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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机场愿望

小可爱你对本文的订阅比例还不够哦~补足订阅即可阅读最新内容哦  六岁的宋煜一夜之间多了一个弟弟, 软乎又漂亮,长得像童话画册上的小天使,浅棕色的头发打着卷儿, 只会说英语, 奶声奶气。

和这个小家伙相反, 宋煜生下来就不是活泼的个性,不爱吵闹, 也不多说话,长辈亲戚还总说他这样的性格不好, 要改, 可林蓉总是据理力争,说他隔代遗传了外公, 让宋煜从小就可以做自己。

他很聪明, 心智也比别的孩子成熟许多, 但无论多成熟, 在面对一个会分走自己宠爱的陌生小孩时, 都会不知所措。一开始宋煜并不喜欢他, 但也没到讨厌的地步。

多数时间他都在默默观察。

好奇怪,他的睫毛也太卷了。

为什么这个小东西说话这么费劲?看起来笨笨的。

难道自己小时候也这么笨吗?

但乐知时实在长得可爱,哪个长辈见了都会夸上几句, 这些赞美动摇了小宋煜心里的印象, 他也不得不承认, 乐知时比自己很想买的博美犬要可爱一点。

来他家的第三天,乐知时突然哭个不停, 哭着要爸爸妈妈,是要他自己的爸爸妈妈,谁哄都不管用。

“你别哭了。”宋煜一走近, 乐知时就伸长胳膊要抱,可宋煜抱不动他,他就自己缠上来,像个糯米年糕一样扯不下来。

“你哭得我头疼。”宋煜绝望了,对着林蓉说,“妈妈,我们把他送回去找他爸爸妈妈吧,让他回家。”

林蓉看着他,想说什么又没能说出口,最后哄着把乐知时抱上了楼,客厅只剩下宋煜和宋父两个人。

“小煜。”宋父把他拉过来,很认真地告诉他,“弟弟没有爸爸妈妈了。”

宋煜皱起了眉,没有接话。他只在心里想着这句话的意思,很快,宋父就给了他更确切的答案。

“他的爸爸妈妈都不在了,他没有家可以回了。”

他听得懂“不在”是什么意思。

宋煜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他仰头望了望楼上,又回头看向自己的爸爸。

“那他以后会走吗?”

宋父摇头,“以后这里就是他的家了。”

成年人总会下意识地对孩子进行判断,觉得小孩什么都不懂。但事实上,小孩子的同理心比大人更甚,他们会在回家的路上为一条小流浪狗撑伞。

宋煜也是,哪怕他从小就不是多么有共情力的孩子。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他抱着抱枕窝在小沙发里,脑子里盘旋着宋父说的话。

乐知时长得那么可爱,却没有爸爸妈妈了。

这句话梗在他心里,于是他愈发觉得乐知时可怜。流浪狗再漂亮也是流浪狗,它们下雨天的时候没地方去,只能躲在隧道瑟瑟发抖,又冷又饿。

门忽然吱呀一声打开,也打断了宋煜脑子里的流浪狗历险记。他抬头望去,看见乐知时小小一只缩在门边,露出半个小脑袋可怜巴巴往里望着,还打了个傻乎乎的哭嗝。

宋煜望了他一眼,俨然一副小主人姿态,“你干嘛躲着?”见小东西也没个动静,于心不忍,就抬手招了招,示意让他进来。乐知时这下子才慢吞吞地朝他走过去。小孩子脚底不稳,每一步都踉踉跄跄,好像下一秒就要栽倒似的,看得宋煜胆战心惊。

好不容易走到他跟前,乐知时就这么眨巴着大眼睛望着他,脸哭得发红,整个人像个快破皮的小桃子。

眼睛都肿了。宋煜又想到父亲说的话,于是给他让了一点位子,让他也和自己一起缩在小号懒人沙发上。

一连好几天的雨,好像自从乐知时来了雨就没停过。

他问乐知时为什么要来自己房间,窗外忽然闪过白光。乐知时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一震巨大的惊雷截断,他吓得一下子抱住宋煜,整个人都在发抖。

