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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眼睛可能会骗人,美男可能很危险———

顺着江堤走上来没多久,便遇到了小爱。他正一脸焦急地在人群中搜寻着,见到我,他脸上划过狂喜,冲上前后,却换上一副痞痞的不屑,双臂抱胸,斜眼看着我,“那个小白脸呢?又是私奔,又是英雄救美的,怎么,好不好玩?”

“还好意思说,你也不帮着我挡一挡那人?”我瞪了他一眼,只一句,便反客为主了。

小爱的脑袋立刻耷拉下来,弱弱的辩解道:“不是不拦,是他的速度太快了。”

我朝他的额头敲了一记,“让你天天睡大觉不肯修习。”

小爱抬头望天,装作没听见。

就这样无惊无险地回到家,我冲了澡,把那身湿漉漉脏兮兮的衣服换下来。

从洗手间走出来时,只见小爱站在沙发前,侧对着我,向着窗户的方向,一副如临大敌的表情。

我一面用毛巾擦着头发,一面叫他,“小爱……”

话音还未落呢,小爱已经闪电般冲了过来,煞有介事地挡在我前面。

——这个速度,似乎比平时有进步啊。

“怎么了?”我刚刚问完,便看到了屋里凭空出现的另一个人:笔挺的西装,墨镜,淡金的发色,俊朗如希腊雕塑般的下巴与鼻梁。

正是店里原先的客人,来自血族的“吸血公爵阁下”。

本以为他已经走了,没想到他会来找我。

难怪小爱紧张成这样。

我将手放在小爱的胳膊边,让他绷紧的身体稍微放松一些,然后换上一轮标准的商业笑容,友好而热情地问:“你又是来买饮料的吗?”

好像全然忘记了刚刚的那场追捕戏。

他拿下墨镜,碧蓝而深邃的眼睛,笔直地望向我,“为什么要帮林家的人?”

我心中暗叹:这个问题比较难啊……

为什么要帮林丹青呢?

“因为锦夜是个色女,而林丹青刚好又有点姿色。”小爱在旁边很理所当然地为我回答道,“哎,人类有句俗话,叫做色令智昏。她就是典型!”

我想了想:难道果然是因为这个理由?

林丹青确实有点姿色,如果被吸干了,成为一副干瘪瘪的躯体,真的还蛮可惜的。

“是这样吗?”森冷幽蓝的眼眸探寻地转向我。

我立刻小鸡啄米般狂点头。

小爱撇撇嘴,向我投来一缕绝对是鄙视的目光。

我只当没有看见,神色如常。

‘公爵’无言了片刻,缓缓地朝我伸出手来,“我叫安穆。”

“锦夜。”我怔了怔,很自然走上前,握住了他的手,作势摇了摇。

可是,一挨到他的手,我便发现自己上当了。

每个血族成员从出生那日开始,都有自己独特的本领,而这位叫做安穆的男子,很显然拥有神奇的感应能力。冰冷的手指,从接触到我手掌的那一刻,便不遗余力地阅读着这副皮相后的本我,电流带着一阵铺天盖地的空白,刹那贯穿过全身,只可惜——

我勾唇,不动声色地笑了笑,然后松开他,非常礼貌客气地问:“不知道安先生来G市,是观光旅游呢,还是公干?”

他的脸上一片惊疑,“你到底是什么?”

是啊,可惜他什么都感应不到。

我耸肩,“我就是我啰。”

“我明白了,你锁了自己的元神。”安穆显然见多识广,只稍做迟疑,便一脸了然,“可我听说,自锁元神与自杀无异,这会让你形如一个普通人,甚至更弱,你为何要这样做?”

我抬眸,似笑非笑地望着他,“安先生,原来你跑到G市是来查户口的?”

安穆歉意地看了我一眼,非常绅士地欠了欠身,“抱歉,这确实不是我该管的事情。”

我微笑。

平心而论,这位叫安穆的吸血鬼,其实并不讨厌,也不凶恶。

虽然他害我喝了一肚子严重污染后的江水,可那件事,归根结底,是我不懂规矩在先。

任何维护林家,或者与林家亲近的行为,都是犯了暗界的大忌。

无论俨然如暗界霸主的魔族,西方打酱油般的血族,还是已被魔族纳入版图的妖族,都可以凭此一条,将其诛杀。

安穆却因为小爱那个似是而非的理由,轻而易举的放过了我,可见——

安穆是个厚道人啊!

