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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准备结婚

“啥?你要和小沈结婚?”

老支书婆姨瞪大了眼睛,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消息一样。

晚上,初晨和沈从容带着志远到老支书屋里蹭饭,顺便请老支书开张证明,明天他们两个人到公社去领证。

“这……”老支书婆姨看看自己老头子。

初晨看着老支书婆姨,“婶子,怎么了吗?”

“这件事情太突然了,我老婆子一时没反应过来。”

老支书坐在炕上,吃了一颗花生米,乐呵呵的说:“这是好事,你大惊小怪,都做什么?”

“我早就看出来小沈会照顾人,你们俩结婚也挺好的。”

听了老支书婆姨的话,初晨和沈从容互相看了一眼,初晨害羞的低下了头。

志远拉拉老支书的衣袖,“支书爷爷,我姐姐要和沈叔叔结婚了吗?”

老支书摸摸志远的头,“志远呦,你姐姐要是和你沈叔叔结婚了,你可就得换个称呼了,可不能再叫沈叔叔了。”

志远还小,还不懂结婚是什么意思。

“那我应该叫沈叔叔什么?”

“你呀,叫他沈大哥或者姐夫都行。”老支书婆姨解释道。

志远歪着头想了一会儿,“那我不就成了虎子哥哥的叔叔了?”

屋里的人听了哈哈大笑,老支书婆姨更是笑的上接不接下气,“哈哈,这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行啊,我这就给你们开证明,明儿一早要不要我送你们去公社?”

沈从容担心初晨的腿,“不用了,老支书,你把驴车借我就行,我自己赶着去。”

沈从容脑子好使,学什么都快,刚来平成大队,没几个月的功夫,就学会了赶驴车。

老支书点点头,“那行,我正好明天有事儿,我就不送你们过去了。”

吃完饭,沈从容送初晨姐弟回了屋子,原本他想抱抱初晨,可初晨手边牵着的志远就在旁边看着,换了一个身份,沈从容突然觉着自己这个新鲜出炉的小舅子碍眼起来。

初晨可不知道沈从容心里的弯弯绕绕,她现在还缓不过神来,总觉得哪里不对。

自己就这么准备要结婚了?

大约是感受到了初晨心里的不安,沈从容没有跟着进屋,他在窑洞门口,摸了摸初晨的头发,把她掉落在耳边的碎发挽到后面去。

“万事有我,你放心好了。今晚上好好睡。”

初晨乖乖的点点头。

进屋以后,初晨帮志远擦脸洗脚。

志远晃动着小脚丫,“姐姐,你为什么要和沈叔叔结婚呀?”

初晨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因为结了婚,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志远觉得呢?”

志远有些担心,“姐,沈叔叔会把你抢走吗?”

初晨用干布擦了擦手,走到志远身边,揽住了他的小身子。

初晨现在有些自责,她一直觉得志远还小,自己和沈从容的感情是他们两个人的事,可她却忽略了志远的感受。

“志远,姐姐问你,平时沈叔叔待你怎么样?”

志远弯了弯眼睛,“沈叔叔,平时对我可好了,他会教我算数,会教我画图,还会给我做好吃的。”

初晨又问,“那你喜欢他吗?”

志远想了想,“我喜欢沈叔叔,他要是抢姐姐的话,我就不喜欢他了。”

额……

初晨不知道怎样和志远解释。“志远,沈叔叔没有把姐姐抢走,我和他结婚,就会多一个人爱你,我们就会多一个家人。”

志远眨了眨眼睛,“姐姐,我们和沈叔叔不早就是一家人了吗?”

