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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第77章(倒V)

竟然是清朝啊!

渐渐步入中原, 王叔叔带着王经纶去整理了一下头发着装, 两人新剃的头发才让丹凤看出了一些端倪,之前见的时候,王经纶总是带着瓜皮帽子, 就是王叔叔也有一定狗皮帽, 竟是一直没让丹凤看到原来他们是留了辫子的。

是那种典型的经过美化的月牙头,并不是金钱鼠尾的辫子。

好吧, 还算好看,不是那么不能入眼。

街面儿上, 也多了很多类似发型的男人,只是,大部分人这种发型都算不上好看。

平民营养不够, 皮肤都养不好,更何况是头发, 大多数人的头发都显得有些稀疏, 辨成了辫子之后,愈发如同“鼠尾”。

“听说皇帝要下江南?”

客栈之中, 丹凤询问起了王经纶, 一路上,两人相处得不错, 也能如朋友一样说上一些话了。

在知道丹凤选择之后,王经纶还跟她别扭了几天,躲着她不见人,后来不知道王叔叔跟他说了什么, 他又正常了许多,也能跟着丹凤说几句话了。

“是啊。”王经纶回答得很自然,完全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街面儿上不少人都在议论纷纷。

要说当今这位皇帝陛下,也是难得的年少英才,咳咳,喜欢美色,所以… …

“你不会是… …”王经纶的目光变了变,哪怕早就知道丹凤是个贪慕虚荣,爱好金钱的女人,但是这么没有遮掩地表现出来,他还是会觉得自己受不了这种反差。

丹凤白了他一眼,她倒是想呐,可是看到那功德值就要纠结一下,再者,清朝的后宫可不好混啊,更不用说这位乾隆皇帝了,虽然这些在魅惑术的情况下都不是个问题,但… …

说不出来心里到底是别扭什么,丹凤把瓜子一放,乾隆啊,她还真是不喜欢。

好像这位总是深情,总是爱对非皇后位置上的妃子深情,总是爱对包衣女子,就是在当世身份比较低微的女子表示深情,然后就是那种在名人字画上乱盖章的习惯了。

这一点,被后世不少人诟病。

而他自身的品味什么的,好像也不是太高的样子。

呃,越是说越是觉得讨厌了,好吧,为了功德值不再低下去,她还是老老实实选一个更有钱的吧,比如说在乾隆朝最出名的大臣和珅。

想到和珅,丹凤的眼睛一亮,拉了王经纶问:“你去问问你叔叔,他到底是要把我送给哪个,我觉得和珅和大人非常好,你们觉得呢?”

王经纶看向丹凤,目光中是深深地不解,他对丹凤的感情有点儿复杂,一开始见到,这样的容貌不可能不喜欢,但,这人,怎么就能这么俗呢?

权势,富贵,她怎么就盯着这些不放了?

“我觉得,我什么都不觉得。”王经纶经历过了暗恋失败的打击,现在已经有些百折不挠了,说,“行了,我知道了,我去问,就说你想要去和大人府上,行了吧。”

这个时期,和大人是乾隆面前的红人儿,也是这些大商人最喜欢打交道的人,只要钱送到位了,一切都好谈。

王叔叔没有王经纶这么好说话,最终没有同意丹凤的意见,丹凤的心情有点儿不好,甩了王家的人去街上逛,这是一条比较繁荣的街道,处处可见繁华盛世之景。

丹凤独自行走在路上,幕离遮住了她的面容,走过人群之中,目光散漫,突然眼睛一亮,却是看到了一个比较面熟的姑娘,牵着一匹白马,明明是走在热闹的街上,却仿佛踽踽独行,周围再无旁人,独她一人,虽不是绝色,却占去三分春景。

这样的人… …能够让自己觉得特殊的人,如果不是真的特殊,就是剧情相关了。

翻出剧情来,一眼看到了后面,除了人物之外,那匹亮眼的白马也是个主角啊!

“姑娘、可是李文秀?”