现在,厚道人安穆,回答了我最开始的那个问题。

他为何来G市的原因。

“我们得到的最新消息说,林家二十年一届的下任家主选拔要在近期举行,而呼声最高的两位继承人,此时都在G市。”

“所以,你们便来G市探情况,弄清楚下任继承人的习性,或者……”我挑眉,“直接解决掉他?”

安穆微笑,摇头,“既是呼声最高之人,自然不会那么容易被我们解决掉,只是来探底而已。”

“哦。”我应了声,顺口问:“那两位候选人是谁?”

既然现在都在G市,我也要好好地做做准备才行——恩,酒窖里的生意,还是先关一关,避避风头吧。

“其中一个,锦小姐应该有所耳闻。”安穆还是礼貌且绅士,平声道:“林子情,锦小姐听过没有?”

我脸色微变,小爱也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

林子情的名头真的很响。

虽然没有见过真人,但听‘客人们’说过无数次,说他的冷血无情,说他的神乎其技,他的天才,他的无懈可击,他如机器人般永不犯错的精准算计。

对于暗界人士而言,林子情便是近百年来,林家最让人闻风丧胆的战士。凡是被他盯上的,无论逃到哪里,最终都会被诛杀。

还有一个小妖,甚至逃到了魔界,祈望得到魔君的庇佑,结果,一样被林子情单枪匹马闯入魔界,将其断首在魔界入口,三生河畔。

这件事曾掀起轩然大波,后来虽然不了了之,可林子情的名声,却传得五湖四海,无妖不知,无魔不晓了。

如果他成为了下一届林家家主……

我吐吐舌头,没敢深想下去。

那种铁腕人物,还是敬而远之得好。

“那另一个是谁?”我问。

实在想不到,林家的小辈里,还有谁能与林子情一争高下的。

毕竟,林子情实在太耀眼,如冉冉升起的新星一样,遮蔽了同辈林氏子弟的所有光芒。

“不知道。”安穆眸色一沉,低声回答。

我张大嘴巴,“不知道?”

不会吧,既然能与林子情匹敌,那个人的名声一定也不小才对,就算比林子情逊色一些,至少也干过几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吧。

安穆如希腊雕塑般的面容,愈加阴冷起来,他用一种近乎敬畏的语气,缓缓地说:“正因为不知道,所以那个人才格外可怕,我们血族牺牲了足足十多人,才探知那个人的存在,可也仅仅知道他存在而已,他的姓名,他的容貌,他的实力,统统——不、知、道。”

我悚然。

“你们有什么打算?”等了一会,我又问。

“只能先关注林家近期的动向,从蛛丝马迹里慢慢把那个人找出来了。”安穆摇头,轻吟片刻,他转向我,若有所思道:“你锁了元神,也就是说,即便是林家的人,也察觉不出你的存在。”

我纯洁地眨眼。

“锦小姐……”

“我不管三界的事情很多年了。”我忙忙地打断他,“林家谁当家主,与我也没多大关系,只要不妨碍我赚钱就行了,我可不想搅合进去。”

“你既是暗界中人,与这件事就脱不了干系。”安穆好整以暇地看着我,还是很礼貌很厚道的样子,“锦小姐可以不管,可如果林家真的换了一个强势的家主,把我们逼得没地儿走了,我们就只能来锦小姐的店里……”

“行了行了。”我一头黑线,“你说吧,需要我怎么配合?”

从现在开始,我郑重地收回刚才对安穆的评判:他哪里厚道了?分明就是阴险啊!

安穆微笑,又歉意地瞧了我一眼,回答的速度却一点都不慢,“明天林家会给一家孤儿院捐款,如不出意外,林家许多重要的成员都会参加捐款仪式,我们想知道与会的人都有谁,拿到名单后再一一排查。”

我哂然,用看乡巴佬一样的眼神看着安穆,“这还用我亲自出马吗?回头随便找一份晚报,上面不都有名单吗?”

