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趣 > 完美文娱 >完美文娱

第162章 《同桌的你》

男人唇薄,眼睛狭长,面无表情,从驻唱歌手那借来吉他,沟通好后,站在话筒前。

一段毫无征兆的重金属音乐顿时响起,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是一首摇滚。

男人自弹自唱,每一句都几乎是吼出来的,特别震撼。

一首唱完,满堂喝彩。

任宇被比下去了。

音乐落下,男人没有急着下台,他目光锁定任宇,对着话筒说:“民谣就是个屁,摇滚才是王道!”

任宇放在桌子上的手掌紧握成拳头,紧紧抿着唇,眼睛里有怒火跳动。

秦歌有些意外,感情这俩人认识。

不过男人这地图炮开的太广,骂完后,下面顿时响起一阵叫骂。

男人也不管,还了吉他,自顾自下了台。

相对来说,男人和任宇刚刚唱的歌比起来,的确男人的歌要更好,他说民谣就是个屁,的确也成立。

不过秦歌心里挺不爽的,他喜欢摇滚,也喜欢民谣,在他心里,两者不好放在一起比较。

秦歌看一眼徐洁,这妞儿还盯着吉他。

“你真想要那把吉他?”

徐洁眼神动了动,看向秦歌,有些疑惑,然后点点头。

任宇皱着眉,问:“你要上台?”

秦歌笑了笑,说:“我挺喜欢民谣的。”

任宇没明白秦歌突然说这么一句话什么意思,但很快他就明白了。

秦歌起身朝着台上走去,观众们见竟然有人在这个当口上台,都是一愣,接着开始鼓掌,掌声比之前任何一个人登台都要热烈。

先前上台的男人说了那么一句狂妄的话,下面的观众不管喜欢民谣还是摇滚,都很愤怒,在他们看来,秦歌选择在这个时候上去,就是给刚刚那男人一点颜色看看。

不过他们也明白,不管刚刚那个男人多么讨人厌,但人家唱的歌的的确确好听,这一点不可否认。

秦歌也借来了吉他,大家伙一看,好家伙,这不是民谣就是摇滚的节奏啊。

秦歌坐在半人高的凳子上,调整话筒高度。

“下面这首歌,送给喜欢民谣的朋友们。”秦歌微笑着说完这句话,下面又是一片掌声。

没有伴奏,只有秦歌手指拨弦的吉他声在偌大的酒吧里响起。

旋律悠扬,让人放松。

从来到西塘的那一刻,秦歌的脑海里就一直有一段旋律,如果秦歌没有喝酒,他今天绝对不上上台,更不会唱出这首歌。

他望着昏暗灯光下的一张张年轻而陌生的面孔,缓缓闭上了双眼,充斥着青涩回忆与追恋的声音,从秦歌口中传出。

……

明天你是否回想起~

昨天你写的日记~

明天你是否还惦记~

曾经最爱哭的你~

老师们都已想不起~

猜不出问题的你~

我也是偶然翻相片~

才想起同桌的你~

这是一首有关青春,有关回忆,有关初恋的歌曲。

秦歌的声音独特而有质感,饱含情感,将这首《同桌的你》演绎到了极致,或许其中一些细节上处理不够好,但此情此景,谁会去在意?

观众们从一开始猜测秦歌会唱什么歌,到后来听见这首完全陌生,却又触动心底最深处的歌,全部被震住了。

先前上台的男人震惊的看向秦歌,他努力的看清秦歌的模样,记忆力内地歌坛并没有这么一号年轻的歌手。

他虽然不喜欢民谣,但稍微有些成绩的民谣,他都听过。

这首歌,朗朗上口,绝对不会是无名之歌,可偏偏的,他就是没有听过。

难道,是原创?

这个想法一出现,男人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

任宇瞠目结舌看着秦歌,论对民谣的熟悉,恐怕就连酒吧的驻唱歌手都不一定比得过他。

任宇确定,这首歌绝对是原创。

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随便在酒吧碰见的人,都能创作一首民谣?还特么这么好听,没天理了啊!

