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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养猫是一件很复杂的事——

我有一只猫。

它叫小爱。

小爱是一只很漂亮的猫。长长的、雪白的绒毛,摸在手中,柔软得令人心醉。

我喜欢白天坐在酒吧门口,一面打盹,一面抚摸着同样在我膝盖上打盹的它。

那时候的小爱是最乖的,慵懒地蜷缩在我怀里,阳光星星点点,洒在它雪一般的毛皮上,无比圣洁。

不过,我比谁都清楚,这绝对是表象。

偶尔会有逗鸟的老人家经过酒吧门口,小爱会微微抬眼,碧色的眼睛,危险而兴味地看着笼子里吓得鸟颜失色的小可怜。我便揪揪它的耳朵。

它垂下睡意惺忪的眼,翻了个身,重新将头埋进爪子里。停了停,又往我的怀里使劲地钻了钻。

这个时候,老人家多数会好奇地凑过来,和声和气地问:“哟,好漂亮的猫,什么品种的?公的还是母的?”

“波斯猫呢。”我信口胡诌,“至于是公是母,得看它当时的心情了……”

老人家愣了愣,随即哂笑,“小姑娘真会开玩笑。”

我也笑,好像真的为自己的幽默感到得意。

——这个世上,真话总是好笑的。

小爱又朝我怀里拱了拱,口一张,咬在我放在它旁边的手背上,痛得我直吸气。

我还有一个酒吧。

酒吧不大,也不在闹市区,只是G市沿江酒吧一条街里最靠里最靠里的一间。门面晦暗,上下两层,一楼是大厅,晚上会有表演,譬如钢管舞脱衣舞什么的。

二楼,是包厢,可以唱KTV开生日party。

这里提供男人、女人,酒和乐子。

偶尔,我是说偶尔,也会提供违禁商品——抱歉,我不是警察,只是商人。

既是商人,如果不唯利是图,那便是对不起自己的金字招牌!

好吧,我的招牌不是金色的……

酒吧的名字很普通很普通,在木板上随便划拉的黑糊糊四个大字:“锦衣夜行”。

锦衣夜行,是我的酒吧。

坐落在G市,沿江大道,一百三十七号,7-eleven便利店后面。

每晚七点,欢迎光临。

到了七点钟,我们会将铁门卷上去,门窗玻璃擦得纤尘不染。推销啤酒的小妹穿着超短裙,窈窕多姿地站在门口迎宾。

开始人不多,我还能坐在吧台上,喝喝白开水,听听音乐,看着服务生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侃白。

等到了晚上十点左右,客人渐渐多了,虽说我好歹也是个小老板,却还是秉着赚钱为重的伟大理念,偶尔也会客串一下杂工。

只要你来到锦衣夜行,就一定不会轻易将你怠慢。

十二点时,人手渐渐不够了,霓虹灯下川流不息的男女妖如鬼魅。见大厅角落还有一个人坐着没人招呼,我拿着酒单,顺道走了过去。

这位客人似乎是第一次来,有点面生,他拿着酒单,点了一通后,目光终于停在了我身上。

“你是兼职的大学生?”他问。

我暗叹。

长了一张欺世盗名的脸,实在很作孽。

“恩,兼职,不过,不是学生了。”顾客是上帝,虽然那个人的眼神实在熟悉得有点无语,我还是笑吟吟地回答他。

何况,现在可不是兼职招待么?

“这么年轻,怎么就没上学了,是不是家里没钱?”他非常关怀地问了一声。

“还好,不太缺。”我老实回答。

“……还要这么辛苦地工作,小妹妹真是勤力啊。”他正说着,已经有人将他的酒端了上来,他瞧了我一眼,满满地倒了一杯威士忌,递到我面前,“这样吧,给小妹妹一个快点赚钱的机会,你喝一杯酒,我给五百块小费。”

“八百吧。”我眨眼,小心翼翼地提议。

他大笑,“小妹妹很爽快啊。”

“哪里,赚钱而已。”我依旧纯洁无辜地笑,端着酒杯,满满地灌了下去。

喝完后,我示意旁边贼笑不已的服务生,“再满上。”