“包括那些隐形的林家人。”安穆好脾气地驳了回去,“那些混在人群中、并不在主席台上的林家人。这些人的名单,晚报是提供不了的。”

我撇撇嘴,心不甘情不愿地‘哦’了一声。

——这可是一项大工程啊。

见我应承,安穆会心地笑笑,又极绅士地欠了欠身,“那就不打搅锦小姐休息了,明晚我再来拿名单。”

尾音还未落呢,屋里已经空空如也。

安穆消失了。

“神出鬼没……”小爱在那边不满地嘟哝道:“非奸即盗!”

我则擦了擦冷汗,转头对小爱说:“算了,我们还是乖一点吧,以他的实力,想杀死我们,就像捏死蚂蚁一样容易。”

小爱这次没有反驳。

这种云泥之别的差距,他也是有知觉的。

第二天,我挂着一个伪造的记者证,顶着晚报记者的身份,混进了这个G市名流富豪济济一堂的捐款仪式会场。仪式地址是城西的孤儿院,因为来人皆是位高权重之辈,孤儿院早早便开始清场了,除了媒体和工作人员,还有少许应景的群众外,再没有其它人。

为了不惹人怀疑,表现得像个真正的记者,我端着单反相机,装模作样地左拍拍、右拍拍。

平心而论,这间孤儿院还是蛮不错的,占地面积大,建筑有古罗马的遗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都很齐全,至少可以容纳一千多名孤儿。

不过,G市有那么多孤儿么?林家办这家孤儿院,该不会是为了培养战士的种子选手吧?

我不甚正经地想着一些古里古怪的问题,一边凌乱地抓拍着那些疑似林家人的来宾,偶尔,也会百无聊赖地抬起头,拍拍云,拍拍天,等拍够了鲜亮的蓝天白云后,我又将镜头缓缓摇了下来,准备继续做正事。

然后,我看到了他。

该用什么词语,去形容一种动人心魄的温暖呢?

当镜头挪到他的脸上时,我只觉得太阳从未像今天这样明亮过,那种缱绻的热度,从我的指尖,一点点蔓延到心底。

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笑可以那么好看,唇角眼眸,都像镶了钻石一般,炫目神迷,暖得人心底发涩。

放在快门上的手指,不由自主地按个不停,恨不得将眼前的那一幕,一刻不落地留住。

他看上去大概二十六七吧,或许更小一些,穿着一套普通的休闲服,白色的衬衣,黑色笔挺的长裤,看不出品牌,但质地优良。合体的衣服将他的身形勾勒得素净挺拔,有种宛如军人般的严谨气质,可是并不太明显,弥漫在他周身的,更多的是月华般的光晕,清尘绝世,见而忘俗。

此刻,他正半蹲在我面前,将一个不小心摔倒的小孩扶起来,白皙修长的手柔和地拍打着小孩弄脏的裤腿,头微微扬起,英俊清秀的脸上是那轮炫目温暖至极的笑。

有那么一刻,我嫉妒那个摔倒的小孩。

嫉妒啊嫉妒。

只可惜,小破孩一点都不懂得惜福,摔倒了,被大哥哥扶起来了,也不过傻乎乎地笑了笑,又撒着脚丫跑开了。

他望着小孩的背影,脸上笑意未减,直到小孩跑远了,他才缓缓地直起身,拍拍手上的泥土,转身,目光堪堪迎向我。

我的手指还在卡擦卡擦地按个不停。

镜头里的他,却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终于变成了一个大大的脸部特写:很干净清秀的长相,淡淡的剑眉,眸子漆黑如墨,眼角微往上挑,鼻子高而挺直,唇却很薄,颜色如水粉般润泽。

与林丹青的清秀决然不同,他便好像一位从家教极好的高干家庭出来,又一直呆在军校里的高材生,举手投足里,有一种健康、蓬勃、青草般的气息。笑得那么明亮,那么温暖,像发光体一样。

这种温暖,对于长期处于夜生活中的我,是有致命吸引力的。

“晚报记者?”他终于停在了我的面前,隔着相机,望着我问。

我脸皮再厚,此时也不敢继续花痴了,讪讪地放下相机,我将那张伪造的记者证拿起来秀了秀,“是啊,记者。你是?”

