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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五十二章电脑人当黄雀

“孙长天,”外面的男声还在喊,郎战左手拎起桌上的战术背包往背上一甩,双脚不停,向门口走去。过程中,他双手先屈肘往后撑再猛的伸长,已经将战术背包背在背上。走到门口,他一脚踹开门,径直左拐,然后双脚开始发力,快跑到甬道尽头时,整个人腾空跃起,就好像经过精确计算一样,砸开甬道尽头的气窗后,飞扑三四米左右,便到了旅馆旁边一幢建筑的楼顶上。郎战顺势在楼顶上打个滚,站起来后,不急着继续往前跑,而是转身四顾,然后掏出手枪,“呯呯呯”连开三枪。

郎战逃得如此利索,一点都不担心有人埋伏在房间外面,得益于在天使和狮虎兽时养成的习惯。即每到一处,首先观察地形,设计逃跑路线。而且,如果有必要的话,还会设计一些不那么起眼,却能起到警戒作用的小玩意。所以,他就好像早就演练了好多遍一样,轻车熟路的便逃上了旁边建筑的楼顶,然后转身开枪,击落了三架侦察用的无人机。

酒店高六层,郎战就住在顶楼。郎战跳出气窗的时候,十几个着迷彩服的士兵在一个拿着台仪器的少尉的带领下,正谨慎的沿楼道向上走。郎战踹门的声音很响亮,惊动了他们,他们立刻加速,不过等他们赶到气窗口时,对面楼顶上已经失去了郎战的身影。

“‘沙狐’,加百列从西边楼顶逃走了。他击落了所有的无人机,你们跟上去,注意安全……”少尉的耳麦中响起一个声音,他应了一声,然后率众人先往后退了退,再跃过气窗,根据仪器的指引,在楼顶上沿途追了下去。

这一带的建筑,基本上都是六层楼高,少尉也就是“沙狐”带众人追了几分钟,被一条宽约二十米的道路给挡住了。他站定,摇晃手上的仪器,仪器屏幕上便出现了一只摇头晃脑的小狗,小狗探出脑袋,东嗅嗅西嗅嗅,十几秒钟之后,身形定住,鼻尖处伸出了一个箭头。箭头所指方向,是南面的一幢居民楼。立即有士兵用手电照过去,看到一扇窗户出现了一个大洞,他说:“他往那里跑了。”

这幢居民楼距离他们所在位置足足有十二米,沙狐知道以他们的能力根本跳不过去,骂了一声狗.屎,左手按住送话键,呼叫雷森少校。在雷森少校回复“收到请讲”后,他说:“他往我们南边去了,我们这就下楼继续追击。”

一刻钟过去,半个小时过去,郎战在冲过一个街区后,停下先从战术背包中掏出水壶灌了一口,然后再凝神倾听一会,眉头微蹙,自语道:“奇怪,居然跟上来了?!”

郎战说这样的话是有底气的——论长跑能力,当今世界,他若自称第二的话,那么绝对没人能称第一。他躲起来的时候,有用平板研究附近的地形,所以逃跑的时候专门挑车子不好开的路线。但即使这样,一个多小时过去,他却依旧没能甩掉跟踪,这不禁让他感到非常的意外。

问题出在哪儿?问题就出在沙狐等人手上的仪器上。

时间前推三十个小时左右,珐国首都一幢大楼内,十几个穿白大褂的男女正围在几台电脑前,看着屏幕上类似心电图的图形在低声商量着什么。

十几个白大褂男女以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头为尊,他指挥一个手下:“再加大一点电流,一毫安一毫安的加——”

老头面前的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是类似于人的大脑的一个物体的三维图像,上面以各种颜色划分出一些区域,间或,会有一些数据跳出来。

白大褂人群前面,是一个用玻璃墙隔出来的房间。房间里,一头嘚国黑背还有一头边境牧羊犬各自被固定在一张床上,它们的脑袋上,贴满了传感器,这些传感器通过数据线与一台机器相连,数据线上的节瘤不时有二极管灯闪烁起来,相应的,老头面前的屏幕上便会出现数据变化。

这头嘚国黑背,自然就是泰戈了;而那头边境牧羊犬,正是博科。

从老头下令加大电流开始,大概二十秒钟后,随着泰戈和博科几乎同时剧烈的颤抖了一下,老头喊停,说:“终于攻破了!谁能想到,两头狗的意志力居然要强过我们百分之九十的人类呢?”