依旧是一口一杯。

那人的笑容,初时还自然兴味,到了后面,渐渐有点招架不住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连着喝了多少酒,只是见他的脸色晴雨表般变化着,心中琢磨着:应该把他身上带着的现金啊信用卡啊,都剥削得差不多了吧。

念及此,我终于有了收手的打算。

可惜,这个念头刚刚转进脑海里,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呢,斜边便有一只漂亮如世界顶级手模的素手,将我的高脚杯轻轻地端了过去。然后,手的主人红唇微启,含着杯沿,极优雅地抿了一口,碧色的大眼睛半眯着,敛着万种风情,乜斜着那个面色苍白、口水长流的男人,“我帮她喝,好不好?”

“他已经没钱了。”我有点头疼地看着她,接口道:“算了,不要太难为客人。”

说完,我双手往前一摊,笑吟吟地看着男人道:“先生,现在可以打赏我小费了么?”

眉眼弯弯,分外天真。

送走了净身出门的客人,我回到吧台,严严地喝了一杯白开水,然后,去洗手间,呕吐。

酒不醉人,可会让人的胃很不舒服。

吐完后,用清水漱口,再抬头时,却发现盥洗室里又多了一个人。

酒红色的长卷发,鹅蛋脸,大大的、如混血儿般的碧色眼睛,还有一张任谁都想吻一下的唇。

烟视媚行。

所谓美人,当如是也。

“明知道喝酒会吐,干嘛还要喝。”她靠近一步,贴着我的后背,用极低醇的嗓音问:“你可别说,你是看上了那些小钱。”

“好几万呢,怎么是小钱。”我嘻嘻地笑了笑,“更何况,还能顺道促销店里的酒。多好的买卖,干嘛不赚?”

她又走近了一步,几乎贴到了我的脸,那只漂亮的手,已经顺势勾住了我的下巴。

“锦夜,你不是还忘不了他吧?”她吹气如兰,唇已经咬上了我的耳垂。

我满头黑线。

“小爱!”

“嗯?”

她的脸正往这边游移,眼见着越来越近了。我赶紧往后一折,手挡在脸前,赶紧阻止她,“我不习惯被女人吻。”

她愣了愣,然后妩媚地笑了笑,娇俏可爱,“你怎么知道我想吻你?”

无语。

这么明显的动作,难道当我是未经人事的纯情高中生?

“那——我变成男人吻你好不好?”

她的话音一落,脸部便隐隐地有了变化,本来大而妩媚的眼,变得狭长妖冶,轮廓也变得愈加清晰,唇色淡了下去,极优美地抿了抿。

我不得不、再次甩了甩额头上的黑线。

“小爱。”

“怎样?是不是很帅?”‘她’喜滋滋地问:“现在可以吻你了么?”

“穿着裙子的男人,我会觉得恶心诶。”我的视线往下,用藐视的目光,扫了一下‘她’的红色吊带裙,“你知道的,我对人妖很无感。”

她撇撇嘴,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挪开了,在挪开的同时,又重新变回了女人。

不然,这个样子出去,要么引起全场女士尖叫,要么,引起全场男士暴打。

我又对着镜子,擦去她刚才不小心留在颊边的口红,叹息道:“小爱,你该定性了。”

再这样男女不分……哦,不,公母不分,以后拎着鸟笼的老爷爷问起来,我多难回答啊。

“干嘛要定性,这样多好。”小爱无所谓地耸了耸肩道:“这个样子,无论我看上了男人还是女人,都可以很方便地勾搭上啊。”

“何必勾搭,像你这样的妖孽,无论你是男是女,是人是猫,他们都会被你秒杀的。”我笑着恭维了她一句,见她眯着眼,一副很受用的样子,顿时将笑容一敛,一个爆栗打在她头上,“混什么呢,干活去!”