“无名群众。”他微微一笑,和煦地回答道:“所以,记者小姐,你可不可以将刚才连拍的一百七十八张照片全部删掉?”

我眨眨眼。

一百七十八张?

厄……有这么多吗?

“这些照片不上报,我私人收藏好不好?”愣了一会,我涎着脸,笑眯眯地问。

怎么舍得删掉呢?

刚才那一幕,真的把我惊艳到只剩下心跳声,这样极品的帅哥,我要拿回去和小爱共赏之!

他并不回答,仍然和煦地望着我,可明明那么无害的目光,却有一种奇异的、绵里藏针的力量,那么坚定。

我讪讪,很不情愿地开始删照片,在删了一百二十多张后,我将相机往包里一塞,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好了,删完了!”

“还剩下五十二张。”他的声音依旧好听,清越像最动听的管弦乐,眼角带笑。

我无语啊无语,这个人属狗的么?

耳力这么好!

“让我保存几张好不好,人家拍摄也是要耗电池的,电池是什么,那就是能源啊,这样拍了又删,那是无用功。你知不知道,现今社会最大的犯罪是什么?奸淫掳掠都得靠边站,最大的犯罪就是浪费!你知不知道这几百年来地球的能源损耗有多严重,你知不知道因为过渡开发导致了多少次地壳转移,让魔宫都搬了几次家——”

“魔宫?”他眉毛一剔,意味地瞧着我。

我嘿嘿傻笑,“当然啦,这个是我胡乱猜的。”

他垂眸,淡淡道:“小姐的想象力很丰富。”

我狂点头,后悔得恨不得将自己的舌头咬下来:在林家的地盘说魔宫,简直是嫌自己的命太长……虽然我确实嫌自己的命太长了……

“你知道,做媒体的如果没有想象力,这世界就没有新闻了。呵呵”画蛇添足地丢下一句话,我的目光已经迅疾地扫过全场。

在我高声提到‘魔宫’的时候,到底有多少人望过来么?

那一瞬的画面好似在我的脑子里定格,我可以慢慢地筛选哪些是知情的,哪些是纯粹看热闹的。

等筛选完后,我囧了。

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就算我和安穆的实力相差甚远,我也要跟他拼了。

阴人也不是这样阴的啊,他只说会有很多林家人到场,但也没说会有这么多啊!

那长廊中,屋檐下,水池侧,大树旁,几乎都是林家的人。

即便不是林家正宗的战士,也是为林家服务的“式神”。

我算是掉进狼窝里了。

汗颜完,我猝然回头,盯着面前的男子,问道:“你不会也是林家的人吧?”

这样一想,在我提到魔宫的时候,他的反应也很警惕。

可是,他身上没有林家的气场,甚至于……甚至于人气都显得淡淡的,唯有一副干净如薄荷的存在感,亦如他的本尊一样,剔透得让人心底发涩。

越是正宗的林家人,便越会有一种世人称之为‘正气’的气场,如天使的光晕,笼于全身,当然,普通人是看不到的。

所以,安穆能一眼认出林丹青。

“不是。”他浅浅地笑笑,很自然地说:“我只是被林家收养的,也是从这家孤儿院出来的,所以来看看。”

我‘哦’了一声,随即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孤儿,怎么会有这么温暖的笑容呢?

两人正说着,捐款仪式已经宣布开始了,主持人在台上吸引着来宾的注意,我匆忙丢下一句,“我要去采访了”,然后捂紧相机包包,脚底抹油。

不然,这最后的五十几张,可都保不住了。

他似乎无意去追删其余的照片,看着我跑远,也不过笑了笑而已。

主持人的开场篇依旧冗长,无非是感谢林家为慈善事业做出的贡献,又说了一通孤儿院的现状,如此如此,这般那般。

我已经将所有在场的林家人全部拍了个遍,心里也默默地将他们筛选了一番,不过,始终没能找到符合安穆口中那位“超强超神秘”的候选人。

好容易挨到主持人说完,很快变成了自由活动时间,会场前面的大厅里已经摆满了自助餐,水果小食饮料之类,我本想赶紧撤退,可瞧瞧门口,似乎晚报的其他工作人员都还在,为了不引人注目,只能继续忍——反正,能免费吃上一顿貌似也不错。

