还一面不忘吩咐在台上傻站的小爱,场内其他人也被这突然的变故惊得一怔,然后,便是一片欲求不满、骂爹问候娘的喧闹。

混乱中,我已经拉着林丹青跑到了滨江大道上。

“怎么了?”林丹青虽然很乖地跟着我跑了出来,但仍然一副大惑不解的模样。

我脚步未缓,转头恶狠狠地解释道:“就当我被高利贷追杀,行不行?!难道你不肯与我同甘共苦?!”

哎,只能用这个狗血的理由了。

不然,难道让我对林丹青说“亲爱的,后面有一个血族的要追杀你哦,就因为你姓林”?

且不论他信还是不信吧,我可不想也被搅进去。

不过,那个狗血的理由,林丹青相信了,不仅相信了,他还一面跟着跑,一面很认真地说:“锦夜,你欠了他们多少,我帮你还……”

我一头黑线。

是了,我忘记了林家有的是钱。

说话间,我们已经跑到了滨江大道尽头的跨江大桥上,我终于顿住脚步,扭头朝后面看了一眼。

在凡眼难极的远处,一个黑色幻影闪电般穿过毫无知觉的人群,正朝这边光速而来。

我跑不过他,更何况,我还拉着林丹青这个累赘呢。

“没办法,只能跳江了。”目光从远处移了过来,心知躲不过,只能用险招搏一搏了。

“不用跳江的,我能帮你还……”林丹青连连摆手,还在那里重复着自己的好意与殷勤。

“闭嘴!”眼见着幻影越来越近,我不客气地打断他,“跳还是不跳?!”

林丹青怔了片刻,然后,静静地看着我,目光纯正而坚定,“你跳我就跳。”

“你还以为在拍泰坦尼克号啊!”我瞪了他一眼,人已经翻过了栏杆,“如果你真的如你所说的那样非我不可,就马上给我跳下去!”不过,我才不会傻到陪着他跳呢。

再这样罗里八嗦的,就要被人追上了。

林丹青闻言,几乎毫不犹豫地从栏杆那边翻了过来,在松开手,从高桥上落下的那一瞬间,他才说道:“锦夜,我——不——会——游——泳——”

最后一个音符传来时,他已经快砸到水面了。

我怔了怔,低声咒骂了一声,“白痴!”只得松手,随他一起跳了下去。

——四月的天气,江水还是很凉很凉吧。

——看这黑糊糊的江面,污染还没有完全治理好吧。

等我全身哆嗦,吐着臭得作呕的江水,将已经呛水不止的林丹青捞上来的时候,心中只有一个想法:

遇到林丹青,我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林丹青喝了不少水,但也无甚大碍,他趴在江边上,翻江倒海地吐了一通后,苍白的脸上终于有了一点生气。

我则拧了拧湿漉漉的头发,冲着江边的围观群众,指着林丹青,无辜地说:“这孩子轻生。”然后,指着自己,“我是救人的,不是轻生的。”

众人‘哦哦’了一阵,恍若未闻,继续围观。

我决定尽快闪人。

哪知,刚走了几步,手腕便被林丹青拉住了,“锦夜。”

“啊?”我回头看他:他喘着气,刘海兀自滴着水,淌过瓷白的,百合般美好脆弱的脸庞,丰润的唇没有血色。

林丹青正望着我,依旧是纯正而坚定的目光,亮晶晶的,“这次,你相信� �了吗?”

“不知道你说什么……”我努力地想抽回手,一面不忘继续对围观群众解释,“我压根就不认识他啊。”

众人眼神暧昧,分明在说:又是一对闲着无聊,闹分手闹殉情的小青年。

我最烦这种场景,本打算一走了之不管林丹青的,见状,只得反手拉住他,憋着气道:“你先跟我过来一下。”

好容易绕到了桥墩的拐角后面,终于将那些无聊人士的追随目光给挡住了,我甩开林丹青,没甚好气地撂下一句,“我们已经脱险了,现在大路朝西,各走一边,以后也老死不相往来,再见。”说完,就要先行离开。

“如果你连信都不肯信,又怎么能再次拥有呢?”刚走了没两步,林丹青在身后,冷不丁地说道。

我脚步一滞。

“锦夜,有一个人,他早已经将心交到了你手里,因为你而痛了很久很久,你知不知道。”他的声音很低,但清晰干净,清润如泉溅松林。

我深吸了一口气,微微抬起头,手举起,随意地扬了扬,“小朋友,你文艺片看得太多,想象力太丰富了。没空陪你演琼瑶剧,我们后会无期。”

我没有回头看他,所以不知道他的表情。

但我知道,此时挂在我脸上的那轮笑容,一定不如声音那般活泼灿烂。(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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