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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有故事的小女人

林美娜并不知道阿狼是个“练家子”,固有思维,她到现在还以为他不过是个南下打工的普通农民工,不想因为自己的事而牵连到对方,毕竟王自强这种级数的人不是他一社会底层人士能够招惹得起的。

她故意提出让阿狼报警,不过是说给王自强几人听的,希望三人会因为此点而放弃猥亵她的行为,那样她最少可以少受点罪,而错过了今天,她自有办法能够躲脱对方的骚扰。

不过看王自强满脸写着不在乎三字的样子,只怕自己的想法会是妄想。

“报警?我从不同官府的人打交道。”阿狼淡淡的回答着林美娜,完全没有半点要出手的意思。

听见他这么说,林美娜的心瞬间沉入谷底,果然是个自私胆小的男人,亏自己以前还觉得他与众不同,觉得他冷冷的外表不过是保护自己的伪装,本身一定是个不平凡和有故事的男人,到这一刻她才真正明白,原来他的冷漠——那是真的冷漠啊……

而王自强脸上却是露出得意的笑容,同心中的想法一样,对方不敢得罪自己,也或许是现代人特有的凉薄特性,犯不着为个关系不深的女人把自己陷入麻烦中。

“明智的选择,小子,出去后我会找你的……”大有深意的看了阿狼一眼,王自强得意的说着,意思是不会让对方吃亏的。

“我欠你多少钱?”理也没理王自强,就仿佛对方是空气一样,阿狼朝躺在地上的林美娜平静的问道。

“钱?什么钱?”林美娜脑袋一时转不过弯,他到底什么意思?

“我帮你解决麻烦,账单一笔勾销。”阿狼秉承着一贯的口吻,语不惊人死不休,淡淡的述说,却表明他并不是想袖手旁观。

“小子,你说什么?”王自强几乎不敢相信自己耳朵。

“你……你可别做傻事……”林美娜脸上出现了担忧的表情,就算这个臭屁男人不怕恶势力,但他那淡薄的身板如何是王自强三个大块头的对手?他真有心,还不如假装妥协,然后出去报警来得好。

“这么说你是同意了?”冷冷的转过身躯,阿狼看着王自强说道:“抱歉……”

下一秒,房中一道人影闪过,就在王自强以及他两个狗腿子手下不及反应是怎么回事前,阿狼的身影已经离开原地——简单的劈手,对付三个普通人,实在用不着什么精妙的招式和死脑细胞的计算,就一个普通的动作,已经足够了。

嘭嘭嘭……

三声脆响就是三人的丧钟,当阿狼定住身形,卓立于林美娜身前时,三人不分先后,一起栽倒在地上,如果是有心的人会发现,三人心口中招的位置在同一个地方,一样的胸口凹陷,一样的心脉震断……

短暂的惊愕后,林美娜从地上翻了起来,好在衣服只是扣子被扯开了,其他地方并没有撕烂,在双手的配合下,勉强遮住内里的亵衣却是能够做到。

“现在我发现你真的很像个男人了,呵呵……原来你是武林高手,他们都被你打晕了吗?”脸上没有因为险些遭受到强暴而有的惶恐和后怕,林美娜睁着双迷人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起阿狼,原来一切都不是猜想,他真的是个有故事的男人……

“不得不说,你眼神很差,”淡淡的讽刺了句,阿狼转身朝后走去,“不用感谢我,我只是还账而已……还有,他们不是晕了,而是死了……”

话音落下,人已经接近于门口边缘,可也就是这句话,使得原本还能勉强保持镇定的女孩林美娜心头大骇,死了?

怎么这么简单就会死了?