就这样端着盘子到处晃荡着,我又看到了那个如同发光体的男人,他正端着一杯柠檬水,站在角落里,抱着左臂,面色沉静,一面浅浅地啜着,一面淡淡地看向全场。

看着很无害,似乎能与周围的景致融成一片,但也有种莫名的疏离感,仿佛与这片热闹格格不入。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走过去,低头一瞥,便瞧见了林丹青。

是啊,林丹青是林家的宗亲,这种场合,他没有理由不来。

我汗了一会,如果被林丹青揭穿身份,就只能吃不了兜着走了。

可是左看是晚报的人,右看也是一群记者围着一个中年人在采访,走到哪里都是穿帮,看了看去,最安全的角落,只有“发光体”那里了。

我举起采访本,半遮住脸,一摇三晃地走到了“发光体”那里。

为了应景,我今天特意穿上了一双高达七厘米的高跟鞋,一身利落休闲的深蓝色套装,头发盘了起来,与酒吧那种随意得近乎夸张的装束并不相同。

想必,林丹青应该认不出我吧。

发现我迎面走来,“发光体”也微微侧过身,目光依旧和煦,带着隐约的探寻,以及……以及奇怪的熟悉的欢愉。

“厄——”我停在他面前,很努力地为自己突兀的行为找到借口,踌躇了半天,才迸了一句,“嗨,好巧。”

“……会场就这么大。”他好心地提醒道。

也就是说,分明是我巴巴凑过去的,巧个屁。

我惭了。

好歹我也是一美女吧,啊?

被美女搭讪,是不是应该更积极一点?先生。

终于恼羞成怒,我叉着腰,一把将他手中的柠檬水抢了过来,仰头喝了一口,才惬意道:“好巧,原来最后一杯柠檬水在你这里啊!”

他愣了愣,下意识地看向饮料台那边:果然,供应柠檬水的地方空了。

“那个,我喝过。”他还算镇定,指着水杯,又非常和善好心地提醒了一句。

“怎么,你嫌弃?”我挑眉,恶声恶气地问。

我都没嫌弃他喝过,他倒嫌弃被我喝了?

丫简直找打!

“不是,怕你嫌弃。”没想到他脾气甚好,被我这样嚣张跋扈地盯着,竟还能笑得那么欢畅,那种钻石般的光芒又从眉梢眼角透出来,太蛊惑太妖孽了。

“放心,我不嫌弃你。”闻言,我的怒火终于歇了一些,笑眯眯地回了一句。

他莞尔,“躲人?”

“厄……”

好吧,他果然是属狗的。

这种洞察力,连我这个非人类都自愧不如。

“也不算躲,就是遇到了一个不想见面的熟人。”我也不掩饰,微笑道:“不介意我在这里呆一会吧?”

“小姐随意。”他礼貌地让了让,朝角落里走近了一些,华美的吊灯在这里晕成一圈圈光怪陆离的阴影,打在他脸上,一半明一半暗,像从暗夜走出的精灵,善恶难辨。

我有点懵懂,正呆着呢,便听见林丹青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子情哥!”

我悚。

然后,面前那个温暖如阳光的男子越过我,轻快地走到林丹青面前,语气近乎宠爱地打着招呼,“丹青,你也来了?”

“是啊,爷爷来电话,让我一定要参加今天这个仪式。”林丹青有点无奈地嘀咕了一句,“好无聊。”

子情——林子情——天啦,杀了我吧——林子情微微一笑,并没有应声。

他们哥俩还在叙旧呢,我已经偷偷摸摸准备闪人了。

一面惦着脚尖侧向漂移,一面在心里默默地哀悼:小爱啊小爱,不是我愿意让你成为流浪猫,实在是运气太差,生不逢时啊。

我怎么知道,那个传说中最冷血无情最形如魔煞的林子情阁下,是这个模样!

还是俗话说的好,信啥也别信自己的眼睛……

三十六计,走始终是上上之计。

可是,我的偷溜计划显然没有成功。

好容易挪出了两米地,就听见林丹青清悦纯净的男中音,极惊喜地窜了起来,“锦夜,是你吗?!”

