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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内外交困1

1刘为民和王伟他们几个回到了集团办公室.市公安局刑警队的两名警官正在接待室里等他.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了接待室.这两名警官一个是副支队长吴剑剑,三十多岁,方脸,一个是队员王虎..二十多岁,长得象个书生,看样子警校毕业没几天.

刚一落坐,吴剑就开门见山的说:"刘总,我们这次过来,是有事要搞一下调查.是这样的,我们接到你们集团董事长黄有财的报案,他声称集团的印鉴被盗了,这事不知道你知不知道啊?"

刘为民心里骂起黄有财来:真他妈的无聊,竟想起这种办法来了.他陪着笑脸说:"哦,是这事啊,不是的,情况不是他所说的那样的,实际情况是,因为黄有财在任董事长期间,做了一些违犯公司章的事,严重的侵害了大多数股东的权利,经我们董事会开会讨论,我们依法罢免了他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时,我们也相应的调整一一些人的工作岗位,有的人拒不交接,我们迫不得已采取了一些措施,将公章强行接管了,但在强行接管过程中并没有任何人打人和被打呀,不信,你们可以找一下葛忠一问一下."说完,他把董事会决议拿了一份给吴剑他们看.

吴剑又找了王伟和李明他们几个了解了一下,他们的回答是和刘为民的回答相一致的.吴剑又打电话找葛忠一,葛忠一没在集团大楼,问他在哪儿,他说在外边有事,赶过去恐怕得半个小时.吴剑让他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去一趟.

吴剑心里基本上有数了,临走,他对刘为民说:"请你相信我们公安人员的办案的公正性,你们就放心吧,如果构不成刑事案的话,我们刑警队是不会管的.不过,我也希望你们之间的矛盾能尽快的解决,以免产生不良的后果.这样,你在问讯笔录上签个字,我们回去好和领导们汇报,有什么事再来找你吧."刘为民在笔录上签了字,然后把吴剑他们送走.

吴剑是今早晨一上班就接到了李梦雄的电话,要他到他的办公室过去一下,说有事要他去办.吴剑来到了李梦雄的办公室,李梦雄对他说:"海建有个案子,你去给我调查一下吧,那个黄有财找了我,说是他们集团的公章什么的被人偷了,你们过去搞一个调查,要是很严重的话,该抓的抓,不要客气."

吴剑纳闷的问:“公章被盗,应该是治安上的事吧?咱们刑警去管合适吗?我手头上可是还有好几个案子呢."

李梦雄不高兴的说:"我不是说了吗?我是先让你去搞个调查,看看事情是不是很严重,根据情况再说,这事就这么办吧,我等你回来汇报."

吴剑满心狐疑的喊上王虎就直奔海建.其实,李梦雄心里不是不清楚,他派吴剑去管这事是不妥,可是,他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是想让吴剑开着警车去震慑一下刘为民他们.毕竟,黄有财求到他了,他也不能不帮这个忙,怎么帮?反正不能把人给抓起来,那他李梦雄是不会那么做的,再说了,抓人那可是要经过一把手批准的,他也就只能在旁边敲敲边鼓吧,是不是能帮到黄有财,那就看黄有财的造化了.

吴剑刚回来,葛忠一就过来了.吴剑要他把情况说一说,葛忠一早已接到黄有财的授意,他故作痛哭的说:"唉呀,吴队长你可得给我作主啊,他们可是强行把公章从我手里抢去的啊,我的胳膊都被他们打折了,疼得我到现在还不敢动呢."

“你是开车过来的吧?"吴剑问.

“是啊,怎么了?"葛忠一不明白吴剑这句话的意思.

“那你回去吧."吴剑冷冰冰的说.

“什么?这就好了?你们还没说该怎么办呀?你们可得给我作主啊,我可是受了伤的啊."葛忠一不满的说.

“行了,行了,你就别在那儿装了,你再装,我治你个做假证的罪!"

“这……."葛忠一一下子愣了,不知如何回答是好.

王虎嘲弄着说:“葛主任啊,你很厉害啊,一只胳膊就可以开车,要不这样吧,我们把你交给交警处理吧,怎么样?"葛忠一这才明白自己是哪儿漏了馅,便尴尬的溜走了.

“这都是什么人啊."王虎生气的说.

吴剑和王虎就把所调查的情况和李梦雄做了汇报,李梦雄看了看笔录说:"好吧,那这事就先放一放吧.你忙你的吧."

吴剑对李梦雄的做法有点莫名其妙,但他又敢问,只好去忙别的了."唉,也不知道咱这李局的葫芦里是卖的啥药啊.”吴剑自言自语的说.

刘为民刚送走吴剑他们没多一会,高玲和姜一民回来了.从他们的脸上就可以看得出来,事情没有办成.

高玲气愤的说:"太不象话了,他们怎么竟然这么办?黄有财给他们什么好处啊.”刘为民给她倒了一杯茶,让她慢慢说.高玲和姜一民就把事情的办理过程说了一遍.

高玲和姜一民到市工商局找到费科长,一见面,费科长就直截了当的说:"你们过来了也不管用了,你们公司现在是有争议的时期,局里已经决定,对你们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等事项进行冻结,暂不为你们办理有关业务.”高玲和姜一民一听这话,急忙问为什么?

费科长说:"这事你们应该也知道啊?你们把黄总给免了,可他不同意,他还向公安上报了案,公安上已给我们发了协助通知,在这种情况下,你说,我们能给你们办理吗?我们可不想把自己扯到你们的矛盾中去.再说了,你们的手续也不完备呀.”

高玲问:"怎么不完备了?”

费科长说:"你们没有现任董事长的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然后,他拿出一本书来,翻了翻,指着其中的一页说:"你们看看,这第三十八条是怎么说的?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这个文件你们提供了吗?”

高玲分辩说:"我们可是有现任法定代表人刘为民的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啊.”

费科长笑哈哈的说:"哎呀,高总啊,你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没有在工商部门变更确认,你怎么就说刘为民是你们海建的法定代表人呢?他现在还不具备这种资格.看来,你们这方面了解的太少了,我希望你们好好的学学有关的工商登记方面的制度规定吧.好了,就这样吧,你们还是回去先把矛盾解决了再说吧,只要是黄有财签了字,我保证立马给你办.”

姜一民问:"那照您的意思是,他要是不签字,我们就没办法办理变更登记了?”

费科长想了想,说:"办法不是没有,也有,但是,你们恐怕耗不起啊."

“那你说说我们听听."高玲说.

费科长说:"除非这样,你们到法院起诉,要求黄有财执行你们公司董事会决议,如果他不履行他的义务,你们就可以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法院给我们发来了强制执行书,就是没有黄有财的签字,我们也要给你们办.不过,这样做,太费时了,从立案到审判,再到执行,没几个月是下不来的.我觉得,你们还是和黄有财协商为好.”

看看实在是没门了,高玲就和姜一民返回了公司.(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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