没错,小爱是一只猫。

更准确地说,是一只还没有定性的猫妖。

它没有性别,只因为它还没爱上过谁。

有一天,它如果爱上了一个人,或者一只妖,它才会找到属于自己的角色。

小爱是我的猫。

可我不是妖。

……也不是人。

锦衣夜行的生意,在午夜时是最火爆的,可过了凌晨两点,客人便开始慢慢散了,凌晨四点的样子,店开始打烊。

今天跳钢管舞的女孩没来,小爱替她跳了一晚,在踢走无数个前来献殷勤的色鬼后,她踮着脚坐在高脚椅上,软软地倚在我的肩膀上,手指卷着我的头发,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先是安静了一会,然后嘟嘴抱怨道:“人真是讨厌的生物。”

我笑,“不一定的,你只是白天不太爱出去罢了。其实,他们在白天,看上去还是不错的。”

只是,夜晚降临后,人在黑夜的掩护下,免不了会放纵一些。

一旦放纵,便会露出许多隐秘的缺陷。

如罪恶,如贪婪,如自负,如好色。

“可是白天想睡觉诶。”小爱在我身上蹭了蹭,邪气地笑道:“白天要躺在你腿上睡觉。”

我伸手推开扭得像麻糖一样的她,淡淡道:“可我明天要出门,你自个儿躺在屋顶上晒太阳吧。”

“厄,你要出门?”小爱眯着眼,别有意趣地望着我,“该不会……想偷偷摸摸地去见……上次认识的那个人吧?”

“八卦。”我翻眼,丢下一句话,然后端着我的白开水,离开了吧台。

留下小爱在身后大呼小叫,哀鸣不已。

早晨七点钟,准时起床,刷牙洗脸给小爱准备早餐。待一切准备妥当后,我把准备好的早餐端到了小爱的房间,摸了摸它柔软的毛皮,笑眯眯地吩咐它,“我出门了,无聊就看电视,记住,不要抓沙发,我前几天刚刚花了一万多块买来的。”

它懒懒地翻了个身,不理我。

我知道,我去见那人,小爱并不高兴。

其实,我经常会与很多男人约会,有时候甚至也与女人约会,当然,跟女人只是吃个饭而已,小爱从来不觉得什么,却独独不喜欢他。

不喜欢他的理由有两个:

第一,不够帅。

第二,他姓林!

第一个理由,纯粹是嫉妒。

第二个理由,很致命。

林家的人,照理说,我应该躲得远远的。

可我认识林丹青的时候,他看上去一点都不像林家的人——直到现在,他都不像林家的。

林家的人,鲜有他这样干净剔透的人儿,像露水一样。

我没办法不注意他。

特别是,当他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轻快地向我跑过来时,简直像一幅赏心悦目的画。

“锦小姐。”还未跑近,便听到他明朗的声音远远地传来,“不好意思,迟到了。”

“你没迟到,是我早到了半小时。”我笑眯眯地望着他,盯着那张让我一度惊为天人的清秀脸蛋,又忍不住花痴了。

小爱在我认识林丹青的那晚,苦口婆心地谏言我说,锦夜啊,你要克制住自己的花心啊,虽然林丹青的眼睛是有那么一点像他,可是,林丹青哪里及得上他的十分之一帅?为这样一个不够帅的男人冒险去接近林家,你是不是找死啊是不是找死。

可我从来没有觉得林丹青的眼睛像他。

林丹青的眼睛,干净得就像一汪湖泊,还是高原从未受过污染的湖泊,清澈见底,怎么可能会与他相像呢?

而且,我也不觉得自己花心。

爱美之心,人人有之嘛。

“你上次答应借给我的笔记,不知道有没有带来?”他很纯洁地望着我,开口问。

我还是目不转睛,色迷迷地看着他,一面点头,手却迟迟地不去包里取讲义。

开玩笑,如果讲义给他,这到手的美男,岂不是就这样飞了?