泪奔,泪奔。

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讨厌过自己的名字。

“锦夜是谁啊,不认识。”我抬头望天,也不转身,风轻云淡地丢下一句话,继续开溜。

“锦夜,真的是你啊!”林丹青雀跃地欢呼,甩开林子情,快步跑了过来。

我暴汗,只得无可奈何地停住脚步,脸上笑靥如花,目光却绝对可以杀人。

林丹青,你若是敢揭穿我,我就——

我就让安穆灭了你!

林丹青被我的目光震得脚步一滞,他困惑地看着我,目光慢慢地移到了我挂在脖子上的工作牌上,又慢慢地移到我的脸上。

然后,林丹青笑了笑。

哎,这样阳光清白的一个小男生,也有笑得如此意味深长的时候。

我的后背下意识地寒了一片。

果不其然,下一刻,林丹青已经走到了我旁边,低而快速地说:“三顿晚餐,一次游乐园。”

我愣了片刻,反应过来了。

NND,他这是在趁机要挟我呢。

“一顿午餐,不去游乐园。”我恨恨地回了一句。

“哎,子情哥,锦小姐是我的朋友,她在滨江大道上有……”林丹青突然抬高声音,对朝这边望过来的林子情介绍道。

我心如死灰,气愤地抛下两字,“成交。”

林丹青眼眸一闪,一副小人得志的快乐模样,几乎冲出口的话又及时改词了,“有一套房子。她是记者。”

林子情含着笑,冲着我轻轻地点点头,我也礼貌地点了回去。

“他是我——堂哥,林子情。”林丹青挠挠头,这样介绍道。

“久仰久仰。”我讪讪,小腿肚都要打颤了。

不怪我的担子太小,实在是林子情的名声确实太彪悍了,像我们这种邪魔外道,对他自然是要敬畏几分的。

“我极少在G市出现,锦小姐是如何久仰的?”林子情还是极疏淡的表情,眼梢带笑,唇角勾起,我突然发现,林子情的嘴型很特别,即便没有笑,也让人有一种微笑的错觉,看着那么亲和无害。

太……太……太欺世盗名了啊!

连这样讽刺人的话,说来也觉得悦耳好听,一点都不刺耳。

我呵呵傻笑,无语了。

短短两天,我走眼了三次。

一次是安穆:我以为他是厚道人,可是他不是。

一次是林子情:我以为他是谪落人间的天使,可他是冷血战士。

最后一次,便是林丹青了——

我原以为他是老实人、乖宝宝,竟然也会趁机阴我!

这杯具的眼光啊,难怪做生意这么久,总是发不了财。

“子情哥何必那么认真,锦夜只是客套而已。”还是林丹青见我笑得实在太傻,主动出面打圆场,说着,他已经信手拉起我的胳膊,很自然地将我带到了场内,“锦夜,我介绍其他人给你认识。”

如果是以前,我肯定甩开他了。

可现在……

好吧,只要能赶紧远离林子情,火海我都跳啊。

林丹青果然将我带到了林家人聚集的主席台前面,向众人一一介绍我,“这是我朋友,锦小姐。”

众人客气地朝我点头,我也客气地回以一笑。

他们表情各异,目光也不同,不过,那种意味深长的探寻与暧昧,却是一样的。

八成认为我是林丹青的女朋友!

这次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不过,察觉到林子情的视线依旧若有所思地停在我的背上,我还得忍,继续忍,忍着和林家众人插科打诨,周旋敷衍,一直忍到了林子情转身离开。

他走后,我也松了口气,正琢磨着如何抽身呢,那边不知道是谁叫了林丹青一声,大概是想私下里逼问我的身份吧,林丹青朝我歉意地笑笑,腼腆道:“你在这里等一会,我先过去看看。”

“去吧去吧。”我笑吟吟地催促着他。

等你才怪。

林丹青终于走开了,我如释重负,看看会场:来宾已经渐渐开始散了,我也要趁机开溜才好。

脚底正在积极抹油呢,旁边一个不知道是林家哪门子的小丫头亲戚扯了扯我的衣角,仰起头,巴巴地问:“你是想嫁给丹青哥哥的灰姑娘吗?”

