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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狭路相逢

肖尘又不知道睡了多久,他醒过来以后,觉得全身都充满了力气,更为重要的是,也不知道是食了蛇胆的原因,还是在这个山洞呆久了,他的视力,比起以前来,不知要好上多少,就是到了晚上,一丈以内的东西,他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十丈以内的东西,他也可以看一个大概。

他走进第一个黑洞,其实,他已经进了这个黑洞了,只不过只是在刚刚进去而己,想了想昨天晚上那惊魂的一幕,现在回想起来,他都感觉后背有一些发凉。

他走进洞里,仔细地看了看,这个洞内,什么也没有,只有几付蛇皮,这些蛇皮,有小的,也有大的,肖尘也不确定,这些蛇皮,是一条蛇多次褪下来的,还是几条蛇褪下的。

他现在也没有心思去管这些,他只想快一点通过这个黑洞,能够在洞中的那些怪物没有发觉之前就通过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去,是风险最小的方式。

幸亏他现在的目力异于常人,不然的话,在这个黑洞中是寸步难行的,这个黑洞的地面,特别的不平,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有几个地方,还有几个深潭,肖尘低下头来,在潭水里试了试,这个潭水冰冷刺骨,他丢了一颗小石子下去,好久都没有听到回声。他作了一个鬼脸,对自己说:“幸亏自己眼睛还可以看见路面,不然的话,一个跟头栽到潭水中,自己会怎么样,我真的不敢想象呢!”

一路上,他都是小心地走着,在这种地方,他最怕的是那些蚂蚁,蛇,以及老鼠之类的小东西这些东西,也许都是巨毒的,它们在你的身上,轻轻地咬上一口,等你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或许你根本不在意的时候,这些毒素,就已经到了你的血液里了,麻痹你的神经了。

这个黑洞也很长,也许是那条红蛇的领地,一路上倒也没有什么东西,除了路不好走,有几个深潭以外,倒还是可以的。前面是什么?肖尘不知道,因为胡不为给他的地图中,到了这个黑洞处就已经停止了。因为他也没有来过,或许是师尊本人也没有来过,所以这一块,完全是一片处女地。

他走走停停,实在累的的时候,就坐下来打一个盹,可是他也没有办法放心去睡,他感觉已经走出了那个黑洞,应该又快到另一个什么东西的领地了。

他越加的小心,有人说过,人类最大的恐惧,就是无知。因为你不知道前面有什么,会发生什么,你应该怎么处理等等,这个时候,你要做的事情,也许只有一个,就是随机应变。

有时候,计划不如变化。这也许是提高人反应的一个很好的法子。

肖尘现在除了眼睛以外,他的鼻子,他的耳朵,他的手脚,甚至包括他的每一个毛细孔都在一个劲地捕捉外面的气息.他又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事情,人类向外界摄取信息的时候,眼睛是最为直接的,但是,也是最假的。

因为眼睛会受到很多的限制,比方说,人类看不到黑暗中的东西,也看不到物件后面的东西。眼睛看不到的,鼻子可以闻,闻子闻不到的,可以用耳朵去听,这些感觉器官,是不会受到光线,障碍物等的影响的。

要不是他的这些感官全部打开,就是刚才那一关,肖尘就过不了。

他来到了一个转角处,这个转角处与别的转角处也没有什么两样,他自从进入这个地洞以来,他感觉自己一直在转来转去,从这个洞转到那个洞,他无法计算他到底遇到了多少个转角,至少也有几百上千个了吧。这个转角,与别的转角,也是一样的。

他正想转过去,可是他的鼻子告诉他,这个转角处有问题,因为他闻到了一阵臭味,而且他的鼻子告诉他,这个臭味源,还是一个活物,因为它在移动。

他马上停了下来,用耳朵贴在石壁上仔细地听,他听到了细微的呼吸声,这是一个什么东西呢?他可以确定的是,这个家伙,应该不是一个大家伙。大家伙的气息不会如此的弱。

他停了下心,小心地向转角走去。在到达转角的时候,他马上走向拐角的另一面,这样的话,他的视线也就宽阔一些。他慢慢地向前移去着,他走了前去,他看到一个黄色的家伙,正蹲在那个拐角处,作出一付攻击的样子。

