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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因祸得福

南泞市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辞工潮,李晨站在车站外,转身看着街外忙忙碌碌的人们,无声的笑了笑。

“看来我还是习惯不了快节奏的生活!”脸上说不出的叹息和嘲讽。

——

坐在回家的车上,望着车窗外稍纵即逝的风景,眼睛渐渐的迷离了。

至一零年初中毕业,就跟着亲戚外出打工,做过学徒,进过工地,做服务员、跑销售……转眼间已经六年过去了,厌倦了城市间的尔虞我诈,各种制式般的起早贪黑。

看着窗外逐渐远去的城市霓虹,李晨喃喃自语着:“有了这六年打工攒下来的0来万,回家娶一个贤惠的老婆,种些果树,养些家禽,偶尔上山打打猎,再抽空外出游玩一番,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就在李晨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车子突然一阵晃动,李晨还没有反应过来,额头便撞到了车窗旁的铁栏杆上。

眼前一黑,昏死了过去。

“我是不是要毁容了!”李晨在昏死前下意识的想着。

李晨恢复意识的时候,耳边迷迷糊糊传来了一个妇女的声音。

“医生,医生,我的儿子醒了,快来看看。”

不一会,传来了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刚想努力睁开眼睛,脑子传来一阵刺痛,再次昏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发现已经是晚上了,房间里一个人也没有,不过看着纯白的被子和屋里的内饰,李晨确定他是在医院里了。

他现在感觉到精神前所未有的好,像是睡了几天几夜似的,鼻子闻到的尽是消毒水和药品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当看到窗台上的一株有点萎靡的兰花的时候,莫名感受到了兰花传来的渴望,渴望李晨给予它某些东西!

“见鬼了,”李晨暗骂:“植物怎么会有‘渴望’这种感觉,一定是摔坏脑子了。”

再次忍不住看过去的时候,那莫名其妙的感觉又涌上心头。

这次他能够确定,这不可能是幻觉,因为那感觉那么的真实,更因为他刚才掐了自己一下,疼!

按耐不住心里的好奇心,下床光着脚走到有点萎了的小桃红兰花面前,战战兢兢的把手伸了过去。

触摸到了兰花的叶子上后,感觉有什么东西从脑海里流入到了兰花里面。不到五秒,身体就传来了一阵虚弱,头脑昏沉,也饿得发慌。

就在这时,只听见“咔”的一声,门开了,同时传来一个妇女惊喜的声音。

“小晨,你终于醒啦。”同时看到李晨脸色发白,虚弱的站在窗旁,忙走过来,把李晨扶到床上坐好,“刚醒过来,不好好的在床上躺着。”

看着坐在床边的母亲和刚从门外走进来的父亲,李晨不禁喊道:“爸,妈。”看着日渐衰老的父母,眼睛有点发红。

“小晨,你饿了吗?想吃什么妈给你去买。”母亲张翠花抓着李晨的手,同时转过头对着站在旁边的父亲李玉华喝道:“还愣着干什么,没见儿子饿了吗?”

“呃……,”李父张了张嘴,想说什么,被李母一瞪就把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小晨,你好好休息,我下去买吃的上来给你补补。”说着转身就出了门。

看着父母的动作神情,李晨感到一阵暖心,这就是家啊!

虽然父亲的话不多,但眼里的欣喜完全表达在那脸上。

——

在母亲的唠叨中,吃完了东西,祛除了肚子的饥饿感,和在父母身边的温馨,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

同时也知道了因为乡村的道路因为年久失修,道路已是坑坑洼洼,车子摇晃间,李晨在迷糊之间失去了重心,瞌破了额头,所以才晕了过去。

“爸妈,你们也去睡会吧!有什么事咱们明天再说,我已经没事了。”看着父母的脸上满脸的倦容,和布满血丝的眼睛,李晨满脸的愧疚。

从李晨昏迷过去已经一天一夜没有睡过的李父、李母也觉得一阵疲倦席来。

“可是,你……”

不等李母说完,李晨便打断了她的话:“我没事了,你看我现在像是有事的样子吗?”说着还拍了拍胸口,以显示现在的他生龙活虎。

“嗯,那好吧,你也早点休息,明天我们再过来。”说着李晨的父母依依不舍的出去了。

等病房安静下来之后,李晨躺在床上理直了今天所发生的事情,发现现在头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清醒!连出生到现在的所有事情都记得清清楚楚!

李晨呆呆的躺在床上,感觉有点不可思议。连忙拿起在床头柜上的医疗杂志,发现只是一眼扫过去,就连那页的标点符号都记住了。

有点魔障般的自语着:“难道我被撞晕后,觉醒了异能,变成神童了?”

