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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章 奔袭(五)

滨兰山脉的另一边,离山脚大概五十多里的草原上,居住的是发羌部落,这支部落如今已经有些苟延残喘,再不复蒙古分裂成鞑靼瓦剌时瓦剌三大部落之一的荣光。

草原上的部落总体构造都差不多,因为逐水草而居的特性,蒙古人基本都是住在帐子里,为了抵御大风和严寒,帐子又基本都是尖顶,连绵成一片,看起来倒是别有一番味道。

在部落的边缘,围栏的外面,住着对父子,他们属于发羌部落,却又不能住进真正的部落里,因为他们是汉人奴隶。

奴隶是没有人权的,所以他们住的帐篷是用简陋的兽皮制成的,这样的帐篷不仅处处漏风,而且看起来很是丑陋,好像是一块草原上的一块伤疤,和围栏里的那些洁白帐篷格格不入。

天色已经快黑了,部落里处处都是食物的香味,汉人少年吞了吞唾沫,下意识回头看了父亲一眼。

汉人男子正用着一口残缺的铁锅煮着什么,之所以说是残缺的,大概是因为这口铁锅只是某个锅的一部分而已,看起来就是一块略有弧度的铁片,而里面煮的东西,已经看不出来是什么了。

这个部落里有不少汉人奴隶,是部落里的青壮们每年从草原边缘带回来的战利品,一般都是女子小孩,而这个汉人男子之所以能活下来,而且还有一个帐篷和铁锅,是因为他已经在这个部落里艰难的生活了十多年。

他被掳回来时,也还是个小孩。

所以当他看到眼前这个和当年的自己区别不大的少年后,就求着部落里的贵人让他认了个干儿子。

哪怕远离大明,也得想办法传宗接代不是?

大概是汉人男子工作做的确实不错,贵人们答应了这个请求,也有可能是给他的奖赏--毕竟比起那些动不动就想跑的奴隶来说,这个汉人男子确实算得上是忠诚而懦弱。

铁锅里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食物渐渐熟了,汉人男子喊了一声,少年乖乖的回了简陋的帐篷,接过了男子手中的破碗,用手抓着吃了起来。

汉人男子皱了皱眉,用手中两根树枝削成的筷子敲了敲碗的边缘,少年才有些不情愿的拿起筷子。

“我们是汉人,汉人要用筷子吃饭。”

“阿爹,来部落之前的事我都记不得了。”

“没关系,阿爹会教你的,咱们的大明,比起这些部落,简直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那阿爹,咱们还能回大明吗?”

一向木讷的汉人男子突然停下筷子,一时有些恍惚无言。

可片刻之后他眼中的光就熄灭了,只是督促着少年吃东西,因为过一会儿他们还要去巡视羊圈。

别有希望,孩子,希望是最让人痛苦的东西。

……

夜色完全降临,西边草原的天际,只剩下一丝最后的光线在挣扎着,最后还是被黑暗完全吞没,月光落在汉人男子的脸上,让他的脸颊线条显得有些僵硬。

他和儿子正在检查着自家主人的羊圈,确保每一只羊都在,然后细细的绕着围栏走上一圈,确认不会有羊悄悄跑出羊圈。

少年端着一盆水,这些珍贵的水不是给他们喝的,而是给羊喝的,那些小羊羔们需要人细心照顾,而这些奴隶的地位也远远不如这些羊羔。

少年将水盆放到地上,正准备抬头搜寻自己父亲的身影,可片刻之后,他忽然觉得自己眼花了。

因为盆里的清水突然开始颤抖起来,他虽然不能借着光线看见水盆反射出的自己滑稽可笑的脸,但也能感受到围栏里地面的微微震动。

不对,不只是围栏,整片草原好像都开始震动起来,那些被关着的牛羊,还有被拴着的马匹们好像也感受到什么,忽然间变得焦躁不安,有些羊羔在围栏里乱窜着,有些马儿疯狂的摇晃着头颅,好像想拼命挣脱缰绳,好像只有这样,它们才能压下那些本能的不安。

不止是他,感受到这种震动的,还有在围栏边的汉人男子,在草原上生活许久的男人,突然就猛的眯眼看向一个方向。

他的目力极好,比少年更早看清震动传来方向的动静,于是他也成为了今夜发羌部落第一个被震撼到无语的人,那张一贯麻木逆来顺受的脸上,挂上了不可思议的神情。

而站到男人身边的少年也渐渐长大了嘴巴。

在围栏的对面,不时有感觉到这种震动的蒙古人掀开帐子走了出来,越来越多的人看清了震动的起因,他们的神色渐渐从疑惑变成了惊恐,一个部落权贵手中的金杖忽然掉到了地上。

整个部落变得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呆呆的看着那个方向。

夜色之下的草原空旷无比,虽然没有白日阳光带来的视野,但今夜月光也还不错,视线也算清楚,只见东边的地平线上,一大片黑云正在缓缓压了过来。

之所以速度比较缓慢,不是因为那片黑云移动的慢,而是因为黑云遮蔽的面积有些太过广阔,所以才给人这么一种错觉。

那片黑云迅速的掠过了几里地,来到了部落的正前方,所有人这才看清,那根本不是黑云,而是被扬起的烟尘!