是一条狼!它显然也发现了肖尘的存在,它就躲在那个去转角处,静静地等着肖尘送货上门。

其实说它是一条狼也不太准确,这个家伙,至少有一米多高,与一头牛犊没有什么两样,一般的狼,牙齿都是白的,可是这一条狼,它的牙齿是蓝色的,上面发着幽幽的蓝光,极是吓人!也许只要被它轻轻地咬上一口,只要将你的皮肤咬破,它就有可能将你不毒倒,从而将你分而食之。

如果这是一只强壮的狼,肖尘还没有这么害怕,因为它强壮的话,说明它不是很饿,有时候,饥饿的程度与进攻的凶狠度是成正比的。现在这条狼,显然是一条饿狼,因为它的肚子,已经完全扁了,它现在是一付皮包骨的样子,像这样的饿狼,为了一口吃食,是会不惜拼命的。

肖尘看了看手中,两手空空,这个时候,他能够打过这一条狼吗?

现在白丁也在斗狼。

他一路向西,在他刚刚离开的时候,他的心里一直不太高兴,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肖尘不捎带着他,为什么百里清不捎带着他,让他一个人到外面地去闯荡?他也想过回到凉州去,去找关三与二胖,三个人在一起,总比一个人独自流浪强。可是他又想了想,为无极等人为什么主张独立呢?也许,是为了让每一个人都多遇上一些事,多学一些本事,多历练一下人生,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加每个人的实力!这样想着,他的心里才好受一些。

他已经在这片荒野之中,流浪三天了,这三天里,他一共杀了十头狼,他喝的是狼血,吃的是狼肉,可是这些东西,喝到嘴里,吞到胃里,在这大太阳天底下,让人更加的暴燥。

在第三天上,他终于有一些脱力,他倒在一个沙堆上,他的怀中有狼肉,可是现在就是打死他,他也不想吃了。他快要晕过去了。“主人,你在哪里,百里大哥,你又在哪里?”这是白丁意识渐渐模糊以前的最后两个问题。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是清晨了,他坐在一辆马车上,他睁开眼睛看了看四周,他发现自己在一个商队之中。这个商队,一共有约二十匹骆驼,有近三十匹马,还有三两大马车,一共有近二十个人,这些人中,有一半左右的是中汉的打扮,还有一小半则留着波斯胡,头上包着白巾,耳上戴着重甸甸的耳坠,有一个头领模样的人,鼻子上带着着一个大大的鼻环。

“如果用一根绳子,将这个鼻环穿过来,这样不就是一根牛绳了吗?”白丁完全可以想象出当时的那个样子。一想到这里,他不由得笑了起来。

“小伙子,你醒了?”跟着车子走的一个中年客商模样的人一见白丁笑了,他也笑了,道:“你小子终于醒了!”

白丁坐了起来,他感到身上好像有一股淡淡的臭味,他闻了闻,原来是身上的那几块狼肉,已经发臭了。那个客商道:“这些天,你是不是每天都在喝狼血吃狼肉来维持生命?这块狼肉,已经臭了,不可吃了,赶快将它丢了吧?”

白丁点了点头道:“大叔,谢谢你救了我!大恩不言谢!以后我会报答你们的!”说着他将那狼肉丢在了地上。

“报答?这个就免了。对了,你是中汉人吧,你的家在哪里?等我们这一次这些货卖完以后,我再带着你回去吧!一个人在外,孤单得很!对了,小伙子,你怎么昏倒在大漠里?我看了看你的身手,你应该不是一个普通的人!”

白丁从马车上爬了下来,他感到有一些头重脚轻的,这个客商笑着递给他一块干粮,道:“你饿了吧,来,吃点干粮,再来喝一点水吧!”白丁也不客气。(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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