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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华嫂

何琪带着儿子离开上海之后,金亚明彻底投靠关关。

关关的大别墅因为要卖掉,她自己也从别墅里搬了出来。将儿子甩给外公外婆后,关关和金亚明一起租了一套温馨公寓房。两个人在租来的小窝里过着潇洒快乐的热辣小日子。

原本帮何琪带娃的金亚明妈妈,孤独地在空旷的套房内生活半个月后,返回了东北老家。老家也是空荡荡的,六十几岁的金爸爸,为了给儿子还债,又踏上出海的老路。

他大半辈子的时间都花在了茫茫大海上。

金亚明从来没有问过老爸,这样的人生过着有什么意义?倘若问,讷言的金爸爸一定会脱口而出:你就是我的意义。

孩子,就是父母的意义。

虽然金亚明也为人父,但他绝对不会赞同上面这句话。他人生的意义,绝对不寄托在孩子身上,而是,不委屈自己。

具体来说,就是吃好的,穿好的,玩痛快的,手里大把钞票随便花。

这样的人生,才是他追求的意义。

所以,他去骗,去赌,去傍关关。

在餐厅门口,得乐且乐的金亚明和愁云惨澹的陆振中分开。

陆振中边走路边给烧饭阿姨华嫂发消息,询问他妈妈的状态。华嫂很快回复,说吃过药的陆妈妈已经躺下午休。

吃饭吃晚了的陈斯麦迎面走过来,他步履匆匆,眼神不聚焦,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俩人彼此一看,才发现对方。

陈斯麦心中暗惊。他看着低头发消息走路不看人的陆振中,叹服陆同学工作起来真卖力。看样子他还要再精进些才能确保不被淘汰。

陆振中看着呆头鹅一样注视着自己的陈斯麦,默默想起康宁。

康宁被经侦的人带走后,关于他的流言蜚语尘嚣了一小段时间,之后,就彻底沉寂下来。仿佛办公室里从不曾出现过这样一个习惯面瘫着脸的上海男小囡。

跟陈斯麦相比,陆振中无疑更喜欢康宁一些。陈斯麦太恐怖了,完全像个工作工具人。

陆振中没心思应酬工具人,沉默着转身离开。

“陆哥!”工具人喊住陆振中,“今,今晚要出差。”

陆振中半回身:“OK。”心里冷笑,不明白陈斯麦出差有什么好跟他炫耀的。

陆振中被肖总冷落许久,出差考察,见供应商什么的,很久以来都跟他无缘了。工具人与他同在一间办公室,不可能对此毫无察觉。

陆振中饭后回到办公室,闲来无事,勾起了晚上去市区见妻儿的隐藏心事。以前刻意压制这种念头,今天工具人给了他一个借口——出差。

陆振中思量一二,给华嫂发消息:“晚上你能偶尔睡在我家吗?”

思忖片刻,主动追加道:“一晚补贴100块。”

似乎钱加得不够多,陆振中又道:“我妈在吃助眠的药,晚上睡得很踏实。”

仔细再想,再加:“我可能要出差。”

出公差叫出差;出私人的差,也可以简称为出差吧。

手机叮冬,华嫂回复:“可以。今晚吗?”

陆振中喜不自禁:“对,今晚。”

原来100块就可以买一晚的自由!

陆振中刚要给桑白月打电话,肖总推门走进来——他总是不敲门,从行动上藐视他的部下,肖总走向陆振中的办公桌:“临时得到通知,下午需要出差。去韶关、贵阳。三天两地。”

肖总缓缓朝陆振中露出笑脸。陆振中疑心自己不小心表露了出来为难。

临时出差以不容商量的方式布置下来。同去出差的是工具人和陆振中。此番出差的商务目标早已和地方单位在线上沟通过。陆振中只需要花几分钟,就想明白了一切——看似突然出差,其实酝酿良久,只是他消息闭塞,不知道而已。

或者,被刻意隐瞒。

为的就是看他措手不及,看他无能为力。然后,就可以光明正大对他进行调岗,名正言顺弃用。

这种想法有阴谋论之嫌,却也不是不可能。

肖总吩咐陆振中将他身份证传给助理,之后,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罕见地搭讪:“听说你母亲最近身体不太好?”

陆振中笑着回:“听谁说的?”

肖总摆摆手,不再说话。

肖总离开后,陆振中心神慌乱起来。转而想,急则生乱,定而后慧。他长呼吸几个来回,开始给华嫂发消息:“华嫂,这样怎么样,以后连续睡我家的话,每多一天加50元?”

华嫂回:“第一晚100,第二晚150,第三晚200?”

“对!”

华嫂发来一个捂嘴笑的表情,表示同意。

陆振中的顾虑,迎刃而解。

华嫂是安亭本地人,瘦瘦小小,时年50岁。因为从事的是化工行业,45岁时就办理了内退。此后开始各式各样的打短工生涯。

华嫂勤快,不怕辛苦,些许怕脏。像陆妈妈这样生活自理的老人,正是她的理想照护目标。

华嫂虽然长相质朴,观念和心态跟大都市还是蛮接轨的。她人活泼,喜欢笑,会说话,单冲这几点,陆振中就愿意满足她提的薪水要求。何况她还勤快、不偷懒。

当天下午,陆振中和工具人陈斯麦提早下班,回家收拾行李,赶晚上的红眼航班。

陈斯麦没有车,陆振中与他并排走出办公楼,看到他在秋老虎的余威下行走,后背很快被汗水打湿。到底有些心软,陆振中停下车,落下车玻璃,喊他上车。

陈斯麦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红着脸客气,最终决定鼓起勇气上车。

车内冷气渐起,陈斯麦笑道:“还是有车舒服。”

“陈工应该工作有些年头了吧?”

“才第二年。”

陆振中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坐在他身旁的陈斯麦。原本以为陈斯麦年龄跟他差不多,原来只是长得急促了点。

“我7岁读书,读一年级,死活跟不上,只好退到育红班。你是不是没有听过这种称呼?其实就是一年级预备班。

初三蹲了一年。高三蹲了两年。

我是实打实的笨鸟。

大四考研究生,比别的同学又多考了一年。

博士倒是当年就考上。还是比大部分同学都年长4、5岁。

博士期间一直忙着当免费工,搞论文,险险毕业,错过了毕业季求职。没办法,只好读博士后。说是2年就出站,结果拖成3年。这么一算,档桉关系出校园,就37岁了。”

陆振中难免惊讶。这跟他想象中的陈斯麦完全不一样。还以为陈斯麦装模作样内卷,原来只是谦卑。

陆振中把陈斯麦送到家,又约好接他去机场的时间。

夏日出差三天,行李应该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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