突然一个激灵,想起醒来时的怪事,连忙翻滚下床,跑到窗边。

发现那株小桃红,像是吃了大补药似的,原本有点萎了的叶子,比以往更加的挺秀,葱郁。

李晨脑海一片杂乱,身为1世纪的五讲四美好青年,阅尽小说无数,哪还不知道是得到了奇遇。

脑海只有一个想法:发了,发了…

此时,李晨只觉得头脑发热,连忙安抚自己“静静,我要静静。”

虽说如此,心跳还是依然在加快,恨不得出去发泄一番,无声的大笑了好一会儿。

冷静下来之后,李晨便思考了起来:

首先自己的确遇到了奇遇,其次,这件事情谁都不能告诉,包括父母和未来的孩子妻子,不是不相信,就怕无意间泄露,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躺在床上规划着自己的未来,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当第二天父母提着早餐过来的时候,李晨虽说一夜未睡,但依然精神饱满,想来应该是脑袋里的东西搞的鬼。

吃完早饭,李晨提出了出院要求,父母抵不过李晨的说辞,只好办理了出院手续。

办理好出院手续,坐上了回家的车子,看着城市的高楼大厦,暗道:“再见了,钢铁丛林!”

李晨的老家是在西项乡下的顶珠村,虽然现在因为村村通工程,从乡镇到村庄都有一条小水泥路。

但是由于村庄过于偏僻,因此坐车到乡镇之后,还是要转三轮车或摩托车才能回到村里。

坐在三轮车上,看着几年未变的乡村田野,带着淡淡的期待和激动,这大概就是近乡情怯了。

顶珠村位于五指山旁边,可以说是背面环山,村子前面是一条十来米宽的河流,叫做天落河,流经村子旁的留仙湖。

记得小时候尤其喜欢和小伙伴们,在河里玩耍打闹,摸鱼抓虾……

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多小时之后的事情了,中间少不了亲戚朋友的一些问候。

在李晨住院的期间,事情已经传遍全村了,农村传播信息不比城市慢。

李晨的家,是在村落边的1栋层平顶房,半山腰上还有一栋老房子,房子是90年代的时候,用当时的大青砖和大红砖铺设的两层大瓦房。

可以说当时的质量好的没话说,到了现在依旧坚挺着,家里还有一个妹妹,现在就读六年级。

回到家,李母便开始收拾起李晨的房间,不在家五六年,李晨的房间都已经快成了仓库了!

“妈,不要收拾了,我想搬到老房子去住。”李晨阻止了老妈的动作。

“你这孩子,好好的房子不住,要住到老房子去,这不是找罪受吗?”李母虽然这样说,但手中的活计还是停了下来。

李晨只是摸着头傻笑装作听不到,毕竟现在的年轻人,和父母一起住就感觉浑身不自由,要不然也不会每年都离开家乡出外找工作了。

到了4点左右,李晨就自告奋勇的骑着摩托去接小妹回家。

小妹的名字叫做李美琪,是父母抱养回来的,当初抱养回来时,才是刚出生一个多星期。

为了伺候好她,全家人可真是劳心劳力,连当时读六年级的李晨,都被撇到了一边,在家里可是家里人的一宝。

李晨的家里距离学校有一公里多不到两公里,每天早上都是由李父送去学校,晚上接回来,午饭是学校统一补助在学校吃的。

虽说现在城市里普遍都是学生自己骑车回家,但是在农村里,大部分的父母还是不放心的,毕竟农村可不比城市。

从家里骑摩托到学校也不过两分多钟,学校门口密密麻麻停满了摩托车和小三轮车,这些都是附近村子来接小孩的。

由于附近也没有几个村子,可以说大家多多少少都是认识,乡下也没有什么好的活动,所以每到放学的前半个小时,总少不了各路人马聚集在一起,男人谈天说地,女人聚众八卦。

李晨的到来,免不了认识他的人过来打招呼。虽说不知道大部分人的名字,但是他们的辈份和排行还是大致清楚的,在农村也差不多如此了。

这边一个八叔那边一个十三婶的叫着正甜,纷纷夸李晨出去几年嘴里都抹油了。毕竟还在读书的时候,可是出了名的好好学生。

到了放学的时候,一群群的小学生飞奔而出,各自找自己的父母或者自个骑单车或者三五人一起走回家。看到这一幕,李晨不禁有些怀恋。

小学时,女同桌画的分界线,过界了,就拿笔尖捅你。弹玻珠,输急眼了,就各种耍赖。抓石子,跳皮绳,扔沙包………

那时,乒乓球是器材室里的摆设品!

那时,雪条(糖水冻成冰块)就是小时候的奢侈小吃,一毛钱一条。

那时,只要煎猪油,就眼巴巴的在旁边看着,等着吃油渣。

那时,他也是飞奔出校门的一员……

————

“哥!”一个惊喜的声音打断了李晨的回忆。只见小妹一脸开心的跑了过来,俏生生的停在李晨面前。

“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有没有带礼物回来给我啊?”李晨还没能说话,就被小妹一通乱问给噎住了。

只能蹂躏她的头发,无奈的说道:“有,当然有,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这个小鬼灵精。”

小妹一脸不高兴的拨开了李晨的手,“不要摸我的头了,会长不高的。”

回应她的只有李晨的笑声。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差不多可以吃晚饭了。

吃东西还是要看环境的,一样的饭菜,在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人吃饭感觉味道都是不一样的。

温馨的一顿晚饭在说说笑笑中过去了,像农村的家庭里可没有什么食不语之类的规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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