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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话:江湖越老,脸皮越厚

穿上铠甲还不够。

格雷戈尔带着我又逛了几家店,像一个黑心导游一样,让我买这买那。

我琢磨了一下,其实他的建议还是蛮有道理的。

巨龙首那边位于圣都伊修加德所辖的库尔札斯区域,崇山峻岭,海拔很高,而且常年飘雪,冰封三尺。

格雷戈尔让我买了厚厚的带兜帽的斗篷,裹在铠甲外面。

在铠甲内,他建议我买了棉衣穿在里面。

还有厚厚的不漏水的皮靴,皮靴下面有钉齿防滑。

“嗯,这样差不多了。”格雷戈尔摸着下巴点了点头。

“前辈不需要买装备吗?我可以出钱哟。”我奇怪他都是一个劲的让我买,自己却什么都不买。

“我的装备早齐了,你以为我冒险者是白做的吗?沙漠、沼泽、雪原、冰川,我都去过,装备都在呢。”格雷戈尔笑着说。

“噢……真令人安心呢……”

“这话你说过一遍了。”

“那就麻烦前辈再听一遍,感受一下后辈拳拳的敬仰之心!”

“好好好……”格雷戈尔哭笑不得地说。

“嗯,那我们怎么过去?”我向格雷戈尔询问。

“来,握手!”格雷戈尔突然伸出手说。

我不明所以地伸出手,握住格雷戈尔的右手。

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声音:“白魔法师格雷戈尔邀请您加入组队,是否同意?”

我心里默念“同意”。

顿时格雷戈尔的头顶出现了和游戏里一模一样的血条。

“咦咦咦?”这个场面太不现实了,我一时不禁惊呼出声。

“怎么了?看到我头上这根生命条了?喂喂喂,这是你第一次跟人组队吗?噢,对了,你是雇员来着。”格雷戈尔一敲掌心,恍然大悟。

他接着跟我解释说:“这根生命条,充其量只是个大致的生命力表现方式而已。

你千万不可全信。

打个比方,哪怕你生命条全满,我在你脖子上划一刀,如果得不到及时救治,你会在短短几秒钟失去意识,倒地身亡。

只有不出现这种情况,生命条才有它存在的意义。”

我困惑地说:“那一次暴击都可能夺取一个人的生命,这生命条有何意义呢?”

“暴击?这个词用得好。生命条嘛,嗯,在默契的队友之间还是有用的。

人的精力和体力是有限的。一般在一个团队中,承受最多伤害的是骑士、战士这种防御高、体力好的人。

他们正常情况下是能够完美地防御敌方的攻击。

如果他们开始掉血,说明他们的疲劳程度已经相当严重了。

所以说如果看到一个人生命条下降了三分之一左右,即使通过我这样的白魔法师对他用白魔法进行治疗,体力恢复,将他的生命条加回到满值,他也必须要退下来休息几分钟。

基本上生命条主要是做这个作用。你作为骑士职业,一定要记住,生命条满,不见得没有危险;生命条不满,一定是十分危险。”

这和游戏的玩法可完全不一样啊!

格雷戈尔突然笑了出来,说:“生命条另外的用处就是告诉队友,我们在哪里。我曾经有过一个队友,哈哈哈哈,他在迷宫里,哈哈哈哈哈,我们往前走着走着,各自在戒备各自的方向,突然一转头,咦?走在前面的战士不见了。

当时我们那个慌呀,仔细观察了一番,才发现他掉坑里昏过去了。要不是有这根生命条,我们根本找不到他哈哈哈哈哈……”

“哈哈……”我陪着干笑了几声……

“你是没有当场看到我们那个慌乱的样子,哈哈哈哈……”格雷戈尔笑了好一会儿,才揉揉脸,微笑着说:“那我带你直接传送过去,还好我和那边的水晶共鸣过,可以直接传送。”

我点点头。

格雷戈尔闭上眼睛。

我感觉他像是在想象着什么,眉宇之间微微在用力的感觉,然后他的身体微微浮空,身周的空间泛起波澜。

我的脑海中浮现一个声音:“是否接受到巨龙首营地的传送邀请?”