虽然宋煜也被雷声吓到,但乐知时害怕的程度比他高出太多,不光发抖,还哭起来了。

宋煜最怕他哭,想起来去叫妈妈把他带回房间,可乐知时就是黏住他不放,拼命往他怀里钻。没办法,宋煜只好像个真正的哥哥那样哄他,可他又不喜欢说话,只能捂住他的耳朵,手轻轻拍背。

雷是不会轻易消失的,总是在乐知时的惊吓稍稍恢复之后再次出现,劈一下,之前哄好的就都白费。

他决定找个办法转移小可怜的注意力。

想了一圈,宋煜拿出一大盒玛德琳蛋糕,巧克力流心的,是爸爸出国带回来的给他的。他一直没舍得拆开。

便宜你了。

有了甜甜的蛋糕,又有宋煜给他捂耳朵,乐知时不那么害怕了。他吃东西的样子很可爱,两只小肉手捧着蛋糕一口一口咬,突然打雷的时候浑身会抖一下,小蛋糕都掉下去,愣一秒又捡起来,掉着眼泪继续吃。

又好笑又可怜。

“你这么小,怎么这么能吃。”宋煜看着空掉的盒子,只剩下最后一个蛋糕,他拿起来自己咬了一口,里面淌出甜甜的巧克力流心。

乐知时又朝他伸出手,软乎乎地说还想要,宋煜没办法,只好把手里的半个又递给他,“没有了啊。”

最后这半个也被他用同样的姿势吃了个干净,嘴角都是巧克力。宋煜嫌他脏,拿了抽纸给他擦嘴角。

他觉得自己真的像个大哥哥一样了。

这种突然多出来的类似兄长的身份给了宋煜一种很复杂的情感,有一点负担,又有点愉悦和骄傲。比一百个人对他说“你长大了”更让他信服。

晚上睡觉的时候乐知时也死活不愿意走,哭着闹着要和宋煜一起睡,林蓉没有办法,只好抱着他进了儿子房间。一钻进宋煜的被窝里,乐知时就不哭也不闹了,又乖又安静,贴着宋煜胳膊挨着睡,像个小洋娃娃,还会憋着哭腔乖乖对他说good night。

他似乎已经对这个比自己大三岁的男孩产生了雏鸟情节,因为打雷的时候他会替他捂耳朵,给他吃蛋糕。

等林蓉走后,宋煜翻身看着闭眼的乐知时,心里想着,多个小弟弟可能也挺好的。就算他黏糊点儿,老挨着自己,倒也不讨厌。他可以带他去江滩公园放风筝,看芦苇,带着他一起去上奥数班,但是这小东西肯定一个字也听不懂。

宋煜的脑海里已经充满了被乐知时黏住的情形。

小孩子总是充满好奇的,但宋煜不是,他从小就格外理智。但当他意识到自己会成为一个哥哥的时候,他第一次产生了一种天真的新奇。

但也是那晚,宋煜第一次明白做个哥哥没这么简单。

半夜他被乐知时的呼吸声惊醒,他小小的手紧紧攥着他胳膊,每一口气都好像喘不上来。宋煜吓坏了,第一反应是跑下床,去砸爸爸妈妈的门。

急救车的声音比雷声更让人胆寒。宋煜一晚上都陷入其中,仿佛耳鸣。他不听劝非要跟着,于是就在大人身后跑着,看着乐知时被爸爸抱着,那么小,闭着眼睛,嘴唇也不是漂亮的粉红色了。

急诊里的一切都很慌乱,在回忆里就像快速剪辑的混乱镜头,满目灰色,心跳声和乐知时难过的呼吸声是背景音。

直到医生出来,告诉他们没事了,流眼泪的妈妈一下子站起来,爸爸掐灭了烟,宋煜的心才落下来。

“我们初步判断是食物过敏性哮喘。检查了一下过敏原,这孩子有很严重的小麦过敏症,理论上不能吃任何含有小麦的食物的,轻微的临床反应可能是腹泻和荨麻疹,严重一点就会像这次一样,诱发哮喘。这些你们做家长的怎么能不注意呢?”