那些烟尘,都是马蹄带起的尘土!

那些马上面,坐着一个个披着铠甲的骑兵!

没有人能够数清那急速奔来的骑兵有多少人,他们只能在呆若木鸡中想清楚,半身甲,铁制的制式武器,一人双马,这肯定不是蒙古的骑兵,因为蒙古骑兵没有那么多铁把这么多军队武装成这个模样。

那么不是蒙古骑兵,还能是谁?

所有人的脑海里都蹦出一个词语,但他们还是有些不敢相信,直到一道凄厉的声音划破夜空:“大明骑兵!”

所有人都打了个激灵,是的,大明骑兵,大明骑兵来了!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守在外面草原和山口的骑兵们都死了吗?草原边缘的那曲部落呢,不是前些天才送了些牛羊过来交易吗?怎么会没有发现这批大明骑兵?

没有人能想明白,没有人能从那批正在沉默冲锋的骑军身上移开目光,整个部落都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安静。

直到那声凄厉的叫喊划破夜空,所有人才像无头苍蝇一样开始乱窜。

当头的黑色铁流仿佛已经触摸到了部落的边缘,随着他们整齐划一的动作,一团团烈焰在部落周围炸开,那些烈焰倒映在人的眸子里,仿佛在草原上放着烟花。

扑面而来的热浪掀翻了住在外围的蒙古人,随着身穿黑色铠甲骑兵们的统一动作,爆炸声接连响起,原本就没怎么反应过来的蒙古人现在已经陷入了更大的恐慌之中。

大明骑兵不仅能飞越草原,还能召唤天雷!长生天啊,您抛弃我们了吗?

封建时代的信仰能让人不惧死亡,也能让人生不起反抗的力量,这种从来没打过的仗,在蒙古人看来只能是上天降下的惩罚,那些可怕的天雷,把最后一丝抵抗的信心都给炸没了。

随着第一轮抛投完成,黑色骑兵们左右散开,已经提高马速的骑军如同一柄锋利的尖刀,狠狠捅穿了部落的大门。

发羌部,破了!

……

作为斥候,向二不用参加正面作战,他骑着马沿着部落的围栏跑了一圈,没发现悄悄跑出来的蒙古人,便在围栏边停下,喝了口水。

别看正面冲锋的骑兵威猛无比,事实上斥候的存在比冲锋的骑兵更重要。

在还没发起冲锋前,斥候就要在前面探路,还不能被蒙古人发现,要趁着夜色摸清蒙古人的位置,要成为顾怀的眼睛规划好冲锋路线,还要清理落在外面的蒙古人,所以向二其实已经很累了。

但果然他还是不适合做那种冲进去挥刀子一顿砍的活,更喜欢在草原上和少部分的敌人打游击。

听着围栏里传出来的连绵惨叫声,向二脸上的笑容更浓郁了,他收起水壶,便打算再多走走。

万一再碰上上次那样的少年少女呢?向二摸了摸挂在腰带上的一颗骨牙,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很是温润冰凉,是他上次杀死了那个蒙古少年获得的战利品。

马蹄踩在草原上,沿着围栏一步一步的慢慢走着,马上的士卒哼起了俚语土歌,配合着漫天火光的背影,还有此起彼伏的惨叫,竟然还有几分和谐感觉。

歌声忽然停下,向二的声音带着玩味响起来:“出来吧,我可不想钻羊圈。”

说完他就后悔了,蒙古人又听不懂大明话,浪费这些口水干什么。

他从马上取下弓箭,瞄准了那片羊群。

一个小小的身影忽然跑了出来,大声喊道:“你们是汉人吗?”

不那么字正腔圆的大明话。

向二愣了愣,有些意外,这是个会大明话的蒙古人?

想起那位的吩咐,向二砸吧砸吧嘴,有些可惜,这小家伙年纪小了些,不然应该能当一个好向导。

他没有回答,只是拉开了弦。

既然不能当向导,那就一箭射死算了,免得之后受些折磨。

一个成年男子忽然从羊群中钻了出来,在少年身前跪下,满脸哀求:“这位军爷,我们是汉人,是汉人啊!是被这些蛮子掳来的,军爷你们是大明军队吗?”

向二又愣了愣,挠了挠头之后把弓箭放了下来。

真他娘的,草原上还能见着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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