我在心中默念:“是。”

这一瞬间,眼前的景色开始模糊扭曲,渐渐地变黑。

还没等我仔细观察,眼前一亮,脸上一冷。

我“嘶”的一声,把斗篷裹严实了点,缩着脖子抖了抖。

这是个冰天雪地中的要塞,要塞用石块砌起,长长的城墙将南、西、东至东北四个方向截断,形成一个梯形,占据了交通要道。

卫兵们一刻也不松懈地在城墙上驻守,不当值的士兵们在火堆旁缩着脖子烤火。

虽然条件艰苦,但是士兵们看起来士气并不低,训练和执勤都井井有条。奥尔什方的确是相当有才干。

看到我和格雷戈尔传送过来,周边的士兵们见怪不惊。

有执勤的卫兵过来询问来意,格雷戈尔简单交代了几句,对方便笑着点头离开了。

“管得这么松?”我好奇地问。

“别开玩笑了,我是他们上司的老熟人,人家就走个流程过来问一下而已。

生面孔的话,正经的盘查、出示介绍信或者身份证明这些事情,肯定是逃不掉的。

再友好,也不能全无防备。”格雷戈尔耸耸肩说。

“嗯,也是。”

“那我们走起,先往南狩猎看看!注意避开兽潮。”

一说兽潮,我就心领神会。

在游戏里我们称其为fate,也叫做“临危受命”。

通常是地图上突然出现一大群魔物或者动物,熙熙攘攘地聚在一起或者往某个据点冲击,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称它为兽潮,的确很形象。

当然,fate也有单个超强力的野怪出现的形态,比兽潮要困难一些,但是单独的个体对人们生活的影响要小得多,所以在这个世界里,并没有当成需要特别应对的灾难处理。

一般会有很多人组队打fate来快速升级,但在游戏里,显然就没有这样的所谓暴民团。

而我和格雷戈尔组队,要打群怪形态的兽潮,实在是力有未逮。

面对一群怪,最好还是军队出马。区区几个个人,说实话,那些魔物动物冲过来,踩也能把人踩死……

巨龙首以南,狩猎的目标主要是黑羊。

黑羊能掉落绵羊毛和黑羊的粗皮。

由于黑羊生长在终年冰雪不化的高山区域,毛厚而且保暖,纺成线、织成布,是目前较为高端的布料。

黑羊的皮质柔软,因为不够坚硬,所以不适合用来做皮甲,但却是炼金的原料。

黑羊的皮其实在这个世界中,也是很多日常服饰的主要材料,比如说保暖的皮衣、皮风衣等等。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黑羊的等级大概在三十多级。

格雷戈尔带着我一路小跑出了要塞,美其名曰将身体活动开。

其实主要还是他忘了带陆行鸟。

我想想,啧,我的山岚也被忘在了海都……

这个世界可没有游戏那么便利,你传送还能带着陆行鸟一起传送的。

不过,别说,小跑两步还真是让身体暖和不少。

啊,说着话,就看到白皑皑的雪林外,一只特别醒目的黑色绵羊正在雪地里蹦跶。

没等格雷戈尔咏唱,我先一个飞盾扔了过去,发出“Duang!”的一声。

话说在游戏里,我一直很困惑,骑士怎么能将盾扔出去,还能像接回旋镖一样地等盾飞回来再接住……

现在我明白了,唯手熟尔……

我看着飞盾的轨迹,上前两步,左手一伸,接住盾,右手剑一挥,将扑过来的黑羊砍了个趔趄。

黑羊还没站稳,一个充满棘刺的石球出现在它身边,突然炸开,打得黑羊“咩咩”叫着躺倒在地。

我迅速滑步上前,竖着剑朝躺倒的黑羊颈项用力一插,剑尖直刺入地。

黑羊四肢抽搐了一阵之后就伸直四肢,不再动弹了。

“哇,拉莱耶小哥,你这确实是强多了。”格雷戈尔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个推子,三下五除二将黑羊身上的羊毛剃下收起来,又拿出一把小刀,把黑羊皮扒下来。

黑羊身上干瘪瘪的,没什么肉,我为黑羊执行了“尘归尘土归土”,它的一切重归以太。

“还接着打黑羊吗?我觉得很难让我有什么提高啊。”我擦了擦剑上的羊血,问格雷戈尔。

格雷戈尔有点犯难:“嗯……确实啊,三两招就解决战斗……一般来讲,对你有价值的对手,至少应该能和你对攻十个回合以上才行。

有了!你跟我来。”

格雷戈尔转身就往营地走。

我们一路小跑出来并没多远,打了只黑羊,就走回头路。

我是有点抗拒的,感觉很羞耻,特别是回去之后,要面对一群人诧异的眼神。

不过格雷戈尔这种老江湖都不在乎,嘛,反正丢脸肯定也是丢他的脸。

有人背锅我还怕啥?

回到营地,几个靠在墙边烤火的冒险者笑呵呵地问:“哟,格雷戈尔,刚出去咋就回来了?老江湖还能出篓子吗?”

格雷戈尔不羞不臊,回了个笑脸说:“哎呀,都是这个小子的错,要不然你们要等到晚上,才能看到我满载而归啊!”

冒险者们嘿嘿笑着不屑地瞟了我一眼,继续跟格雷戈尔谈笑。

噗!这个混蛋!

千算万算,算不过老油条的老谋深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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