估计这丫头刚才从哪里听来了一些闲言碎语。

我弯下腰,很负责任地告诉小丫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灰姑娘后来都没一个有好下场,我才不想当那个杯具的灰姑娘呢,所以,你放心,我肯定不会打你丹青哥哥的主意。”

灰姑娘真的没一个有好下场,我就是那个血淋淋的前车之鉴啊。

想当初——

哎,不提当初!

好汉不提当年勇。

还是解决当前的事吧。

现在退场的人很多,也没有人注意我,我心中庆幸,甩掉一脸迷惑的小丫头,前脚刚踏出院门呢,笑容还凝在脸上,一抬头,便见到一个修长挺拔的身影,手插在兜里,安静地靠在旁边的墙壁上。

白衣黑裤,面目俊朗,神色祥和,就好像在校门口等待小女友放学的高中生。

见到我,他和煦地笑笑,直起身,洒然地转向我,“锦小姐。”

阳光细碎地打在他身后,逆着光,我看不到他脸上的温暖,只看到了一片投下来的阴影。

脚步一滞,我抬头望天,抹汗道:“哎呀,时间还挺早的,我再进去坐坐。”

说着,也不理他怎么回答,赶紧转身,重新朝会场走了去。

“不用掩饰了。”他的我身后,轻声说。

我泪。

就算元神被封,全身上下都没有了一点妖气,可也没有什么人气。

其它人或许察觉不了,可林子情是谁啊?

死在他手下的小妖小怪,那是车载斗量!

就算凭直觉,也能把我给嗅出来。

我默默地,提前为自己念了一遍往生咒,又非常郑重地向小爱道了歉:小爱,以后没人养你了,你还是去当牛郎吧……话说,三文鱼很贵的……

再转身时,我的脸上已经挂了两条面条宽的泪,眼冒星星,眼巴巴地看着林子情,“大侠,高人,天师,神仙,我只是一个无足轻重混日子的小妖,从来没有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连做生意都是老老实实交税,不欺压顾客,不瞒骗政府,不卖假冒伪劣商品,酒也没掺过水——好吧,偶尔会掺一些——但总体来说,我是一个好人啊!”顿了顿,见他神色不动地瞧着我,我咬着牙,继续旁征博引,“你听过白娘子的故事吧?法海是不是很可恶?啊?难道你要当那个善恶不分的法海老秃驴不成?”

“我不是和尚,也不信神。”林子情听我说得有趣,不免笑了笑,依旧温暖亲和的模样,只是那种骨子里透出来的杀伐之气,便好像有无数妖界怨灵的呼啸与哀嚎,盘旋在他的眸底,随着他接下来的四个字,让我如陷身积雪,周身冰冷,“我是猎人。”

林家的战士,便是狩猎暗界妖魔的猎人。

既是猎人,根本无需理会猎物的好坏。

难道你会因为一头猪又善良又与世无争,而放弃吃猪肉吗?

此言一出,我也懒得装可爱或者可怜了,眼泪像合上开关的自来水管一样,猛地收住,事以至此,索性好整以暇地瞧着他,淡声问:“所以,你是无论如何都要杀我了?用我这样一个无足轻重的人,去增辉你第一战士的勋章?”

他摇头,心平气和地说:“我只想知道,你为什么会来这里?”

“我告诉你答案后,你会不会放我走?”我心中又燃起了一丝希望。

“取决于你的答案。”林子情笑得云淡风轻,可神色间,没有一点要大发慈悲的意思。

也就是说,无论我怎么花言巧语,狡辩加诡辩,都是没有作用的。

他肯定不会放过我!

既然如此,我又何必那么配合?

“抱歉,你的问题,我一个都不会回答。”主意打定,我双臂抱胸,头一扬,几乎挑衅地看着他,“你别忘了,这个院子里可还有很多媒体呢。难道你想把林家几百年来极力隐藏的秘密,现场直播出去?”我笑,“当然,这对提高收视率还是有贡献的。”

没错,这是红果果的威胁。

林子情显然也吃这一套,细长好看的眼睛眯了眯,眼角又透出那种钻石般的绚烂。

——哎,为什么越是危险的东西,看着就越漂亮呢?

我唏嘘不已。

“你认为……”他笑,一脸阳光,“我会让你有机会喊出声吗?”