林蓉擦掉眼泪,没有说话,乐知时来的这些天都没有吃任何面粉做的东西,基本都是蔬菜水果和米糊,孩子的父母走得突然,他们根本不知情。

“我们下次一定小心。”宋父哑着声音道。

“过敏可大可小,孩子又才三岁,不是开玩笑的。”医生接着询问,“他今天是不是吃了什么不该吃的?”

“应该没有的……”林蓉也觉得疑惑,可怎么回忆都想不出有什么小麦制品。

宋煜脑海里的一根弦断了。他忽然明白,自己简直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罪犯,差一点就害死了这个那么依赖他的弟弟。原以为只是把最爱的蛋糕拿来哄他,可喂下去的却是毒药。

“他……他吃了蛋糕,是我给他吃的。”宋煜长到这么大,从没有一刻这么焦心,但他依旧如实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哪怕他真的是无心。

医生叹了口气,“这种情况也常见,小孩子嘛,不也有那种给小金鱼喂食,结果喂太多第二天鱼都死掉了的事吗?都不是有心的。”

这个例子并没有减轻小宋煜的负担感,反而愈发加重。

“照着这病发的症状,估计吃得不少。”医生又安慰道,“你可能也是太喜欢你弟弟了,所以喂了这么多蛋糕。下次记住了,千万别这样做了。”

小孩子的自责和负担让宋煜第一次明白,原来喜欢也是会造成伤害的。

他以为自己是在收留一只可怜的流浪狗,暴雨时给它撑伞,但事实上,他伸出的是毫无节制撒放鱼食的手,满心欢喜,最后等到的可能是一只失去生命漂浮起来的小鱼。

尽管父母没有责怪,和医生一样安慰他,告诉他这没什么。可从那天以后,宋煜还是有意识地拉开了他与这个弟弟的距离,不过分亲密。他也说不出缘由,可能是那一晚的恐惧和自责始终难平,也可能是他明白了什么是克制。

比很多成年人明白得更早。

长大后,宋煜时常觉得,自己生来就同这个世界保持着疏离的距离,手里攥着寥寥的线,连接着他和他生命中必要的一些人,一切都是设定好的黑白灰。

只有乐知时是命定之外的意外造访,是骤雨突至。有人说这是上辈子未尽的兄弟情,这辈子也撞到一起了,于是他手中多了一条特别的线,细细一根红色,仿佛一吹就散,说到底这本不属于自己,所以他不止攥着,还试图维系。

只是选了最笨、但最保险的方式。

他一说,乐知时就真的没动,但思绪开始游离,想到以前在学校里,无论是他演讲比赛获奖,还是打篮球被撞倒,在场的宋煜从来都不会主动上前,他们很认真地在扮演陌生人的角色。

所以现在,乐知时甚至有点小小地感激开学那天突发的哮喘,让他们被迫公开这复杂的关系,走在一起也显得十分正大光明。

见他发呆,宋煜看似不在意地开口:“好吃吗?”

乐知时从思绪中抽离,听到这句之后非常确信,现在宋煜就是在嘲笑他。

“我是不小心吸到的。”他皱了皱眉。

这场景让宋煜想到他们小时候一起去看牙医的情形。乐知时吃糖吃出一嘴的虫牙,林蓉带着他们去牙医诊所,一听到电钻的声音乐知时就张着嘴哇哇地哭,抓住他的手死都不放。

宋煜继续擦着,语气不疾不徐,“什么味道?”

“哈密瓜味。”乐知时如实描述,“一开始甜甜的,但是后来变得有点恶心,像退烧糖浆。”

竟然可以描述得这么具体。

说完,乐知时吐出一点,用纸包住,“会不会是因为那个做笔芯的人猜到有人会去吸,所以故意做成甜的?”

