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G市出一件震惊全城的大喜事,当然,之前已经有风声了,不过,这一次,林家特意召开了记者招待会,非常官方地将其公之于众。
场面盛世空前。
一场灰姑娘与王子的绝美童话。
据闻,林家继承人林丹青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对平民出身的酒吧老板锦夜一见钟情,并由此展开了疯狂的追求,最后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锦夜终于答应了林丹青的求婚,成功嫁入G市首富林家。
而我,就是这位林先生的未婚妻,锦夜是也。
出院那天,有记者装扮成护士混了进来,巴巴地问我现在的感想,我愣了半天,实话实话道,“不知道,感觉——像做梦吧。”
于是,第二天,报纸头条呼啦啦地甩出一个标题,“新娘从小立志嫁入豪门,多年梦想终于成真。”
我眨眨眼,挠挠头,端着报纸,抬头看着面前的林丹青,“厄——那个——我小时候的梦想真是这个?”
林丹青拿过报纸,歪着头看了一会,然后轻然一笑,“是不是你的梦想我不知道,反正我的梦想就是娶你。”
我又眨眼,继续挠头。
醒来后,许多事情都不记得了。
不对,应该说,所有的事情都忘记了。
我不知道我是谁,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不认得林丹青,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躺入医院。
然后,林丹青把我的证件找来,一项一项地帮我回忆。
结果,我还是什么都没想起来,不过是把林丹青的话全盘照收了。
我,叫锦夜。
女。
汉族。
今年二十五岁。
据说小时穷,九年义务教育都没完成,属于文盲学历。
没有政治面貌,但也没什么案底,家世清白,人品还成。
在G市海滨大道那边经营一家小型酒吧,名曰:锦衣夜行。
薄有资产,但没发什么大财,账户余额没超过六位数,据‘锦衣夜行’的店员描述:老板娘啊,除了贪财、好-色、小气、滥-交、无责任心外,其他都还好啦。
我当时摸着下巴,看着调酒小妹笑眯眯的脸,想:这算是夸奖吧。
又据调酒小妹说,林丹青确实追过我。
许多人可以作证。
很多客人都记得那天免费送的花篮,他们把花篮抬回去后,细心一点的都在花心处都发现了‘给最爱’的字样。
林丹青又说,我答应了他的求婚。
对此,公园的几个老爷爷可以作证。
那天他们刚好躲在树后,一边捂嘴偷笑,一边听到了我们的对话。
于是乎——
好吧,虽然很悲惨地忘记了前事,但我的人生貌似还不赖。
而且……我将报纸从林丹青手中夺过来,隔着咖啡厅的小圆桌,双手支颐,颇有兴趣地望着他:而且,林丹青长得很英俊。
又有钱又帅,条件好得没啥可说。
“想什么呢?”见我傻乐,林丹青笑着问。
“在想——”我正要胡诌,瞥见落地窗外路过的人影,连忙站起身,喊了一声,“喂,子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