他的话音还未落,我已经迅速转身,直接先下手为强,将媒体给引过来,“各位!我这边有大新闻!”

他没想到我的反应那么迅疾,先是一怔,然后抿着嘴,意义莫名地笑了笑。

记者们都被我这声吆喝引了来。

林子情既没动手,也没走开,只是将手插在裤兜里,好整以暇地瞧着我。

他等着看戏。

看我如何收场。

我也一头黑线,低头看看自己胸口上挂着的假证件,再看看从大堂里蜂拥而至的记者,脑子转得飞快:待会要编造什么故事,让那些记者都缠着我不放,让林子情没有得逞的机会呢?

……说我有林家董事长的私生子了?!

貌似太扯。

……说我某年某月被林家谁谁潜规则过还留下了录像带?

这个曝光率也太高了。

……说林子情其实是个人妖,做过变性手术?名为收养,其实是董事长的禁脔?

我灵光一闪,登时把自己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个新闻太强悍了,那些记者一定会把林子情的祖宗八代都给八卦出来!

想好措辞,我狡黠地瞪了林子情一眼,笑得诡诈至极,林子情被我的眼神弄得莫名其妙,索性回看了我一眼,和煦而� �然。

一副纯洁的、待宰羔羊的模样。

“各位,我宣布——”我举起手,相当之高调地发表声明道,“其实——”

“其实,她是我的未婚妻。”一个清润的声音在我身后缓缓地接到,林丹青轻灵的身影眨眼便晃到了我的面前,他不由分说地牵起我的手,转身,微笑地看着大家。

我眨眼。

众人一阵呆愣。

连林子情显然也吃了一惊,若有所思地看着林丹青。

“那个,不是……”我在空白了三秒后,终于反应过来,扭来扭去,想抽出被林丹青抓住的手,却未想林丹青看上去秀气斯文,手劲却那么大,我竟然没有抽出来。

镁光灯顿时闪了一片,那些被我招来的记者刷刷地拿出笔纸,一个个稀奇古怪的问题接踵而来,“锦夜小姐是哪里人?”“你们是怎么认识的?”“谁先主动的?”“到什么程度了?”“是不是奉子成婚?”“你的年龄?”“姐弟恋?”“林丹青先生是林氏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吧?”“集团会对此做出公开的解释吗?”……

我掩面,简直想遁地而奔。

刚被记者围观纠缠了一会,又听见林丹青朗声抛下一句,“对不起,无可奉告。”然后,他非常潇洒、非常梦幻地拉起我,转身就走。

我也干脆打蛇顺棒上,随着林丹青的动作,赶紧溜之大吉。

哎,今儿也算在鬼门关里转了一圈啊。

那些记者仍然紧追不放,唧唧咋咋问个不停。林丹青带着我走了几步,突然就跑了起来,步伐比上次我拽着他逃命的时候,还要轻快得多。风吹过他的发梢,阳光水银般在他的身上弧线滑行,我被他发梢的亮度闪得有点晕眩,如踩在云端,就这样被他牵着,穿过G市熙熙攘攘的马路,穿过人烟极少的街边公园,穿过体育场外的灰色院墙,穿过排着队准备出去郊游的小朋友们,一直停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湖边。

大概,是一个小小的街边花园吧。

待他站住后,我连忙收住脚步,拍着胸口,喘着粗气。

累倒不是很累,这紊乱的心跳,完全是刚才被林子情吓出来的。

“锦夜,刚才的话还算数吧?”林丹青也扶着腰,重重地喘息片刻,忽而抬头,冷不丁地问。

我翻白眼,没好气地顶了回去,“当然不算数,谁是你未婚妻啊?!”

哼哼,现在已经没有性命之忧了,当然要抵死不从!

林丹青浅浅地笑了笑,腼腆而甜美地解释道:“我是说,三顿晚餐,一次游乐园的话,还算不算数?”

“那个当然算数,走吧,请你吃晚餐。”我松了口气,非常嚣张地将手一挥,立刻反客为主。

走了两步,我转头望着他笑,“喂,刚才你宣布的那句话,我权当没听见啊。”

林丹青没有反驳,只是驻足在我身后,含着笑,极安静地望着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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