……她不是没见过死人,相反,她还见过许多的死人。

自小便是孤儿,跟着叔叔一起长大,没有父母的孩子,本身就已经失去了得到关爱的权力……

林美娜是在打骂中成长起来的。

叔叔是一个盗贼团伙的头目,并不是像小说里写的那种神偷门之类的江湖门派,仅仅只是个普通的犯罪团伙而已,不过话又说回来,现实中是否真有什么所谓的神偷门还是两说。

领着一帮大约十几个小孩,游走于各大城市,靠着小孩们每天的乞讨,叔叔的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林美娜现在还记得当时的情景,其实某些东西一直不曾遗忘过,只是自我保护的把他们深锁于心灵最深处而已,当需要时,即便是加了厚厚一层枷锁的记忆,依然会如决堤的江湖,狂涌入脑海之中……

一共十多个小孩,其中有男有女,有长相机灵的,也有天性木讷的。

并不是每个小孩每天要回的钱都是一样多,要回钱多的,叔叔会赏赐他们一块红烧肉吃,运气好的,更是会被恩赐一颗糖果。

只是七八岁,或许十一二岁的小孩,糖果对他们的吸引力不亚于猫见了耗子。

而那些得钱少的,却是承受是悲惨的命运。

先是藤条皮鞭加身,被叔叔指责偷懒,是没用的东西,再就是饿上几顿不得饭吃。

如果一段时间下来,“业绩”一直是所有小孩中倒数几名,那么就不仅仅是藤条与饥饿的惩罚,迎接他们的是被掰断手脚,以伤残之躯博得路人的同情与施舍。

林美娜并没有因为是叔叔亲侄女而得到特别的优待,叔叔的冷酷是对每一个人,包括她在内。

在被打过多次,被饥饿折磨过多回,眼睁睁看着一些同伴由完好之躯变成四体不全的残废后,她暗下决心,一定不能变成那样……

每天的乞讨,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至少开阔了她的视野。

当时还只是个八岁小女孩的她,已经开始懂得为将来做打算了,将来还有几十年的生命等着她,如果变成同伴们那样的残废,那这一辈子就算完了。

叔叔的要求就是每天拿会够多的钱,却不管你使用的手段。

所谓穷则变,变则通,在偶然一次捡到一个路人钱包,拿着厚厚一叠钞票交到叔叔手里,被大肆赞叹一番,得到期盼已久的糖果后,小小的林美娜就在心中暗下决心,以后不再靠乞讨,辛辛苦苦在一个地方跪一天,或许不如偷走一个钱包得的钱多……

或许是她可爱如瓷娃娃般的外表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使人很难把她同小偷联系在一起,再加上她本身的聪慧与机心,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屡屡得手,每天拿回的钱最多,吃的饮食最好,得到的糖果也最多,她成了众多小伙伴崇拜和争相巴结的对象。

都说小孩间相处久了容易产生感情,可那群过早接触社会阴暗面,每天为着一块红烧肉而拼命的小孩子们,却并没有产生出什么深厚的友谊,有的只是猜忌与嫉妒,这或许也与叔叔刻意安排他们竞争的因素在里面——每天拿钱最少的四个人没饭吃,而拿钱最多的两个人不仅有菜有肉,还有小孩子梦寐以求的糖果。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的画着圆,有小孩因为残废感染伤病而死去,当然,更多的是新的小孩加入到这个队伍里。

这一年,林美娜十二岁,已经算是队伍中的老人了,跟她同期的小孩子里,死去的占一大半,见惯了生死,她对那些死去的孩子变得一点感觉都没有,如果硬要说有什么,那就是庆幸,庆幸死的是别人,自己还活着,尽管活着也是受罪……

虽然每天都能交些钱到叔叔手里,可林美娜依然活在恐惧当中,机灵的她在很久前就开始瞒着叔叔攒钱,把顺来的钱包多余的部分存起来。倒不是想逃跑,在见识了几个逃跑被抓回来活活打死的小孩后,她压根就没想过逃跑这个词,只是为了如果哪一天没有偷到钱,可以拿些存货上交,那样最少能避免饿肚子。

长期的良好表现,再加上跟叔叔的日子最久,更或许是叔叔亲侄女的关系,终于有一天,叔叔私底下告诉她,不用再出去抛头露面的乞讨或是偷东西了,就帮着他管理整个乞丐团伙吧。

叔叔需要信得过的人帮忙,因为那时候整个团伙已经聚集了近三十名小孩,叔叔凭着铁血手段,虽然能震住那些小孩子,可一个人管起来也算吃力,急需要人帮忙。

能不出去冒险当然是好的,林美娜欣然答应,就那样,她成了叔叔的帮凶,这个团伙的二把手。她知道叔叔的行为是违法的,可她没得选择,她只是个十二岁的弱小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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