贸然上去搭话的丹凤很有些冒犯,更是引起了对方的戒备。

李文秀这时候没有骑马,手上捏着缰绳,顿住了脚,看着丹凤,有些疑惑的样子。

“我曾在哈萨克族那里见过你一面,当时便想认识一下,可惜错过了,没想到竟在这里能够遇到,真是侥幸。”

丹凤说得兴奋,好像是遇到久别重逢的好友,上前拉着李文秀的手,就要把她往旁边儿的酒楼里引。

李文秀犹豫了一下,知道面前的姑娘并不会武功,这才跟着走了过去,交代了小二要照顾好她的这匹老马,这才跟着丹凤上了二楼。

“恕我眼拙,实在不曾记得见过姑娘。”

丹凤点了几个招牌菜打发走小二,两人面对面坐下,各倒了一盏茶,李文秀就迫不及待地说。

这姑娘还真是实诚,竟然这样着急。

丹凤摘了幕离,露出来的脸上带着浅笑,说:“文秀可真是个急性子,我难道像是坏人吗?让你这么防备。原是路上偶然碰到,便觉有缘,请你来一叙,若是谈得来,以后当个朋友也是好的,若是不行,也只当咱们缘分不够,当不了朋友。”

“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一个性子。”李文秀有些讶然,看见丹凤外表的人绝对不会想到这女子的性子如此爽朗,然而发现之后,又觉得这样反而相得益彰。

“是啊,是啊,可还能与你相交?”丹凤笑着问。

李文秀正逢失意,想要去见识见识江南繁华之景,见识见识不同的人,江湖人士,自有一番洒脱,若可相交,一句话便可托生死,若不能交,纵然十年交情不过一朝背弃。

想到这些,难免想到之前所经历的事情,情绪略略回落。

“能得丹凤青眼,是我的荣幸。”

李文秀以茶代酒,与丹凤喝了一杯,相视一笑,两个女孩子就这样简单成了朋友。

在之前,李文秀从不曾受过大家闺秀的教育,吃起饭来也会说话,丹凤虽然知道那些礼仪,但她自来不爱被拘束,装一装样子算是偶像包袱,装的多了也就想要一个时候放松放松。

边吃饭边说话,女孩子聊天,难免就会说到感情问题,李文秀从不讳言自己的曾经,丹凤也乐于讲一讲她的经历,当然这其中少不得一些美化,免得缺了感情的修饰,让一切都过于赤、裸、裸地功利。

从李文秀口中听来,那份单薄的剧情也多了些血肉,听起来让人更多了感慨。

丹凤很少试着这样了解主角,她总觉得自己和主角是两条并行线,尤其在跳出剧情之后,主角怎样,死了活了,活了死了,跟她的关系都不大,除非主角很有钱,或者是她很喜欢的主角,否则她很少会关心。

但不可否认,既然身为主角,那么必然有自己的魅力在,了解之后,也很难说讨厌。

李文秀说得多了,说完了之后觉得有几分交浅言深,却不后悔,只觉得心中的抑郁都纾解了一些,痛快了很多。

“你是要去哪里的?”

“江南吧。”丹凤不是很确定地说,她好容易找到了一条门路,暂时不想跟王家翻脸,至于他们选的人不合心意怎么办,很容易啊,只要给她一条门径,她自信能够接近目标。

“你没听说吗?皇帝下江南了,咱们去看看,说不定还能看一眼皇帝到底长什么样呐。”

“好啊,我本来也想要到江南的。”李文秀从善如流,她虽是汉族,是中原人,但她对这中原,还不如对沙漠的熟悉。

王家的商队之中多了一个人,王叔叔对此没什么意见,王经纶有点儿阴阳怪气:“你这是找了一个小丫鬟,还是跟她说了你要做什么?”

丹凤瞪了他一眼,赶走了这位败事有余的,然后跟李文秀解释了一下自己的目的是要去惩治贪官劫富济贫,只是这话不好跟这些人说。

“你明明不会武功,却比我还像江湖人士。”李文秀接受得很快,很容易就认同了丹凤的观点。

丹凤浅浅一笑,却也没有谦虚,只说:“做好事还要想那么多吗?我想着,如果能够把一个贪官变好,能够受惠的人也会更多吧,不至于如现在这般,便是自己努力,所救的也不过是一二之数,又哪里比得上身在高位,一言一行,举动千百。”

这样说着,丹凤都觉得自己的形象格外光辉了许多,更不用说李文秀了,她本来也没什么目标,听到丹凤的说法,顿时被感动了,生怕她受了贪官的欺负,也有些迟疑:“以色侍人,岂能长久?”

“我又哪里是要一个长久呢?”丹凤笑得无奈,她捞了就走,才不想要在这里耽误时间。

窗外春光正好,李文秀只觉得站在窗边的女子却似站在秋景之中,萧索寂寥。

作者有话要说:  吓死我了昨天,我还以为自己又断更了好久,突然就从28到2号,中间好像错过了好几天,反应了一下才发现,哦,其实就一天。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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