从沈从容答应志远,要做他的家人的时候,志远就把沈从容当做自己家人的一部分,他的家有他自己,有姐姐,还有沈从容。

初晨笑着点点头,“对,我们早就是一家人了。”

初晨那边是没有问题了,

晚上熄了灯,老支书两口子躺在炕上,还没有睡着。

“没想到,晨晨来了平成大队没多久就要结婚了。”老支书婆姨感叹。

“结婚是好事,我看小沈这人挺好的。”老支书说。

“我又没说小沈这孩子不好,可就是年纪大了点,两个人差了八九岁呢。”未免年纪也太大了一些。

“大点好,大点知道疼人,初晨姐弟俩无依无靠的,有小沈在,日子还好过点。”

老支书婆姨不服气,“我看小沈没来的时候,初晨姐弟俩小日子过的也不错。”

老支书婆姨是把初晨当亲闺女看的,自己家的孩子哪哪都好,尤其是初晨还特别勤快,手也特别巧,学什么都快,家务活做的也好,还有文化。她越是这么想,越是嫁给沈从容就有点亏。

“你呀,就别跟着瞎掺和了,人家年轻人的事儿,他们自己喜欢就好。”老支书翻了个身,他今天去地头转了圈,累的不行了,现在撑着眼皮和自家老婆子的聊天。

“初晨爹娘去的早,又没个正经的亲人,我这当婶子的不得给她操操心呀。”老支书婆姨又想到自己的儿子,有德比沈从容小不了几岁,现在沈从容都结婚了,美娟连孩子都有了,也不知道自己的小儿媳妇在哪呢?

老支书婆姨还想和自己老头子说两句话,还没等开口,就听到自家老头的呼噜声,“这老头子。”

老支书婆姨嘟囔了一句,翻个身自己也睡过去了。

天蒙蒙亮,沈从容换了身衣服,给驴喂好了草料,就带着初晨赶着驴车出了村子。

正值初夏,天气已经渐渐的热了,不过还好,陕北地区昼夜温差大,早起赶路的时候,温度还是很凉爽的。

“晨晨,你披上些衣服,别冻着。”

一边赶着驴车,沈从容把衣服递给初晨。

其实比起递衣服,沈从容更想把初晨揽进怀里。

自从脑子开了窍,知道谈恋爱了,沈从容的心就蠢蠢欲动,想到初晨,看到初晨,心底都有一种抑制不住的渴望。

像是患了肌肤渴望症,不由自主的想贴近,想靠近,想腻在一起。

初晨倒是没什么,她原先就对沈从容有好感,两个人变换了身份,初晨待从容的态度,还一如从前。

恋人未满,朋友以上。

今天没有大集,也不放假,两个人又来得比较早,公社街上的人不多。

“我们先去吃点东西,再去办证明,然后去供销社买点喜糖。你看怎么样?”沈从容问。

初晨以为只领个证就好了,“啊?现在还有这么多事要办呀?”

“你以为呢?”现在在大街上,沈从容不方便对初晨动手动脚,只是稍微离着她近了一些。

既然答应要在一起了,现在条件虽然艰苦,但是沈从容希望尽自己所能给初晨最好的。

初晨不懂这些,冲沈从容嘿嘿一笑,“沈大哥,都听你的,你说了算。”

两个人安顿好了驴车,等着公社开门。

其实村里人结婚都没有领证的,在村里办桌酒席,就算是结了婚过了门。

沈从容和初晨都是读书人,都注重写在纸上的东西。

尤其是沈从容,到手的媳妇儿,必须白纸黑字定到桌面上,他才放心。

公社的门一开,两个人就走进去。

一到办公室,碰到了黄龙岗公社的刘社长。

刘社长对初晨的印象很深,“这不是平成大队的小郑老师吗?怎么今天到公社来了。”

初晨礼貌一笑,“刘社长好,我准备要结婚了,到公社来办证明。”

刘社长一听笑了,“结婚?这可是好事啊!这位就是新郎官吧。”

初晨向刘社长介绍,“刘社长,这是我未婚夫沈从容,也是从京市来的知青。”

“刘社长好。”沈从容点点头。

“好好好,果然是一表人才啊,你们俩站在一起真是郎才女貌。哎?沈从容,你是刘三叔说的那个找到矿脉的知青吧。”