徐洁手掌贴着下巴,眼神温柔看向唱歌的秦歌,耳边回绕秦歌略带伤感的嗓音。

前段唱完,秦歌没有如原唱那样直接进入高-潮,而是停了几秒钟,用吉他弹奏弥补这段空缺。

观众们心中期待。

秦歌贴上话筒,唱出第一段高-潮。

……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

谁看了你的日记~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

谁给你做的嫁衣~

啦~~~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啦~~~

……

如果旋律伤感追忆,那么歌词则如利箭剖开在座的年轻人们的心脏,将埋藏心底的初恋全部释放。

有人流泪,有人哭泣。

秦歌的眼睛也微微有些湿润,他没有继续唱下去,随着这一段吟唱完毕,他闭上眼睛呼吸了几口气,微笑说:“歌词没写完,各位见谅。”

“嘶~”

下面响起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还真特么是原创。

不管是先前登台的男人,还是任宇、驻唱歌手,有一个算一个,全部被秦歌这强大的创作能力惊到了。

“好听!”

“真好听!”

“都把我唱哭了。”

观众的反响很热烈,十个里面有一半都在抹眼睛。

一些男人女人受到酒精刺激,也不管自己男女朋友是不是坐在一边,拿起电话就给初恋发短信打电话。

酒吧老板知道今晚的活动得提前结束了,赶紧上台,让大家给喜欢的歌手送玫瑰。

毫无意外,或者说,是理所应当。

秦歌得到了第一名。

至于那个男人,早在秦歌唱完后就灰溜溜离开酒吧。

那把大红色吉他,由酒吧老板亲自送来。

“谢了。”秦歌接过吉他,笑着说。

老板一边打量一边笑着说:“刚刚那首歌真不错。”

秦歌矜持一笑:“瞎写着玩。”

一旁任宇听了嘴角直抽,瞎写都能写出这种水平,你要认真,还特么让不让人活了?

老板笑呵呵说:“明晚有一场更大的活动,是咱们西塘所有酒吧联合举办的一场歌唱比赛,第一名奖励比这个丰厚多了,你要是感兴趣,可以试一试。”

秦歌没直接答应,只说会来看看。

民谣属于小众音乐,喜欢的人特别喜欢,不喜欢的觉得单调乏味。

不过民谣也是有春天的,老狼当年就凭借这首《同桌的你》,可是登上了春晚的舞台。

徐洁喝醉了,秦歌左肩背着吉他,右臂揽着徐洁,一脸无语出了酒吧。

任宇跟屁虫似的跟上来:“你刚刚唱的那首歌叫什么?”

“还没取名。”

任宇:“……”

第164章

任宇追上去,继续问:“明天的比赛,你参加吗?”

“没兴趣。”虽然已经曝光了一首《同桌的你》,但后续秦歌不想继续曝光。

把原创歌曲放在这儿曝光,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

任宇有些急:“你唱歌这么好听,不参加太遗憾了。”

秦歌说:“时间不早了,早点回去睡吧。”

秦歌最后还是没说出任宇想要的结果,留下任宇一个人唉声叹气在后面看着秦歌的背影。

秦歌心里是想参加的,当他站在舞台上,抱着吉他,对着话筒唱歌的时候,秦歌发现,自己很兴奋。

舞台让他兴奋。

他想一直站在舞台上,散发光芒。

理性战胜感性。

徐洁醉醺醺的,秦歌把她送进房间,脱了鞋子丢上床,看了一周,没什么问题就出去了。

回到房间,秦歌拿出手机,打开音乐圈,清唱了一遍《同桌的你》,然后上传。

十分钟后,显示审核通过。

秦歌把这首歌设置:对外不可见。

也就是说,除了他自己,别人在音乐圈搜索不到这首歌。

天大亮。

秦歌习惯了早起,但西塘不适合晨跑,他只好在房间里做些适当的运动。

徐洁醒来时觉得头痛的厉害,秦歌敲响她的门,开门就看见徐洁迷糊晕沉的模样。

“刚睡醒?”

“嗯,头晕。”徐洁扶着门。

“去洗个澡,我在房间等你。”

半小时后,徐洁站在门外。

洗了个澡,徐洁整个人都精神多了。

两人刚走出客栈,几个人影唰的就出现在了眼前,把徐洁吓了一跳。

徐洁眼一瞪,就要骂人。

“早上好啊早上好啊。”鬼影样的人是任宇,另外两个男人应该是他朋友。

徐洁气说:“能不能好好走路?突然蹦出来想吓死人啊?”

任宇也不生气,笑嘻嘻道着歉,然后对秦歌说:“我们想请你帮个忙。”

秦歌大概能猜到一些,自己能帮的,无非就是唱歌。

可能是怕秦歌直接拒绝,任宇说:“我们想买你的歌。”

“买歌?”这和秦歌猜的不太一样。

任宇点头:“就是你昨晚唱的那首歌。”

秦歌摇头:“我的歌不卖。”

秦歌现在不缺钱,他觉得自己的思想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当然,这完全是因为他有物质基础打底。

任宇直接报价:“十万块。”

秦歌蹙了蹙眉毛,眼睛在三人脸上看了一圈,问:“你们是乐队?”