宋煜瞥了他一眼,“如果早一点让你知道笔芯是甜的,是不是就不用去看牙科了。把这个当糖吃也不会蛀牙。

又被打趣了,但乐知时重点完全搞错,“我小时候去看牙医了吗?”

真不可思议,哭成那样怎么会忘记,不应该是记一辈子的事么?

“你的童年记忆还真是模糊。”宋煜说。

乐知时对此不置可否,握上他手腕,含着唾液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模糊,“那怎么了,你不是都记得吗?”

“反正我的童年就是你的啊。”

宋煜微微出怔。

乐知时并不觉得自己说了什么要紧的话,两只脚还在动,整个人闲不住。宋煜又恢复沉默,用手按了按他乱晃的膝盖,细致地用浸湿的棉签擦拭齿缝染到的油墨。

被按住膝盖,乐知时低下头,瞥见他空空如也的手腕,上面没有他送的手表。

“你没戴表吗?”

宋煜没立刻回答,乐知时又说,“为什么不戴?”

这副理直气壮连连发问的架势,让宋煜不由得想到了第一次把这块表送给他的乐知时,在被拒绝的时候,也是用这样直接的表情问他。

“为什么不要?”

“小煜哥哥,你不喜欢吗?”

乐知时小时候天真更甚,捧着手表的礼盒,自己看一眼,觉得挺满意,又抬头问他,“不好看吗?我请柜台阿姨跟我一起挑的,她跟我保证你一定会喜欢。”

宋煜没有不喜欢,但他知道,这笔酬金对一个小学生来说非常丰厚,他完全可以自己拿去买很多东西,没必要花在一块送给他人的手表上。同时他也非常清楚,把这些说给乐知时听也是无用,他是个又傻又死心眼的小孩。

所以他决心直接跟柜姐沟通。

“您好,我想办理退货,这块表我没有用过,包装和小票都在这里,按照商场的规定应该是可以退掉的。”

一个可爱的混血小朋友独自来买表,已经让柜姐印象深刻了,现在他的哥哥又以一种超出同龄人的成熟姿态来办理退货,很难不让人觉得奇妙。

“可以的。”柜姐保持微笑,“请出示一下……”

柜台前的乐知时却大喊了一声不可以,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死死抱住宋煜大腿,哭着求他。一开始宋煜还铁面无私,拿出早就收好的收据交给柜姐,可乐知时实在哭得惨,连柜姐都忍不住劝他:“你要不先跟你弟弟好好说一下?”

宋煜想了想,最后还是蹲了下来,从书包里拿出一包纸巾塞给他,“你哭什么?”

“你、你不要我的礼物。”乐知时抽抽搭搭,越说越委屈,“我连生日快乐都还没说完,你、你就……”

见他又要哭起来,宋煜立刻说:“我不是不要你的礼物。”

乐知时一下子噎住,大眼睛里蓄着眼泪听他说话。

“是这个礼物太贵了,这样的消费是不理智的。”

或许某一天回想起来,还会为自己人生中第一笔大开销而后悔。

蓄着的那颗眼泪还是吧嗒掉出来,乐知时用手背擦了擦,“可是我看了很久。我不是什么都不知道,你们都觉得我不懂。”

听到这句,站在一边的柜姐也忍不住出声,“确实,小弟弟第一天来得时候我也以为他是闹着玩的,但是他连着来了三趟,挑了很久,最后一天才付款。”

把钱从书包里拿出来的时候,仔仔细细数了三遍。

柜姐看向宋煜,“他挺慎重的。”

宋煜沉默了。他始终做不到看着乐知时大哭、自己一意孤行做认为对的决定,于是暂时没退。乐知时默认他愿意接受礼物,心满意足地跟他回家了。

晚上在房间里,宋煜坐在书桌前,台灯下表盘散发着莹润的光。他捏着标价牌端详很久,准备自己第二天单独去退货。

睡前想接杯水,下楼到一半,宋煜见乐知时窝在妈妈怀里看动画片,嘴里含着棒棒糖,指着电视广的小天才手表广告,“那个小手表没有我给哥哥的好看,对吧蓉姨。”