老支书在村里行三,黄龙岗公社这一块,姓刘的打断骨头连着筋,多少都带点血脉亲戚关系。

按辈分,刘社长管老支书得叫三叔。

“哦,刘社长,这煤矿不是我发现的,是别人发现的,我按照别人的图纸下去看了看。”

对于不是自己的功劳,沈从容从来不会冒领。

“哦,没事儿,能亲自下山找到矿脉,也是很了不起的一件事,大功一件哪。”

沈从容谦虚的说,“都是为人民服务,从容不敢居功。”

“青年人不错,知道谦虚。”刘社长拍了拍沈从容的肩膀。

“听三叔说,你对煤炭厂的事挺了解的,等有机会我们详细谈谈,我的身边就是缺少像你们这种有学问的人。今天是你们大喜的日子,我就不多留你们了,你们办酒席的时候,别忘了请我去喝杯喜酒呀。”

初晨高兴的说,“刘社长,您能来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到时候我和沈大哥办酒席,一定会亲自登门邀请您。”

“好,好,”

在刘社长的指引下,两个人找到了婚姻登记处,不一会儿,拿到了结婚证明。

初晨看着手上这张和奖状一样的大纸。

“原来这就是结婚证啊,和我想的不太一样。”为了能顺利结婚,初晨的年纪还被改大了两年。

趁大街上没人,沈从容悄悄握住了初晨的手,初晨感觉到沈从容手上的粘腻。

原来沈大哥也是紧张的吗?

如果说开始的告白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那么现在的沈从容就是紧张忐忑不能确定。

幸福来的太突然,太不切实际,让他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

初晨的手被握的很紧,握的时间一长,她觉得手不太舒服。

“沈大哥,你可以稍微放松一点的,真的。”

沈从容听话的松手劲,宽大的手掌轻轻的包裹着初晨的小手。

“接下来我们去哪里?”沈从容看着初晨,从今天起这个女孩子就是属于他的了。

初晨想了想,我们去供销社买点糖果吧,她不知道结婚要准备什么东西,喜糖应该是要买的吧。

到了供销社,刘彩珍刚好在柜台。

“初晨妹子,我可好几个月没有看到你了,听苏老师说你受伤了,我心里惦记着,可没找到时间去看你,伤好了没有?”刘彩珍关心的问。

初晨笑着说,“彩珍姐,谢谢你的关心,我现在腿好了。”

刘彩珍爽朗一笑,“那就好,今天来供销社买点什么?”

初晨看看沈从容,“彩珍姐,我要结婚了,今天来供销社开结婚证明。对了,这位是我丈夫,沈从容,也是从京市来的知青。”

刘彩珍瞪大眼睛,“你,你结婚了?”

刘彩珍又看看旁边的沈从容,长相一般,身上有股子书卷气,个子很高,约有一米八几,体型偏瘦。总的来说长的还行。

沈从容的长相真的不符合当时的大众审美,尤其是村里的女人找人家,就是喜欢找那些身体强壮五大三粗的。

沈从容这样的小白脸,不是这些农村大姐的选婿最佳人选。

“沈大哥,这位是彩珍姐,咱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救的孩子里,就有彩珍姐的儿子。”

“嗯,”沈从容刚想说点什么,就被刘彩珍打断。

“什么,你就是那位救二军的同志。”刘彩珍激动的从柜台里面跑出来,握着沈从容的手连连鞠躬。

“同志,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儿子不知道被拐卖到什么鬼地方去了,谢谢你。”

沈从容说:“举手之劳,大姐不用放在心上,谁见了都会帮一把的。”

刘彩珍转身又握住初晨的手,“初晨妹子,这男人选的好,选的好啊,对不认识的人都这么有爱心,一定是个疼人的好男人。”

“今天来买什么来着,瞧我,一激动给忘了。”

“彩珍姐,我和沈大哥今天刚办好手续,第一次结婚,不知道要置办什么东西。”