我又不是笨蛋。

“现在已经中午了,不如一起吃个饭吧。”我抬头看了看天色,如此建议道。

林丹青倒也爽利,点点头,也不催问讲义了,微微一笑,“那我请锦小姐吃午餐吧,附近刚好有一家日本料理刚开业。”

我笑眯眯,没有异议。

林家的财力,在此不必多言,让他请一顿大餐,也只当杀富济贫了。

等走到林丹青所说的那个料理店前,我抬头看了看面前装帧精美的门楣,正暗忖这家店是不是也是林家的产业呢,迎面突然走来一个人,高挑挺拔,西装革履,还未走近,已经引得路人频频侧目。

还有几个胆大的小女孩,赶紧举起相机,对着他‘卡擦’‘卡擦’连拍了起来。

端的是三百六十度,无一死角。

我却没有一点看到帅哥的感觉,只是死盯了他身上的那套看着便老贵的西装:靠,一定又是拿我的信用卡刷的!

是的,小爱走了过来。

准确地说,是身穿西装,黑发碧眼,俊美绝伦,一脸邪气的男生小爱,漫不经心地踱了过来。

等走到我们面前,他冲我倾国倾城地一笑,碧色的猫眼,在阳光下折射着层次叠叠的光线,勾魂摄魄,“嗨,锦夜,好巧。”

我无语很久。

好巧个屁,与其让他当这么一个超级巨大的电灯泡,不如……还是打发他回去刨沙发吧。

“你朋友吗?”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呢,林丹青已经转头,礼貌地问我。

我微微一哂,含糊道:“是啊,朋友,不过……不是很熟……”

小爱闻言,目光立刻盈盈若水,极无辜天真地看着我,“锦夜,你真伤人心啊,我们共度了那么多良辰春宵,怎么还不熟?”

我昏厥,唇角扯着绝对难看的傻笑,“呵呵,他喜欢开玩笑,那什么……我们进去吃饭吧!”

“相约不如偶遇,正好我也没吃饭,三人一起吧!”小爱笑吟吟地看着我们,非常自来熟地向林丹青招呼道:“锦夜,这位怎么称呼?”

“咳咳。”我默默地用白眼剜了他一眼,然后清清嗓子,很淑女地为他两介绍道。

“林丹青,我在听讲座时认识的一位朋友。”

“这位……肖爱,工作时见过几面……呵呵呵,我们进去吧,听说这家的生鱼片不错……”我在进门时有意无意地丢下一句话,小爱本还想插科打诨,听到生鱼片,马上一脸馋涎,鬼主意全部抛之脑后了。

他率先走了进去,脚步很快。

他的动作,明明是被生鱼片引诱得猴急无比,可在进门的时候,我还是听到身后一批花痴倒地的声音:哇哇,好帅好帅,那步伐,那姿态,天啦,耶稣上帝佛祖啊,怎么那么有风度那么潇洒!

……从来不知,猫要吃鱼,也是一件潇洒的事情。

人生何处不洗具。

三人一桌,我和林丹青还没动筷子呢,小爱已经捧着他的三文鱼大快朵颐了。

在此,我不得不承认,猫是一种矜贵而虚伪的生物。

小爱的‘大快朵颐’看在别人眼中,大概,也是优雅高贵的吧。

有了这只大灯泡,我满脑子调-情的话,都化成了索然,唯有与林丹青同学相对无言,咬着紫菜寿司解恨。

中途,服务生端了一壶清酒上来,林丹青起身去外面接电话。

小爱于是停下他的第四盘三文鱼,芥末让他的眼睛水润润的。他撞了撞我的胳膊,压低声音道:“锦夜,根据我的火眼与经验判断,他以前估计没同别人约会过。”

“还用你说?”我抿嘴,偷笑,“我第一眼就发现了。”

这样干净的人儿,在如此嘈杂繁乱的尘世,真的……很极品。

但也让人很无语。

好像,哪怕只对他起一点邪念,都像是在玷污他似的。

“其实太纯洁了也不好玩。”小爱想了想,摆出一副献身精神、豁出去道:“不如我先帮你……”

“滚!”我狠狠地踩着他的脚背,一脸森冷道:“你想都别想。”

“……轻点轻点。”小爱吃痛,皱了皱他浓淡合度的眉,然后,又巴巴地凑了过来,无辜且殷勤地盯着我道:“你都一大把年纪了,难道还要和小男生玩恋爱游戏?累不累啊。”

“你懂什么。”我白了他一眼,懒得理他。

猫怎么会懂情趣呢?