老头说攻破了,是指突破了泰戈和博科的精神防御。在此之后,泰戈和博科脑袋里的一切,都以数据的方式被机器给读了出来,包括它们记忆中的关于郎战的气味。老头和他的团队要做的,正是找到并锁定郎战的气味,然后再将郎战的气味特征转变成逻辑语言,输入专门的仪器后,便能让这台仪器变成比泰戈和博科嗅觉灵敏百倍不止的电子狗,帮助他们搜寻郎战。

雷森和他的“步特团”在找到郎战藏身的旅馆后能死咬住不放,就得益于这种电子狗。

紧咬着郎战不放的除了珐国人的电子狗,还有雷国的电子人——不,准确的叫法是电脑人。当郎战从将近二十五米高的楼顶上向南边的居民楼跳去,在破窗而入,然后又顺着落水管降落到街面上后,距离他大约五十公里的地方,一辆SUV内,一个戴着顶宽檐帽,身上显得比较臃肿的白人男子睁开双眼,对坐在身边的一个同样装扮、同样体型的黑人男子说:“终于进去了。”

黑人男子眨了眨眼睛,说:“耗时八分多钟,比之前快了三分钟。”

白人男子:“珐国人修改了后台密码,否则的话,绝对不会超过三分钟。”

“他们找到加百列了?”

“找到了,正在展开追击——”

“那我们等等再说。我忽然响起了仁国人的一句名言,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们就做黄雀好了。”

白人男子正要接话,前方的驾驶员,一个戴着副眼镜的黑人说:“我赞同003的意见。只要听见加百列这个名字,我的脑中就会闪过一些画面——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血和生命告诉我们,加百列并不好对付。既然珐国人愿意帮我们打前站,那就等他们拼个两败俱伤再说。”

白人男子和黑人男子集体沉默,稍后,白人男子将自己的右手从车载电脑的接口处拔出来,说:“他们不会白死的!加百列,注定将成为我们的垫脚石!”

郎战发现未能摆脱珐国人的追踪,他想了想,决定弄一辆代步工具先。对面,正好有一辆车开过来,他在身上掏摸两下,摸出一张银行卡,然后在车子将要从他面前驶过的时候,猛的往前一冲,在“吱嘎”的急刹声中,掏出了手枪。

开车的是一个白人青年,他打开车门,拎着一只棒球杆满脸怒容的下来,张嘴正要喝骂,忽然发现一把枪指着自己,一怔,赶紧改口说:“不要开枪,你要什么尽管拿走。”

白人青年手上的棒球杆系铝合金材质,郎战一把抢过来,手指发力,直接在棒球杆上留下几道印痕,然后,他把银行卡往白人青年胸口的口袋里一插,说:“你的车我要了。”然后捅捅他的腰,上车,挂档轰油门,绝尘而去。

白人青年站在车子扬起的灰尘里,借着路灯灯光看了看棒球杆上的手指印,再掏出银行卡看了看,咬牙道:“狗.屎,当我是吓大的?”说着,掏出手机报警。

没过多久,一架直升机便飞了过来,稍后,雷森等人驾车赶到。“是你报的警?”直升机上,一人拿着扩音器朝白人青年喊道。

一辆一辆车子开过来,居首的是一辆车顶上架着速射机枪的装甲车。白人青年不禁傻眼,呐呐道:“我,我只是被抢走了车子而已?!”

白人青年有眼力和自知之明,看出来雷森等人与普通警察不同,为他们的气势所摄,立刻收起了纳税人的傲气,变成了五好市民一枚。

雷森是从当地交警那里接到的情报,他下车,走到白人青年身边,详细询问了劫车人的相貌特征,用力在白人青年肩头拍了一巴掌,说:“小子,你运气不错!”然后上车,命令直升机先行追击,然后催促驾驶员加速跟上。

雷森一行有二十余辆车,好多车上,都架着机枪甚至单兵*,白人青年呆呆的看着车队从他面前消失,自语道:“究竟发生了什么?运气不错?难道刚才那个家伙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江湖大盗不成?”恰在此时,他的手机响了,他打开看了看,眼睛狂眨两下,说:“不会这么巧吧?!”

手机屏幕上,是他的女朋友发来的一张电子版的《驯鲨记》的电影票,电影票的正面,正是郎战脚踏鲨鱼在海上驰骋的特写画面。电影票上的郎战,眼神坚毅,脸上和*的上半身肌肉条条纹起,全身上下透着一股阳刚之气。易容过的郎战,面部特征虽有改变,变化却不是很大。而他的眼神,即使隔着假瞳,依旧难掩锐气,这也就难怪白人青年会看走眼了。

白人青年又紧张又兴奋,立即拨打女朋友的电话,电话接通后说:“丽萨,我的车子被抢了。”

“啊?你人没事吧?报警了吗?”

“你听我说,猜猜抢我车子的是谁?”

“谁。”

“我觉得就是《驯鲨记》的男主角,那个叫郎战的仁国人。”

“怎么可能?他,他一个大明星——”

“他给了我一张银行卡,上面应该有不少钱吧。网上都说他就是那个加百列,我相信这是真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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