刘彩珍一听,噗嗤一乐,“你这傻妹子,谁结婚不是第一次。听我的,我帮你找,保准又便宜又实用。”

沈从容出了声,“大姐,挑好的就行,钱不是问题。”

沈从容一说这话,刘彩珍脸上的笑容就更深了。

“青年不差钱,这更好了,不过啊,这过日子,该省还是要省点的,你们还年轻,以后就知道了。”

刘彩珍一激动的结果就是,初晨和沈从容身上都拎满了东西,什么暖水壶,毛巾,漱口杯,床单,被罩,枕巾,……让她这么一采购,初晨还真有种自己结婚了的感觉。

“沈大哥,幸亏咱们借了老支书家的驴车,要不这么东西怎么带回去啊。”初晨超级庆幸,这么多东西,拎着走十几公里,会要命的。

“总会有办法的,你肚子饿不饿。”沈从容看看天色,时间快到中午了。

初晨不好意思的笑笑,“我肚子是有点饿了。”

“那咱们先找地方吃饭。”沈从容说完,就想拎着东西走。

“沈大哥,要不我们先把东西寄放在彩珍姐这里吧,等我们快回去的时候,再回来拿。”

“也好,”

两个人寄放完东西,来到公社的饭店。

这个年代的饭店,初晨还是第一次来,店面很小,窗口很像大学食堂,厨房和餐厅之间隔着透明的玻璃,两个穿着白色工作服的厨师在里面忙活。

两边的墙上挂着小黑板,上面贴着今天的菜单。

公社饭店里没什么人,

顾客的话,只有初晨和沈从容两个人。

“你看看想吃点什么?”

沈从容摸了摸初晨的头,他最近特别喜欢做这个动作,因为这样会感觉他们两个人很亲昵。

“沈大哥,要不我们回去吃吧,这里的东西太贵了。”

这里为什么人少?

是有原因的,里面的饭太贵了。

这个时代的人还没有普及享乐的思想,能在家里吃饭,就不会在外面花钱。

“不用担心,吃饭的钱我还是有的。你吃什么,我去买。”

初晨笑笑,“沈大哥,我吃什么都行,你看着买就好。”

点完餐,沈从容坐到了初晨的对面。

半个小时后,菜上来了,红烧排骨,醋溜土豆丝,两份米饭。

饭店贵点是有道理的,两份菜,份量足足的,光排骨就七八块,肉也特别多。

吃完饭,初晨以为两个人要回去,没想到沈从容带着她在公社逛了起来。

七拐八绕,两个人到了黑市。

“沈大哥,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没想到沈大哥来平成大队的时间虽然不长,竟然连黑市的位置都摸到了。

“第一次来黄龙岗公社的时候,随便溜达,就找到了。”

额………

沈大哥的运气和自己有一拼。

“我们来这里做什么?”用的东西在供销社都买的差不多了,甚至连做衣服的布料,彩珍姐都找出来两匹,颜色特别好看。

“买点肉和鸡蛋吧,你的腿还需要修养,志远也需要长身体。”

“额……沈大哥,可以不用这么麻烦的,路上颠簸,鸡蛋容易被摔坏了。”初晨小心的建议道。

“小心点就没有关系了,下次进公社还不知道有没有代步工具。趁这机会买点吃的用的,拿回去还方便。我刚好知道这附近有个卖肉和蛋的摊子,前面不远就到了。”沈从容说。

初晨心想,不会是她知道的那家吧。

还真是!

李屠夫不在,今天看摊儿的是瘦猴。

瘦猴正坐摊子上低着头发呆呢,门口站了两个人,他以为是买肉的。

“你们来干嘛的?”

瘦猴一抬头,差点眼泪没掉下来。

“我的姑奶奶哟,这几个月你去哪儿了。”

瘦猴两三个月没看到初晨了,初晨不来,小摊儿的蛋类生意就没有了稳定的货源,他们从别处收来的禽蛋,拿回来的时候,要么碎了,要么臭了。

根本就没法和初晨送来的蛋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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