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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因果

小小的女孩……

这一刻却展现着与年龄样子所不相符的成熟。

她此时此刻,不像是一个小女孩,反而更像是一个伤心欲绝,心中充满了悲凉的成熟女人。

她的手紧握刀柄,用力拧着,让刀刃在斯凯体内旋转,给他带来更多的痛苦。

斯凯也的确痛苦着,他没有切断痛感,完完整整的承受着这份痛苦。

他望着面前的那些人,士兵和老弱妇孺,还有那些孩童。

他们的表情都很悲伤,但此时看到梅林刺杀了他,却也都不动于衷。

(为什么?)

(为什么会这样……)

斯凯不知道,他只是感受着这份痛苦,慢慢闭上了眼。

或许,他已经能够理解了吧!毕竟β因子,会在零次元自动运行下,入侵到一切靠近斯凯的物质之中,附着在其之上。

所以和斯凯在一起是很危险的,因为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意味着被β因子入侵的越深。只需要几天时间,普通人的话,已经是只需要斯凯一个念头,就会瞬间被分解的灰飞烟灭的。

可他不会那样做,因为他知道,这些人没错。

他们所做的,仅仅是因为一个国仇家恨,而强迫自己杀死一个敌人的孩子罢了。

梅林将利刃抽出,她跪在地上,哭泣着。斯凯也在她抽出了利刃之后,身姿摇摆,摔倒在了废墟上。

梅林在一个老人的搀扶下,朝着日出的方向走去,他们的声音,都没入了阳光光辉之中。

在他们眼里,或许斯凯已经算是死了吧!

也在他们离去后,斯凯才翻身,躺在地上仰望着天空,任由他所不喜欢的阳光照耀在他的面庞上,将他的黑发照射出点点金色光亮。

他眼中,闪烁着一些画面。

那些是梅林口中,将这片大地变成了地狱的人,而那些人的身影、声音、样貌、肤色、他们所说的语言,都证明了这些人就是古国人。

也就是和斯凯灵魂人类部分的相同人种。

而那些人,面带笑容地端着机枪,光天化日下就在大街上用枪火四处攻击。

在人们逃散开之后,他们就在这个地方的中心区域,用一台机器向天空之中发射了一枚小型火箭。

火箭没入天空云层之中,接着就是电闪雷鸣。

天空中落下了绿色的雨水,那些雨水滴落在人身上,便立即开始腐蚀了人的皮肤。

滴落在建筑上,便燃起了诡异的绿色火焰。

这些伴随着雨水而出现的火焰扩散开,吞噬了活人,吞噬了一切。

房屋耐不住腐蚀而崩塌,石块都被消融,短短几天,便将这个地方变成了地狱。

最可怕的,也不是那绿色,会点燃地狱之火的雨水。而是被腐蚀之后,还剩下的人类残躯。

那些躯体已然身死,可却还能活动,并且具备比普通人更加强悍的行动能力。

那些是没有了体表,只能看到黑色的肌肉肌腱,和部分骨骼的怪物。那些古国人,称呼这些怪物为骨皮,骨头的骨,皮肤的皮。

而真正让人感觉可怕的,却也不是这些。

而是一种恶魔,有着苍白,却像是钢铁一般坚硬强韧的皮肤。只有用炮弹,才能够杀死它们。

速度能追上车辆,力量能瞬间将人撕成两半。

这些才是真正的恶魔,而古国人,称呼这些为暴走魔,暴走状态中的魔鬼。

身边的人们,忽然变成了骨皮与暴走魔,这里的人们,被这些怪物屠杀着。这个地方,也因为人们变成了魔鬼,而彻底沦为地狱。

这里变成了焦土废墟,这里存在着魔鬼,还活着的人,都记得那一夜魔鬼屠杀人类时,那些人们发出的惨叫悲鸣,与魔鬼的嘶吼之声。

日日夜夜,那夜的景象,那些声音,都不断出现在梅林的梦中吧!

也可能,出现在那一个队伍里,不!应该是这片大地上,所有还活着的人的梦中。

每个人都体会了熟悉的人,在自己身边变成那样,看着认识的善良之人,变成杀人吃人的魔鬼。并且自己,还为此恐惧,不得不亲手去杀死那些曾经自己熟悉的人所变成的怪物。

这就是末世的灾难,人类所创造出的罪恶。

一些人创造了罪恶,让其他人去承受罪恶所带来的苦难。而制造罪恶的人,却在享受着罪恶会带来的好处。

承受后果的人,也一定会复仇。

因为无论未来如何,过去也是不可磨灭的,悲痛仇恨摆在那,又有谁能选择遗忘?

世上不可能存在血海深仇,而又能一笑而过的人。如果真的存在这样一个人,那么这个人,才是真正可怕的。

当人失去感性,只剩下理性。

失去了情感,不懂得记仇,任何事都能一笑而过的,那才叫可怕。

因为谁也不知道,这样的人能做什么,因为他什么束缚都没有。当本该束缚一个人的东西失去了作用,那么那个人,还有什么是做不出来的呢?

就像法律约束不了的人,执行法律的人,不好好干活。

会如何?

显然,这里的人是做不动遗忘深仇大恨的。

所以,即便算是过河拆桥,他们也不会让斯凯这个古国小孩活下去的。

即便他们不忍心动手,也是不会阻止别人动手的。

斯凯理解了这些,所以他不怒,也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因为这些对他而言,都是无意义的。

他只知道,对于这队这几天来一起同甘共苦的人来说,他已经是个死人了,这就足够了。

……

此时,在当地的那个基地内。

一名武装保安被光剑从后方刺穿了喉咙,连惨叫声都发不出来,便死了。

老爷子将尸体拖入一旁的房间里,轻手轻脚的,不发出丝丝动静。

等那扇门再打开,老爷子已经是穿上了那保安的装束。

光剑灼热,刺穿人血肉的同时,就会将人血肉烧化融合。被光剑击杀,就会做到很干净,因为在流血之前,血管就已经堵住了。

也因此,老爷子现在身上穿的服装,就很干净。没有因为原主人被刺杀,而沾染丝毫血迹。

从前开始,老爷子可就是善于潜入的潜行者。如今虽然已经很衰老了,但是他依旧是宝刀未老,比很多年轻的特工,都要熟练顺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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