“对,这俩人是我兄弟,我们乐队叫青青草。”

秦歌说:“歌我不会卖,但如果你们想唱,我可以给你们授权。”

十万块买一首歌,价格不算低,但对《同桌的你》来说,真不算高,何况秦歌也不缺钱。

任宇也看出来秦歌不是个缺钱的主,不免有些失望。

任宇说:“我们准备参加今天晚上酒吧组织的歌唱活动。”

秦歌说:“今天晚上就唱的话,准备时间太短了,新歌你们肯定来不及准备。”

任宇愁眉苦脸,他之前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现在秦歌提出来,他忽然感觉有些无力。

“这可怎么办?如果真的让叶枫赢了,他会更加目中无人。”任宇的朋友皱眉说。

听见林枫这个名字,秦歌脑海里自然浮现出昨晚在酒吧里唱摇滚,并骂民谣是个屁的男人。

任宇看模样也不过十八九岁,估计也就高中大学的样子,年纪轻轻就组织了自己的乐队,刚刚更是张口十万块买歌,想来家里是不缺钱的。

至于任宇为什么这么急切参加今晚的活动,大约是和谁事先约定好了的。

秦歌问:“林枫?昨晚唱歌那个?”

任宇有气无力的点了点头。

旁边朋友则破口骂道:“除了他还能有谁?哼,不就是和魔方签约了吗,真以为自己是大明星,还说民谣算个屁,我看他才是个屁。”

“和魔方签约?魔方唱片公司?”秦歌眨眨眼睛,问道。

任宇叹了一口气,说:“林枫很有才华,嗓音独具特点,高二的时候就被魔方公司看中,今年签约了。”

秦歌对魔方公司一点好感也没有,虽然一个花姐不能代表整个公司,但管中窥豹,也可看出一二。

任宇本是觉得,如果能买来秦歌昨晚唱的那首歌,他们今晚一定可以大放异彩,把同样参赛的林枫镇压下去。

可是秦歌不愿意卖歌,而且一天的时间,根本不可能把握到这首歌的精髓。

“第一名有什么奖励?”秦歌忽然问道。

任宇怔了怔,然后好像想到了什么,面色狂喜,说:“这次主办方很给力,第一名有三万块的现金奖励。”

“三万块!”秦歌微微一惊,主办方的确很给力啊,竟然这么舍得掏钱。

任宇说:“嗯,这次的主办方是魔方唱片公司,他们推出这个活动,其实就是为了给林枫造势。”

秦歌好奇问:“林枫很天才吗?魔方公司这么舍得下血本?”

任宇脸上有一丝不屑,说:“唱歌就那样,不过就是在魔方公司有认识的人而已。”

秦歌明白了,内部有人好办事。

有人生来是军舰,有人生来是游轮,但更多人都是一个木桶就送上路了。任宇大概就是乘坐游轮来到这个世界的,有良好的家庭环境,做什么事情,总会比别人更容易。

秦歌说:“你们乐队可以加一个主唱吗?”

任宇朋友说:“任宇就是主唱,不能……”

没等他说完,任宇打断,说:“可以,别说一个主唱,十个都行。”

任宇心里暗骂,这几个蠢货,听不出来人家是要帮自己忙吗?

秦歌笑着说:“那就这样,今晚我做你们乐队的主唱,如果能拿到第一名,奖金归我。你们商量一下,如果可以,我们一会儿找个地方排练排练。”

“没问题,没问题。”任宇立刻答应,至于那奖金什么的,他根本不在乎。

张口就是十万买歌,任宇根本不在乎这点奖金。

任宇两个朋友更没有意见,他们昨晚都听过秦歌唱的那首民谣,秦歌只唱了一段,就引起了那么大的轰动,如果今晚能够把完整版的唱出来,拿一个冠军,绝对妥妥的。(未完待续)

相关推荐:封神之我带兵驻扎金鸡岭大罗金仙异界销魂大罗天帝重生之工业狂潮[美娱]女神萌约[美娱+商战]好莱坞天使投资人[美娱]从网络剧到奥斯卡[美娱]璀璨人生超模不好当[综英美/美娱][美娱]天后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