一个有趣的男人,便像一瓶包装精美、仔细珍藏的美酒。真正的欢愉,并不是品酒的那一瞬,而是打开包装时,空气里渐浓的酒香。

“……说起来,他的眼睛还真像那人。”小爱又嘀咕了一句。

我拿起筷子的手微滞,这时候,林丹青已经走了过来,坐在对面,歉意地笑笑,“不好意思,家里的电话。”

“没事。”我含蓄而矜持地回以一笑,继续自己的淑女风范,“对了,有一件事情我一直没想通,林先生既是林家的人,又怎么需要去听那种三流的讲座,毕竟,像湘西民俗这种课题,身为阴阳师正宗的林家,应该是不屑去听的吧?”

“你怎么知道林家是阴阳师正宗?”林丹青讶异地看着我。

我微笑。

是啊,林家展现给世人的表象,只是一个财团,旗下拥有各式产业,在电视路牌上铺天盖地的广告,以及富豪榜的排名,又有谁知道,林氏家族千百年来隐秘的身份。

“我对这些神鬼灵体之说一向有兴趣,所以,稍微研究了一些。”我欠了欠身,轻描淡写道:“否则,怎么可能那么巧,与林先生听同一场讲座呢?”

“说来真不好意思。”林丹青果真是个对人没防备的人,闻言,立刻当了真,他赧颜地解释道:“我对阴阳之说并无兴趣,所以一直偷懒,可过几天爷爷要回来对我们进行考核,所以……只能临时抱佛脚。”他的笑容羞涩而美好。

我心中暗暗地叹息:林家那群伪君子何德何能啊,怎么培养出这么纯净的人?

“锦夜房里很多这种资料的,林先生若是有时间,不如随我们回去呗。”小爱在我们说话期间,又解决了一盘三文鱼,此时抬起头,如此建议道。

林丹青还未回答,我已经在桌底狠狠地踩了小爱一脚,小爱赶紧呲牙,转身,又叫了一盘三文鱼。

林丹青却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殷殷地看着我,问:“锦小姐,可以把那些资料借给我看看吗?你既然喜欢灵异之说,一定收集了许多市面上没有的孤本吧?”

我矜持地笑了笑,“一些而已,并不多,林先生若是想去……”

“若是想借锦夜的东西,好歹也要喝一杯酒先吧。”小爱又不知死活地将话头接了过去,也不知何时倒了一杯清酒,伸到了林丹青面前。林丹青显然有点为难,但还是将酒接了过来,我正要阻止,他已经浅浅地抿了一口。

然后……

“啪!”林丹青直挺挺地倒在了桌上。

我气得牙痒痒,声音可以挤出火药味来,“小爱!”

“……只下了一点点、一点点药而已。”小爱赶紧缩到了桌子的那一边,俊美的脸上挂着一轮绝对无辜的笑容,手指捏了捏,“锦夜,我没想到他这么弱不禁风,要不,我们把他扔在这里算了,反正林家的人会把他弄回去的。”

“闭嘴!”我瞪了他一眼,郁闷地想了想,然后大手一挥,“搬回我家去。”

“不要吧……”小爱哀嚎一声,可终究顶不住我的火眼晶晶,还是乖乖地搀起林丹青,口中讷讷地嘀咕:看上去瘦不拉几,没想到还蛮重……

“恩,总比一只猫重些。”我在旁边目不斜视地说。

小爱立马不干了,“锦夜,你歧视猫!我要告到动物保护协会去!”

我凑在他面前,千娇百媚地笑了笑,手温柔地拍着他此刻比我高一个头的脑袋,甜甜地宽慰道:“我怎么会歧视你呢?我最喜欢你了!乖,自己造孽自己收啊,把他搬回去。还有,你把他弄晕了,这顿饭的账就算在你头上,加上你身上的这套西装、还有皮鞋,回头就算当几天牛郎,也得把钱给我还回来!”

说到后面,终于显出了穷凶极恶的本相。

若是宠物都如他这样会花钱,还有哪户人家养得起猫啊?

小爱顿时流起了面条宽的泪,一脸怨妇地看着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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