“那当然,你买的最漂亮,这些十个都比不上。”林蓉摸着他的头,又问,“乐乐,为什么想给哥哥买表啊。”

宋煜停住脚步。

乐知时拿出了嘴里的糖,语气很认真,仿佛一个小大人,“我们以前每天在一起的,下两层楼我就可以找哥哥玩。现在哥哥上初中了,去了别的学校,我很想他,就让我的小手表去陪他。”他举着自己空荡荡的手腕,声音里都是笑意,“小煜哥哥一看时间,就会想到我。”

“我们乐乐可真聪明。”

他没有想过,嚎啕大哭的背后原来是这样的心意。宋煜无声地折返回去,坐下来,给自己戴上了那块表。

明明他总是不在意的那个,可儿时的分分秒秒却都刻在他脑海里,问起来只有他还记得。

宋煜已经分不清,他和乐知时,究竟是谁更需要谁的陪伴。

陷入回忆的宋煜有些不专心,棉棒不小心蹭到牙床,激得乐知时皱起眉,下意识往后缩。宋煜回神,又握住他的下巴往前拉。乐知时不敢动,像只待宰的羔羊,临时前又一次重复自己的申问:“为什么不戴?”

“你问题很多。”宋煜道。

你如果一开始就回答我,就只有一个问题。乐知时在心里说。

宋煜的表情冷静得过分,视线凝聚在一个点上。这让他想到了以前看过的一部恐怖片,里面的食人魔就是这么优雅的。

不对,这类比太奇怪了。乐知时在心里强行叫停幻想,干脆也闭上眼睛。

视觉的缺失带来的是其他感官的增强。

他能很清晰地感觉到湿润棉签一点点蹭过的触感,很轻,有点痒,酒精挥发带来冰凉的感觉,或许是清楚地知道对面坐着的不是医生,乐知时才会觉得不太一样。

靠得很近,他能闻到宋煜领口散发出来的柠檬洗衣液的香气,和自己的是一样的,这让他下意识感到安心。

但酒精的味道实在不怎么样。乐知时一直张着嘴,口腔里积蓄着刺激出来的唾液,和医用酒精混合在一起。

好苦。

宋煜的手上动作忽然停了。

闭眼的乐知时乖乖等他继续,但等了有一会儿也没动静,他疑惑地睁开眼,含混不清地叫了声哥,带着疑问的语气。

宋煜把酒精和棉签塞他手里,站了起来,“那边有镜子,自己对着擦干净。”

乐知时扯了点纸,把嘴里发苦的唾液吐出来,哦了一声。他知道这的确是件很麻烦的事,他应该早一点自己动手。

拿着工具去到窗边墙壁贴着的镜子前,乐知时观察了一番,发现其实已经擦得差不多了。

好神奇,原来这么顽固的油墨都是可以被溶解的。

乐知时是藏不住情绪的孩子,对宋煜的崇拜从始至终都完全表现在脸上。

“好厉害。我校服上经常被笔芯划出印子,也可以用酒精擦吗?”他一副发现了新大陆的样子回头看向宋煜。

宋煜的右手原本搭在左手手腕上,在他回头的瞬间又拿开,嗯了一声,转身准备自己先离开,“走了。”

“哎……等等我。”乐知时想跟着宋煜走,可看了一眼那些用过的东西,又犹豫了一下,还是回头收拾干净,再出去时宋煜已经走出去很远了。

望着他的背影,乐知时有些失落。

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又捏了捏,最后踢了一脚小石子,步伐沉重。他没有直接回操场,而是转头去了食堂小超市,买了一瓶养乐多。

作者稚楚其他书: 幸存者偏差[无限] 我只喜欢你的人设[娱乐圈] 除我以外全员非人[重生] 营业悖论[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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